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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长草街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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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临商会”每月一次的“例行议事”,一如既往发生了些小小的争吵,没有特别值得在意的事。如今对叶玄来说,没有大事就是好事。他需要时间,将金矿转化成对他“真正有用”的东西。

散议之后,叶玄与宿竹、辛夷一起用过午膳,婉拒了“傍晚观赏斗兽”的邀约,乘马返家。

“木园”临海而建,距离位处“丰临城”内腹的“丰临商会”直线有二十五、六里。实际走下,还要长出不少。一来一返,颇为耗时。高品武夫,赶路当然是“跑着”最快,但身为“丰临商会”的执佬、“木叶家族”的家主,动辄飞檐走壁实在不怎么体面。

二十五、六里,说近不近,说远也不甚远。一匹好马撒腿狂奔,也就两柱香的工夫。同样的问题是,城内纵马也不体面,比飞檐走壁更惹人憎。

因此若不当真有急,他这一路惯常溜马缓行,或者干脆步行。马车,是不肯坐的。除非雨大。

马有四蹄。不奔跑时,比“素人”也快不几许。大半个时辰后,高头黑马载着黑衫黑裤的叶玄,路过一条嘈杂喧闹的小街。

小街位处“木园”西北约三里处,名为“长草街”。这名儿就跟狗娃、二蛋一样,一听就是胡乱取的。这不是它原本的名字。叶玄只记得,原本那个名字好像更粗鄙些,具体叫什么已经忘了。

这地方曾经萧索,无人敢居,以至道路正中都生满了长草。但叶玄并不认为“长草街”之名是因此而得,因为现在的“木园”原先叫做“风寨”,风寨外方圆数里的所有街巷都是此般光景。良民尽散,商贾难行。

而今,曾经“海边最危险、最荒凉的地方”,已变成了“海边最安全、最热闹的地方”。随着人丛渐密,木园左近自发形成了一个市集。市集不大,胜在“长年无休”。近些年,临街处酒棚、勾栏渐多,已有了“昼夜无休”的迹象。

与“宿家”、“薛家”这些扎根“丰临城”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大族不同,“木园”周边的土地,并不归“木叶家”所有。但叶玄还是下了些本钱、派了些人手,以维护“木园”附近数里范围内的治安。在他看来,这算是“木叶家”的一张“好人牌”。至少说明,有足够多的人认为靠近自己更加安全,而不是相反。

每每自“丰临商会”返家,若无急事,叶玄会顺路沿“长草街”的小市集走上一段。这日也是如此。

小街不算宽阔,但“丰临城”毕竟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地方,此处又并非“寸土寸金”的丰临内腹。所谓小街,比之“枯荣城-外城”的街巷仍宽敞许多。三辆“一骑拉乘的窄厢马车”并行,也能在不碰撞沿街摊贩的情形下勉强通过。

虽是如此,进入“长草街”后,叶玄仍将座下黑马交给了伴从的侍官。一人一刀,徐缓步行。

不一刻,米香扑鼻。小街左侧,一个身形矮壮的男子双手抡着木锤,一下下轰砸着身前那只半人高的木桶。形似木桶,却不储水。木桶顶端有着半月状的浅浅凹陷,内里放着黏黏糯糯、脸盆大小的一块米糕。叶玄认得,这是北地以东“凉城”一带极有名的一种小食——打糕。

之所以要用“木桶”,是因北方的冬季太冷,为确保天寒地冻时米糕不至凝冻,需在木桶内腹放置炭炉保温,到了南边其实不必如此。摊主仍沿袭了“木桶”的风俗,大概是有意为之。外来的东西,总是要“格格不入”才显正宗。

小街对面,卖“打糕”的斜对处,一片小小树荫之下,有个女人在卖自己。不是站街的娼妓,那女子麻衣缟素、五体投地,后颈插有一根长长的干草,这是要“卖身葬母”。

之所以能辨出是“葬母”而非“葬父”,只因女子身侧,卷着尸身的草席末端,露出两只破烂草鞋。瞧大小,多半不是男尸。

在“丰临城”,卖身葬父或者葬母,是很常见的事。只要尸身还没发臭,左近摊贩通常不会驱赶,遇到女子卖身,有时还会主动凑近。倒并非为了轻薄、非礼,只因“贩卖自己”的女子,常常能引来更多荷包鼓胀的客人。

在“丰临城”以及“天河以南”的多数地方,女子当街卖身葬父、葬母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卖身女脸上会遮一块面巾,任何人丢下一枚铜钱,女子就会扯开面巾一角,给潜在的买主瞥上一眼。若是满意,便可详询要价;不满意,铜钱不退。

对于买得起婢仆的老爷、公子们来说,这无异于一场“盲开宝盒”的小小赌局。最坏也不过浪费一枚铜钱而已。

女子沦落到“卖身葬母”的地步,定然是贫苦人家。但也未必真就凄惨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未必真就“无能为力”到了做不得“纺纱娘、浆洗工”的地步。卖身,是一种选择。或说是另一种赌博,也无不可。在丰临城,一切皆是生意,一切皆有兑价。包括自由,包括自己。

在大户人家府中,签了“死契”的奴仆往往比签“活契”的地位更高,吃穿用度更好。这无分男女。道理也很简单,永远属于自己的奴仆,当然要省着用;二十年后就归别人、就得自由的,当然要可劲儿用。

严格来说,“汇通钱庄”所谓一人之下的“五大掌柜”,薛一、薛二、薛三、薛四、薛五,由于掌握了太多隐秘,不老不死不得离任,实质也是奴仆。

其实在“丰临城”这种地方,想要“卖掉”自己并非没有别的渠道,只不过自古以来,准确地说是自“顺帝国”以来,为了安葬自己爹娘而卖身,总是更容易得到同情和善待。对买主而言,领一个“走投无路又孝顺”的可怜女子回家,心中也能得到更多满足,甚至面对家人的责难时也更能理直气壮。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这近乎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以至于叶玄瞧着那一身缟素、匍匐在地的孤女,根本无法分辨她身前那个“娘”是亲生的还是租来的。好在没打算买,辨不清也无关紧要。

他没有为她缓下脚步,但随着越走越近,目光还是忍不住在“孤女”身上扫量一番。粗糙的白麻丧服十分宽松,但仍隐约可见内里玲珑,身段应是不差的。到了下晌仍没将自己“成交”出去,面巾之下…脸蛋多半是不太妙。叶玄忽然有股“递出一枚铜钱,验证一下猜想”的冲动。正犹豫间,一个身穿淡金色绸袍的大黑胖子,摇摇晃晃走到孤女身前,有些费力地蹲了下去。

见被旁人抢了先,叶玄也没脸凑上去白看,只得无趣地收回目光,继续前行。

对面一个头发斑白、背脊佝偻的老人,让他轻轻皱起了眉。

叶玄有病,这一点他自己清楚:一看到“老人”就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病。但这一回,却不是为人,而是为狗。那老人手中,一条裹着牛皮的破旧锁链,一端握在手中,另一端栓着一只老黄狗。

那黄狗两条后腿全都瘸了,仅有前肢能动。老人弓着背,走得很慢,但是老狗更慢,完全跟不上主人的脚步。两条前腿无力而又拼尽全力地来回捯着,后腿如挂件一般垂在坚硬地黄土地上,发出让人绝望的拖蹭声。

叶玄望着老狗,莫名想要将它买下,给它吃一顿最好的肉,然后用附着内劲的手掌,拍拍它已经掉毛掉到半秃的狗头,让它永远睡去。只是…老成这样的狗,不知还能否吃得下肉,或许只能喝粥了罢。

“老叶?”南方姓叶的人很多,只比姓林的略少。但叶玄完全没有怀疑,背后那一声老叶就是在叫自己。他记得那公鸭似的嗓音。

“小乙?”中等偏瘦的身形,深棕色廉价布衣,稀疏到若有若无的眉毛,腰带上插着“黑柄黑鞘”的细短狭刀……正是他认识的那个小乙。

身为“莫问佣兵团”的“第一任团长”,眼前这个不知真名,自称“小乙”的男人,几乎是叶玄在面对“第二任团长”时唯一的骄傲与底气。

他是叶玄在任时,“莫问塔”仅有的一位“旱境”刺客,是残影接手时能够联络上的最强的佣兵。

“莫问塔”的任务,也是“小乙”佣兵生涯的第一单生意。如果小乙没说谎的话。虽无实据,但叶玄绝对相信,他没说谎。

那时的“小乙”,虽已是个入了“旱境”的武人,但作为刺客,分明是个生瓜蛋子。彼此全无了解的情形下,他从某个镖客口中听到“莫问佣兵团”的名字,想也没想,便亲自上门去“莫问塔”找活干。初次见面,没派替身试探也就罢了,“易容”也易得乱七八糟。不知在哪儿买了副假胡子,往脸上一贴就去了。那完全就是他自己“蓄须”后真正的模样。

叶玄第一次违背“莫问佣兵团”的原则,亲身参与一场刺杀,也是跟“小乙”一起。为了讨好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宝贝,也为了确保“四层”的第一桩生意不出纰漏,他不顾“团长”的身份,亲自守在外围给“小乙”充当暗哨。万没成想,最后竟真的需要替他补刀。

叶玄第二次到第十九次违背原则,都是陪着残影。但不管怎么说,第一次终究是给了眼前这个男人。他不知道“小乙”的真名叫什么,可这并不妨碍那时也是个初哥他,对这个“并肩作战”过的家伙生出一丝袍泽之情。

“你不是在北边么?”只一闪念,话未出口,叶玄心中忽地一紧,暗忖道: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憨货,已经做了一百多年的刺客,就算来南边“办事”,就算已经“办妥”,那也不该当街跟一个曾经的“佣兵头子”打招呼,何况还没易容。别是……

恰到好处,抢在叶玄发觉“对方已错过了最好的出手时机”,正因自己的警惕而生出些许愧疚的瞬息,斜插在“小乙”左腰的“细短狭刀”乍然出鞘!

艳阳之下,因磨砂而毫不反光的刀身,全然不寻脖颈、心脏等人身要害,以“反握刀柄的左手”所能释出的最快速度,朝叶玄右腰上抹去!刺客出刀,不求一击索命,只可能是一个原因。

老狗仍是老狗,拖狗的老人,却不再是个老人。裹着牛皮的“锁链”末端,不知何时已不再系着那条黄狗。牵狗的刺客距叶玄更远,“锁链”比“狭刀”更慢,因此那一鞭没有击向叶玄,而是携着风雷之势,抽向一个莫名的方位,那甚至不是闪避“狭刀”最合理的方位。

叶玄侧后,一柄长剑闪电般刺向他的脊柱,而袭他左腰的另一柄剑…慢了半分。只因她扑击前冲时,撞死了那个大黑胖子。“阮棋”没有选择,那胖子如半座小山般横在身前,“撞开”是比“绕开”更快的办法。但终究,还是慢了。

所幸慢了也不打紧,所幸她的一剑只是辅助。裹在草席内的“师傅”没被胖子妨碍,这就够了。“白虹”没有出鞘,长剑“白虹”早已无鞘。它始终和自己的主人一起,睡在包裹“尸体”的草席之中。名剑忍辱,破席而出,正似白虹贯日!

“锁链”挥扫处,恰是可以同时避开“剑尖”与“刀锋”的唯一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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