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六七看书 > 木叶青玄 > 第一百三十一章 斗场选拔

第一百三十一章 斗场选拔 (第2/2页)

与叶玄一样堪堪齐颈的短发,表明了这个世界的贵族并不将“蓄发”看做基本的教养。淡蓝色的眼瞳本该使人显得温柔,然而在“浓密的深黑色直发”与“白皙到有些病态的面庞”映衬下,那两点天空般的淡蓝…宛如鬼火。仅凭身形与面色推断,他就算御驾亲征,也是坐在车辇里发号施令的那种。

国王走了。就在新得到的武士单膝跪地,念出自己的名字后,国王带着几十名衣甲鲜亮的卫兵,走了。

叶玄久久没有起身。他不相信之后就没人管他了,相反他这时的表现应该也会传入国王耳中。

“跟我来,武士。”那个负责敲钟的裁官,刚刚随国王一起离开的裁官,从甬道里走了出来,对莫维坦说。“宫廷武士”在王国中有很高的地位,哪怕是末席。裁官理所当然用“上位者”的口吻对武士说话,这让叶玄迅速明白:他要么是国王的近臣,要么是位贵族,更可能两者都是。他身后,跟着九名卫兵。

裁官上了一辆马车,叶玄被带上另一辆。马车在王宫门口的广场停下,裁官领着九名卫兵和一名武士,顺利地进入王宫,没有受到盘查。自宫门口开始,叶玄就始终处于九名卫兵的包围之内,形似“青芒”的双手剑也交到了其中一名卫兵手里。与“押送”的唯一区别,是没戴镣铐。

叶玄被带进一个院子,送入一个房间。屋内,水气蒸腾的浴池旁,站着两名赤裸的美丽女子。她们身上唯一的配饰,是镶嵌着宝石的项圈。红色眼瞳的那个,深棕色皮制项圈中央有一枚拇指盖大小的红宝石。碧绿眼瞳的那个,绿宝石。

“我们为您沐浴,武士大人。”绿宝石的女子柔声道。语罢未经允肯,便直接将手双探入衣中。叶玄有些慌乱,其中固然有表演的成分,真实也占了小半。

时年两百二十二岁的他,迄今为止亲近过四位女子。木青儿、残影、清尘、云洛。他没有尝试过全无情感羁绊的陌生人,更不曾试过三人一起。这是考验还是奖赏?应该接受还是拒绝?

换上干净的丝绵衣裤后,叶玄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两名女奴,应该就是这间浴室的基本配置。她们搓得很用心,也很用力,相比于“有没有服侍好这位大人”,她们好像更关心“身上的泥垢洗净了没?香粉撒得均匀吗,会不会太浓或者太淡了?”

如果武士要做什么,女奴也会顺从,叶玄感觉是这样。自己身上没有痣,一颗也没有。希望小绿和小红不要注意到这一点。

从浴室出来,叶玄又被带到一个有点心和果汁的房间,没有肉,没有酒。这里的点心比“忘月楼”的难吃太多,五颜六色的果汁还不错。初登红土时,叶玄谨慎地不敢吃“兽肉”以外的任何东西,现在没关系了。并非因为确信这里没人会害他,而是过去的两年中,他已经完成了“试毒”。

沃夫冈伽公认最毒的东西,叫“青盐”。青盐并不是盐,是一种“毒蛙”晒干、捣碎后形成的淡青色粉末。青盐也不咸,有着极强烈的苦味。这东西算不上禁品。即便是禁品,在一个“城邦林立、各自为政”的地方,也很容易弄到。

“试毒”花了不少时间。第一次是将“一耳匙”的粉末倒进一只大水桶内,只喝一小口。如果没什么反应,三天后喝两小口。之所以要等三天,是为了防止剧毒在体内淤积。两个月后,他无比庆幸地试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红土大陆的“青盐”并不比黄土大陆的“黑霜”更毒,至少没有差出一个品阶。

这两种剧毒,一个来自动物,一个来自矿物。相比之下,“黑霜”更适合用来害人。“青盐”太他妈苦了,试到“一杯兑一匙”的时候,他必须用真气包裹住舌头,否则根本咽不下去。

他们从远方的黄土而来,没带半两黄金,没带半包黑霜。其实叶玄犹豫过,因为黑霜可能会很有用,但最终他还是决定: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越少越好。

在“点心和果汁的房间”等待了一个“大时”左右,新晋武士受到了国王的召见。沃夫冈伽人将一天分为十二个“大时”,或者二十四个“小时”。每个“大时”相当于中原的“一个时辰”,每个“小时”相当于中原的“半个时辰”。

召见的地点,是国王的寝宫。不是议事厅,不是宴会厅,而是寝宫。这意味着什么?宠幸还是轻慢?如果按照中原人的想法,这毫无疑问是莫大的荣宠。然而这个世界的许多观念和中原不同,叶玄无力解读“寝宫”所代表的含义。与泰伯坦相处的时间毕竟太短,这种细节还来不及请教。

这里是寝宫的“内厅”,不是“外厅”,也不是“寝室”。国王穿着宽松的浅蓝色丝衣,赤脚踩着光滑而清凉的湖绿色石板地,坐在一张宽大到说是王座也不过分的石椅上。洁白的椅面铺着纯白的软毯。椅子这东西,有个悖论:气派庄严的,必不舒适。

国王不是巨人,他靠不到椅背。端严的坐姿配上宽松的丝衣,透着几分不协。寝宫里有这种拿腔拿调的家具,是否表明…国王经常在此召见外人?也不一定,那椅子若当成午睡用的小床,卧在上面应该挺惬意的。

还有更不协的。作为一名新晋的武士,“莫维坦”没有资格跪在“俯身就能亲吻到国王脚背”的地方,他离得很远。国王的座椅两侧,站着六名穿“烟青色鱼鳞甲”的禁卫,四个持矛,两个持剑。

这样的画面,对一个中原人来说无疑是错乱的。“你要么选个更肃穆的场合,要么让这些披甲的出去。这他妈的算什么?”

他当然只敢腹诽一下。国王不可能单独会见一个来历不明且身有武技的陌生人,何况他仇家还那么多。规规矩矩地行礼过后,一个带着绿宝石项圈的女奴搬了张圆凳给他。不是那个帮他搓澡的小绿。

“感激您,陛下。”同样的,他也不清楚以自己当前的身份,坐着和国王说话是恩宠还是寻常。反正…恭敬就对了。

“说你的过去。”达达利王命令道。他不只英俊,嗓音也很动听。

“我出生在‘昂利奥城’。我的父母…卖腌菜,战乱的时候死了。”故事当然是早就编好的,“昂利奥城”过去几十年间被攻陷过两次,现在连名字也改了。一户卖腌菜的人家几乎无法调查。

难点在于表演。不能假装完全没有准备,“莫维坦”的设定不是蠢货,他理应想到会有“盘问来历”这一环。也不能答得太流利,第一次,总会有点紧张:“我做过‘赏金猎人’,也做过一阵…盗贼。”

在沃夫冈伽,“赏金猎人”和“雇佣兵”是两个不同的行当。“雇佣兵”主要负责打仗,“赏金猎人”通常是单干或几人一伙,做的事情和黄土那边“莫问塔的佣兵”比较像——给钱,什么都干。

“说你的野心。”国王的问话十分简略。有关“过去”的盘问,好像就这么结束了。腌菜的功课、赏金猎人的功课、盗贼的功课,都白做了。当然,也可能之后会有别人来做更详细的盘查。

“我想当将军,陛下。”叶玄尽量使自己的语调显得有些亢奋、有些狂热。他原本的计划,是先成为“首席武士”,通过“御前决斗”替国王赢下一些东西,然后再提这个。可国王既然看出他有野心,那也无需掩饰。

“决斗和打仗,是两回事。”读不出国王的情绪。瞧不出他惊讶还是不惊讶,也听不出轻蔑还是不轻蔑。

“我小的时候,打不过比我强壮的人。现在,我能轻易杀掉体重是我两倍的人,徒手也行。打仗…我可以学。”沃夫冈伽人,整体而言比中原人更高、更壮。体重是自己两倍的男人,在中原两百多年叶玄从没见过,即使是“素包子”也欠些斤两。但到了这边,两年来他至少见过十个以上。

“学?你知道那有多贵吗?”反问时,他的语调依然像是陈述。没有起伏。

“‘王军’有多贵,我不知道。‘雇佣军’的价钱,知道一些。我会先为您赢得更多。什么时候可以挑战您的‘首席’,陛下。”

“要是我不允许呢?”这个世界没有朕、孤、寡人、哀家之类的说法。上位者面对下位者,称“我”时用敬语;下位者面对上位者,称“我”时用贬语。

第一个难关,来了。

“……我用我妻子的贞洁发誓:无论我向谁效忠,永远会不与您的武士决斗。”这一句,他是真的想了一会儿才说出来,不是演的。话里包含三层意思:

其一:“不让我带兵,我就投奔别人。”武士不是奴隶,不是国王的私产。从伦理上说,只要还没宣誓效忠,他就可以改投另外的王。如果没被杀死的话。

其二:“决斗,就是我赢。”适度的嚣张,也许更能促使国王在自己身上下注。

其三:“我有妻子,我有妻子,我有妻子!”这个太重要了。你出去打仗,万一赢了,转头把关隘一锁,自立为王咋办?有妻子,就有人质。仅有一个妻子,其实不太够,最好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全都在,最好连祖父、祖母和孙子、孙女也在,越多越好。可惜叶玄没有,他只能提供一个人质。但他有十足的把握增加这个人质在国王心中的分量。只要别立即翻脸,后面就有把握。

用“妻子的贞洁”发誓并不会显得特别刻意,因为他是个平民。一般来说,只有贵族会用“自己的人格”和“家族的荣誉”发誓,平民不这么说。当然,像“宫廷武士”这种地位很高的平民,就算用“自己的人格”发誓也不会遭到耻笑。但他刚刚成为武士,没这种习惯才是正常的。至于贞洁……国王当然不会知道“巫依洛”是“忘月楼”的意思。

“你刚才说,可以徒手杀掉体重是你两倍的人。我给你机会证明这一点。赢下明天的决斗,你就是‘席首’。”国王终于说了一个长句。叶玄知道,自己赌赢了。

“我,莫维坦,宣誓向您效忠!陛下。”叶玄起身离开圆凳,迈前一步,单膝跪地。

“哈哈…不是这样。”长句之后,又见笑容。国王应该算是初步认可了他。“宣誓效忠”得有个公开的仪式,叶玄其实明白。只不过…这种时刻显露出一些急切和无知是必要的。

当夜,莫维坦被恩准留宿在那个搓澡、喝果汁的小院里——在卫兵的看护下。“宫廷武士”不是禁卫,是臣子。他们不负责保护国王,也没资格保护国王。平日里,武士们和其他臣子一样,住在王宫之外。

次日傍晚,王宫内的“练武场”中,一个棕桐色肌肤的巨汉站在了莫维坦对面。他的分量,目测和“粉胖子”摩巴布差不多,区别在于:钢铁般虬结凸起的肌肉表面,没有层层叠叠的柔腻肥油。观战者除了国王之外,还有包括“首席”在内的另外七名“宫廷武士”。棕桐巨汉名叫“霍里户”,他不是首席,是次席。

“御前决斗”经历数千年的传承,规矩已基本分明:禁弓弩、禁盾牌、禁铠甲,不是哪位国王可以更改。而王国内部的选拔方式,则全凭王的喜好而定。比如“时烛燃尽未分胜负,两人一起射死”的创意,就是达达利王自己加的。

“首席武士”的归属,也是由国王一言而决。打败“次席”就能挤掉“首席”,这听起来无比荒唐。实际上,这的确是对“首席”的羞辱,同时也是保护。

现任“首席”名叫“玛格玛”。他在宫廷武士内部的“竞技”中,以双手剑对双手剑的形式战胜过巨汉“霍里户”。若是徒手对徒手,他连二十个心跳都过不了。这一点,他自己比谁都清楚。

宫廷武士的内部“竞技”允许穿锁甲、戴轻盔,武器也不开刃。国王嗜血好杀,但也会算账。他不能让“选拔”出来的宫廷武士一个接一个死在同僚的手里,那会使之后参与“选拔”的人越来越少。另则,国王也需要确保自己同时拥有七名或以上的“宫廷武士”,虽然一直没什么用。这和金戒一样,是王权的一种象征。

“霍里户”想不明白,对面的小家伙打算怎么徒手将自己杀死。捏卵蛋还是抠眼珠?就算他真能做到其中之一,自己也会同时将他撕碎,那有意义吗?这样想着,“霍里户”不自觉将双腿间的距离收窄了些。

乌钟敲响,小个子果然朝着“霍里户”下身冲去,却不是要拿卵蛋。他借着前冲的惯力将巨汉的左腿撞偏,随即紧紧抱着大树般的左腿猛一拧腰,彻底破坏了对方的重心,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

直到二人双双倒地,“霍里户”仍想着要保护卵蛋。当他开始惊恐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就连场边观战的人也没完全看清发生了什么,倒地后的“莫维坦”极快速地扭蹭了几下,不知怎么就用一种…乍看像是“房术”的姿势,以双腿箍住了“霍里户”的脖子。

然后……就结束了。“霍里户”被箍住之后,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反抗。如铁扣般锁住脖颈的双腿,不止阻断了呼吸,更阻断了流向脑部的血液。“失血”造成的晕厥,比窒息要快太多。以至于巨汉还没感受到窒息的痛苦,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此时松开腿,巨汉能活。但叶玄不会松。这一战,国王的命令是“决生死”。松开腿,他醒来后还会再战。必须,也只能再战。

草原的“摔揉术”,中原的“错骨手”,这两种武技都源起于“灾害纪元”之前,属于没有内力也能习练的功法。叶玄选择了前者。“错骨手”不适合对付体型相差太多的人,那对“指力”的要求太高了。另则,“错骨手”是医家所创,对人体构造的掌握也过于精微了,一个平民出身的赏金猎人,不该懂得怎样将人的肘关节卸下来。

“莫维坦”杀死了“霍里户”,用不可理喻又好像有点道理的方式。没出一拳一脚。

“参加两天后的晚宴。带上你的妻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