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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丧心病狂 (第2/2页)

叶玄傻了。尼昂要塞…真有女巫!

登陆红土,确认了娘亲已经不在,那之后叶玄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完成她的夙愿——确保洛拉玛人的繁衍,改善洛拉玛人的处境。

什么也没干成,先害死了一个……

科摩多也傻了。首席,不,莫维坦将军,他究竟是个被神明眷顾的疯子,还是大智大勇的枭杰?

科摩多不知道莫维坦是用什么由头将神卫骗来,或说请来。他不敢问,但也猜出一二。能让神卫离开“圣所”的理由并不多。如果那个女人是女巫,两个男人之一,极有可能就是“尼昂要塞”的主将“科萨伯-班戈恩”。除了积威深重的主将,谁敢私藏“巫奴”?谁又能私藏“巫奴”?

“三百轻骑,上马待命;三十重骑,披甲待命;步兵,开始进攻!”军帐内,副将科摩多眼中极罕见地透出凶光。

到此一步,叶玄已经不用管了,但他仍在学习。重骑共有三百,科摩多只让三十骑披甲,这是因为重骑穿上板甲之后,即使待着不动,体力也会快速耗损。

所以,如果城门开了,骑兵突进的顺序是:三十重骑,三百轻骑,余下重骑。若城门很久都没开,就得让三十重骑把铠甲脱了,换另一批。

叶玄心中有些不安。他之前给科摩多的命令是:“五百‘步兵精锐’、一百‘工兵精锐’走同一条地道。其余步兵、工兵,分散走其它地道。”科摩多刚才也的确是这样部署的。现在想来,自己身为外行,是不是管得太细了?他有点后悔。现在重新商量肯定来不及了。骰子,已经掷出。

五百“步兵精锐”,是王军真正的精锐。打过野战,打过胜仗的那种;会用刀抢,也会使弓弩的那种;穿上鳞甲,还能跑步的那种。

一百“工兵精锐”,是王军真正的精锐。能盖楼,能拆楼的那种;会造云梯车、投石器的那种;能筑墙,也能盗墓的那种。

这样的六百精锐,全数豪赌在同一条地道里。他们要是没了,那要塞…也不用攻了。

六百精锐进入的那条地道,是“工兵长”自己选的。几十条地道,其中小半被对方在墙内挖掘的“堑壕”所阻、小半被地底坚石所阻,余下那些,也不知有多少坑口被探了出来。“工兵长”认为自己选的那条机会更大,他只能强行这样认为。

“堑壕”与“地道”,是个“道低一尺,魔低一丈”的较量。总有一些地道,能挖得比堑壕更深。而且堑壕有个天然的麻烦:如果离城墙太近,就不能挖得太狠,否则会影响墙体的稳固。如果离城墙太远,就不管用,若敌军从堑壕与城墙之间冒出来……那就白挖了。

六百精锐,按照“十工兵、五百步兵、九十工兵”的次序,鱼贯进入地道。地道的宽度勉强可容三人通行,穿上鳞甲,就是两个半。洞口附近比地道宽阔许多,可容七、六人并立。穿皮甲的工兵先将洞口摧破,随即侧身贴壁,让穿鳞甲的步兵突进,最后头尾两队工兵汇合,一起出洞。如果顺利的话,就是这样。

先头的步兵背“方盾”,挂“单刀”,持“硬弩”。若论连发连射,弩的速度远不如弓,但若只放一箭,则弩快得多。他们只需在钻出洞口的一瞬,射出一箭。当“盾阵”成型,弩就用不着了。因此三十往后的步兵没有配弩,他们有的背“方盾”,持“单刀”;有的持“短枪”,挂“单刀”;有的背“弓箭”,挂“单刀”。

洞口不是临时挖通,而是早已用十几根“细木桩”撑住,然后一点点将上方的坚土弄松。进攻时砍断木桩,穴口自溃。这对工艺的要求极高:砍断木桩后穴口要崩;同时还要确保砍断木桩前,上面有人行走时,土不能陷。更难处在于,必须得一次成功,不能测试!

穴口崩溃,弩箭飞射。紧接着,就是一大盆早已烧得冒泡的滚油泼面而下!

“王军精锐”与“普通士兵”的差别,最在此刻。身后的步兵见状毫不犹豫,踏着惨嚎、打滚的袍泽,悍然直上!他们很清楚,这时掉头逃命,必死无疑。不远处已被全数熏死的另一队,其实也懂,但他们做不到,他们无法抗拒自己的本能。

六支弩箭再一次斜射出洞口,回馈他们的,是几声痛呼和十几支雪亮的枪头。王军精锐的鱼鳞甲,质料非一般片甲可比,长枪一刺不穿,却也将他们顶了回去。

如林的寒枪之下,冒着刺目毒烟的五个“布球”从洞口抛出。这是“工兵”的殊死一搏!出不去,就把敌军和自己的前队都变成瞎子!

兵步跟随“布球”,忍着双眼的剧痛再往外冲。又被长枪顶回。毒烟灼伤了一些守军,可这远远不够。前队伤了,有后队。洞外空旷,且有风。浓烟冒得快,散得更快。五个浸泡了树油用以助燃的毒球,烧得快,灭得更快。

三轮强突,皆遭迫退。这一队眼看完了。不论是怎样百炼成钢、悍不畏死的精锐,也很难抹平“地形”造成的优劣。攻城这种事,貌似与人斗,实际超过九成的力气,是在和天斗。

面对“穴攻”,守城一方如果探到了坑洞,往往不会直接填上,也不会一听见响声就开洞放烟,因为那有可能是敌军的试探。损失几个人,就想确认这条地道能不能用?没有那么便宜的事。

而如果是敌军主动将洞口破开,那几乎可以确定,地道里至少藏着上百人。这时把他们击退,然后放烟,才能造成更多的杀伤。另有一层考虑是:敌军挖出的地道不只一条。对守军而言,永远不清楚有没有未知的,他们只清楚哪些是已知的。

如果让敌军知道自己知道哪些,那敌军就更有可能从自己不知道的洞穴里冒出来。在那些“自己知道”而“敌军不知道自己知道”的洞口守着,是更好的办法。

第六次强突,第九次强突……穿着厚重鳞甲的步兵已渐有死伤,渐感绝望。其实,若不是守军一方怯战怕死,畏惧先前的硬弩和毒烟,地道中的达达利军根本就没机会顶到现在。居高临下,合围一洞,竟然让对方强突了九轮!如此军容,也难怪他们死守高墙,不敢野战。

谨慎通常都是对的,只在某些极特殊的时刻例外。比如,现在。

“用长枪再怼几轮,对方就会崩溃”的想法,也是对的。然而,战场不止一处,地道不止一条。

远处杀来了一队人,不到两百,持刀盾,穿皮甲。是达达利军的“农匠兵”。

刀、盾的造价远高于同等品质的长枪,但“农匠兵”大部分都持刀、盾。因为“刀盾兵”对“结阵”的要求更低。一个长枪组成的阵列,只要其中两三个人乱了,整个阵列就全乱了。而“刀盾兵”可以各自为战。有些训练时长不够的“刀盾兵”,将官干脆就不许他们结阵,阵前喊一声“杀”,所有人直接往上冲。跟土匪一样。硬要说与“匪”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督战队”的存在。最慢的那个,以逃兵论处。

此情此景,督战队的作用已十分有限。敌城之内,没有逃命的余地!不到两百的“刀盾兵”若结成阵列,远看就只小小一块。散开了往前冲,却给人一种声势浩大的错觉。

心里越怕,喊杀声也越大。遇上同样不怎么勇敢的“尼巴巴守军”,倒真有摄人之效。总数不足百人的“长枪队”和“烟火工”立时慌了。原以为的屠杀,转眼变成死战;原本合围一洞,顷刻腹背皆敌。

烟火工,跑了。长枪队,乱了。

一副棕铜色的“鱼鳞甲”从地穴里钻了出来。两副、三副、五副……

鳞甲刀盾,一人成阵。十人便是一军,百人就敢杀王!这是历史上无数次血淋淋的教训,是所有王储与大贵族的必修之课。在沃夫冈伽的几乎所有地方,铠甲都是除紫袍之外最高等级的禁制。平民家中但凡搜出一副,整条街的人都要绞死。

五百鳞甲步兵堪堪上来三十,便有十人开始进攻。方盾冲击之下,枪林间的缝隙越来越大,没等“农匠兵”们跑到近前,这边已呈屠杀之势。

步兵精锐五百,工兵精锐一百,集结于高墙之内。穴攻伤亡,十五人。

精锐营的将官,对救了自己全营性命的“农匠兵”完全不加理会,也没命令他们做任何事。待鱼贯而出的部众集结完毕,直接率队朝高墙挺进。

路遇敌军箭手,不闪不避,若箭手不在正面,就连追杀和回射也无,任由对方箭矢零星钻入鳞甲的缝隙,杀死己方兵士;路遇敌军枪队,则迎着雪亮的枪尖悍然冲阵,只为了争取时间,不在乎死伤多少。高墙就在那里,拿不下,一个也活不了。

闷雷声响,九十“重骑”奔至。尼巴巴军不敢野战,尼昂要塞却有重甲铁骑。要塞的“方城”与“高墙”之间,有营地,有砖房,但总体而言是平坦的。对于“半数持刀盾,小半持短枪,小半持弓箭”的达达利步军而言,重骑是无法抗衡的力量。地道的限制,使他们无法携带“拒马长枪”;时间的紧迫,让他们无法挖掘足够深的壕沟,或足够多的陷马坑。

步骑相抗,尤其是步兵与重骑的对抗,胜败之关键,在于备战的时长。没有拒马枪、没有绊马索、没有陷马坑的步兵,哪怕穿着鳞甲,哪怕是百战精锐,在重骑面前也和“裸兵”无异。

“散!”军队越强,军令越短。只简单的一个“散”,手下每一个兵长乃至士兵,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这也是精锐营的将官不在乎“农匠兵”有没有跟上的原因。若带着他们,就得一字一句说清楚:“每十人一小队,每三十人一中队,每九十人一大队,分散朝高墙行进。一定要分得足够散,但又不能太散。到了高墙之下,能汇合就汇合,不能汇合就各自强攻。”等他把命令下完,保不准骑兵都冲过来了。

更麻烦的是,他甚至不能确定这些“农匠兵”是不是每十人就有一个小队长,每三十人就有一个中队长。虽然名义上肯定有,但实际不起作用,这在“农匠兵”里太寻常了。

六百精锐步军边跑边散,边散边进,乱而有序。身后穿着“皮甲”却奔得更慢的“农匠兵”已被“重骑”追上。无论在哪一国,“重骑”必定是精锐中的精锐,不仅在于体魄和骑术,更包括战术素养。自背后“方城”中涌出的他们追上了“农匠兵”,没有屠杀,也没有理会,直奔更前方那些“穿鳞甲”的步军而去。

一道七、八脒深的长长的堑壕,挡住了步军的去路。那是用以对抗“穴攻”而临时挖掘的堑壕。恰是这条看似会将步军逼入绝境的堑壕,救了他们的性命。

堑壕长长的沟体,大部分地方是七、八脒深,其间却有许多处只两、三脒甚至更浅的地方。那些地方被地底坚石挡住,挖不动了。

两、三脒深又未埋尖刺的堑沟,工兵只需在内壁插上几枚“粗钉”,步军就能轻而易举地翻过。但这样的深度却足以挡住“重骑”。更要命的是,供通行用的“板桥”被守军撤走了。撤走“板桥”的守军又已离开原地,去剿杀那些从“未探明”的地道中钻出的敌兵……

这次的“穴攻”算不上突袭,完全是打明牌。但守军一方却犯了许多错误。那些错误单独来看,可能并没有错。坏就坏在,缺少来自更高层级的调度。

撤掉堑壕上的“板桥”是对的,可撤掉之后没有集结兵力拒守堑壕,反而分兵出去剿杀,显然错了。没有专人守护撤下来的“板桥”以备接应重骑,更是错上加错。

“重骑”放过“农匠兵”,直扑“挺进速度最快的精锐”是对的。可“轻骑”干嘛去了?轻骑仗着自身的敏捷,正在一处一处“打地鼠”。

迈不过眼前沟壑,重骑只能从狭长堑壕的左侧绕道,那里距山壁很近,没有挖掘。这一下不仅失了先机,也失去了前冲的惯力。慢下来的重骑,就没有那么恐怖了。当他们再次“恐怖”起来,鳞甲步兵已经攻到墙下,最先到的几批已在合力攻打六条“城墙兵道”中的一处。同一道高墙,内外两侧防守起来,难度相差何止百倍。“兵道”顾名思义,本来就是通行用的。

此情此景,“重骑”已无法冲刺。对面就是高墙,一旦冲起,根本停不下来。

非到万不得已,“重骑”绝不会主动下马步战。他们总数只有九十,没了战马,也就失去了左右战局的分量。更何况敌军不止一批,未探明的地穴不止一处,眼下正有更多“小股敌军”陆续朝高墙涌来。爱惜自己的理由足够充分,重骑掉转马头,隆隆而去。

更多鳞甲步兵在墙下集结,六条“城墙兵道”中的三条遭遇强攻,每条只不足百人。步军分出了一半的兵力,也必须分出一半兵力,拦阻敌方的步军与轻骑,保护己方的“工兵”。万一升降“闸门”的绞盘被毁,只有他们才能修复。

高墙之外,少量轻骑下马,带领数百民夫登上墙外无数座充当“箭楼”功用的“土堆”,与城头守军对射。民夫不会射箭,但凡当过猎户的,都已编入“农匠兵”序列。大半羽箭飞不到对面墙头便即坠落,能飞那么远的,要么刺在墙上,要么远远高过头顶,守军几乎不用闪避。科摩多不在乎,他只想牵制守军的精力——我这边攻城了,你管不管?

“土堆”下方,四架趁挖掘地道的空当草草制成,简陋到只能勉强当“盾车”使用的,“前梯”根本伸不出去的“假云梯车”,在更多持盾民夫的驱使下,缓缓迫近高墙。我这边攻城了,你管不管?四十人合力才能拉开的床弩,你用不用?七、八人合力才能操纵的投石器,你使不使?

“嗖!”

“嗖!”

“嗖!”

“嗖!”

第四声划破虚空的巨响,带来一声更为暴烈的巨响。“假云梯车”正面的坚盾如豆腐一般被“孩童小臂粗的弩箭”刺穿,箭头之上悬挂的两枚“婴儿拳头大小的链锤”更将“假云梯车”半侧车体搅得稀烂。

巨箭深埋入土。运气最差的几个民夫,和身侧半人高的车轮一起……碎了。

有生以来,这是叶玄第一次亲眼见识到“巨型床弩”的威力。虽然和预想中差不多,心底的恐惧还是不自觉升涌起来。这玩意儿…就算“风大矛”也抗不住。在“苍城”和“镜月城”的陈列馆里,他见过比墙头那座更大的床弩,它们如同巨龙的枯骨,毫无生气地沉睡着,没有半点狂暴。

海的另一端,“龙”依旧活着。张着血口,龇着獠牙,喷吐着比火焰更为恐怖的钢矛!

“每箭之间,间隔三百到五百个心跳。这么巨大的云梯车,打了四次才中,如果打人,至少得几百次。钢矛势大力沉,速度并不极快。嗯,能躲开。”叶玄用理智収摄恐惧的同时,科摩多心中正推算着完全不同的东西:“两座床弩只开动了一座,投石器开了六个,现在又全都停了……墙那边的进展,还不错。”

“三十重骑解甲,一百重骑披甲。”他站在床弩射程之外的土堆顶上,对传令兵道。语调平和,实则体内的血液已开始燥热。加注!科摩多不喜欢赌,但不代表他不会。口袋里的筹码,不能等到最后一刻才拿上桌。如果城门从里面打开,又被关上,回去之后别说裂土封疆,他连偏将也不用做了。

到此,叶玄已基本确信,科摩多不再需要自己了。他站在这里唯一的用处,就是让他相信,一旦退缩,“首席”会立刻宰了他。现在连“投石器”都停了,好像也没什么退缩的余地。

叶玄走了。他已经逼出了主将的战心,接下来,要骗取士兵的拥戴。

“现在起,我受你指挥。”莫维坦走下土堆,对整装待发的“轻骑营”将官“波鲁鲁”道。

“……是,将军!”波鲁鲁立正领命,有些惶恐又有些狂热地,收下了这名士兵。

“取锁甲来!”副官就在身边,波鲁鲁却大声呼喊着下令。

“不需要。”莫维坦拒绝。他的皮甲是纯黑的,那种染料的黑,而非自然的黑。他的皮甲是华美的,那种可以出席宴会,又足以凸显军人身份的华美。他不要锁甲,他要所有人都看到这一抹深黑。只属于他“个人”的,一抹深黑。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这是一次无耻的讹诈。有这样一抹不协调的“深黑”混在队中,士兵会表现出疯狂的勇敢。战后,更会对身先士卒的他,表现出疯狂的崇敬。仅指活下来的那些。

跨上高头战马,接过长柄战刀。约一千两百次心跳过后,高墙“瓮城”的顶沿之上,出现了身穿“棕铜色鱼鳞甲”的士兵。两百重骑开始披甲。

又过了五百个心跳,损毁不算太过严重的绞盘被工兵修复,“闸门”缓缓升起,对开的厚重城门裂出一道缝隙。

一百重骑冲锋,三百轻骑跟进。剩下的两百重骑,仍在披甲。依常理而言,轻骑在侧,没有重骑先动的道理。但这是攻城,不是野战。那道缓缓开启的城门,不知什么时候又会关上。而骑兵入城,并非一眨眼的事。为了防止彼此磕绊,骑兵与骑兵之间,必须拉开足够的间距。冲得越猛,所需的间距越大。

因此必须确保战力最强的重骑先入,能全部进去最好,不行的话,有多少算多少。

重骑突入时,“瓮城”内的拒马桩、陷马坑尚未被工兵清理干净,只有一道比城门更狭窄的道路可供通行,且并非完全的笔直。这里面还有“神卫”的功劳,若不是他们来来去去,瓮城里的“脏东西”恐怕更多。

也亏得是重骑先入,此刻“瓮城”外门大敞,内门却眼看要被守军夺回来了。尽管墙顶的两道“闸门”暂时还都在“达达利军”手里,但就算只有一道镶嵌铁钉的木制城门,也绝非“重骑”所能撞破。

被“瓮城”里的脏东西放缓了马速的重骑,再一次开始突进。清理出的窄道只容两骑并进,两骑就两骑。战马、壮汉、铠甲,总重远超千斤的两只铁坨呼啸而出,碾碎了“内门”里侧交战的步兵,无分敌我!

两只铁坨突入所造成的后果,是四只铁坨突入。四只铁驼,带来了百只铁坨,和紧随其后的三百只肉坨。再后,穿戴整齐的余下两百铁坨护持着达达利军真正的主将科摩多,隆隆而入。

身先士足、奋勇杀敌的美梦,戛然而止。入城后的叶玄,没有遭遇像样的战斗。敌军,溃了。那追碾“鳞甲步兵”的“九十重骑”,叶玄只是听说,不曾看见。步军抵达墙下,攻陷高墙,用了约半个小时,重骑根本不可能持续作战这么久,“从地道零星涌出的杂兵”都没扫净,他们早已力竭,退回“方城”去了。

这或许是守军犯下的另一个错误,或许不是。他们总共只有九十重骑,或许不该一次押上。但如果他们那时追上并碾碎了敌方的“精锐步军”,一切都会不同。

真正的错误在于,他们的主将“班戈恩”不该私藏“巫奴”。真正的错误在于,他们的副将“萨里瑟”不该跟主将一起享用“巫奴”。就算有心包庇,也不该一起享用!那样,他就不会被“女巫”指证,不会被一同带走。

真正的错误在于,他们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丧心病狂,敢拿“神卫”开路的疯子。

高墙已经在手,“方城”仍横亘于前。科摩多狂喜之余又无比担心,他很怕莫维坦将军下令攻打那座“方城”。五百“鳞甲步军”剩下不到三百,他们已经不行了。若不是身陷敌城,全无退路,他们早就不行了。

科摩多哪里知道,那个叫莫维坦的疯子,其实是和自己一样胆小的人。他全部的勇敢都藏在丹田与经脉中,更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观念中。他不认为自己会死,也不相信紫袍们宣称的那些…关于死后的事。

修筑工事,拒守高墙,等候王军。科摩多万分庆幸,主将认可了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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