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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之全能小娇妻 第8节 (第2/2页)

闻言,卢启刚掸了掸衣服上的尘土,他的皮肤被晒的黝黑,伸手将挽着的裤腿中的尘土都弄了出来。下地干活衣服自是脏的也快,乡下人在农忙的时候,对于卫生干净什么的,也没有那么的讲究。

“爹爹,姐姐她……”卢小梅刚想再说几句,吴雪芹抬头瞪了她一眼,卢小梅识相的闭了嘴。

“你快洗洗手,进来吃饭吧。”吴雪芹帮卢启刚把外套上的尘土抖了抖。

卢芥将衣服晒好后,她将木盆收好,也洗了洗手,一同进了屋。

早饭是吴雪芹做的,手艺完全没有卢芥做的好吃,卢小梅尝了一口,回想起昨日饭菜的美味,现在便觉得食之无味,可是又不能说出来,不然定会惹得吴雪芹不高兴,到时候吃亏的还是她。

看着卢小梅那平时在饭桌上绝对不会停下的筷子,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夹着菜,卢芥觉得有些好笑。

别说是卢小梅,在场的卢启刚与吴雪芹也觉得这饭菜吃起来完全没有昨日那般的好吃。卢启刚其实一直对饭菜这种东西没有太大的讲究,不难吃就好,所以哪怕吴雪芹的手艺并不算好,可是吃的习惯了也就那样。

卢芥看着大家都不好的食欲,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的厨艺还是蛮给自己加分的。

看来古人说的对,民以食为天,有一手好的厨艺,的确是能够把握住一个人的胃的。卢芥主动提议道:“我今早上路上碰到了王婶,她又教了我几道菜,我今天中午做做看,就当是练练厨艺了,也能为后娘分担些家务。”

这番话说得也算是折中,既没有点明这菜不好吃,又找了个借口让吴雪芹下的来台。但就算卢芥如此体贴,吴雪芹与卢小梅也不会领她的情。

当然卢芥这么做也不是为了让她们感激她,她只是想给卢启刚做了好吃的饭菜而已。这样他也可能多吃些,吃到好吃的饭菜也能让心情变得好一些,卢芥只是换一种方式,来孝顺卢启刚。

“芥子,你今天感觉怎么样?”卢启刚关心道。

“爹,我应该没事了。”卢芥笑着说道:“吃过饭,我也跟着一起下地干活吧,在家呆着,我心里过意不去,下地干一点活,也是帮家里减轻点负担,这样爹与后母也能少干一点。”

见自家大闺女这般懂事,通情达理又有孝心,卢启刚别提心中有多欣慰了:“我也不指望你能下地干多少活,改天去跑商队报到,还是要多多休息一下才是,跑商队要干的活也是很累的,以后一年半载的见不到你,爹爹也是放心不下。”

听了这话,卢芥眼泪是眼中打转,她知道卢启刚对自己的好,前世也是千方百计的为她找工作,卢芥在心底暗暗发誓,她进了跑商队之后一定吃苦耐劳,勤勤恳恳的工作,争取转正,以后留在跑商队。

“没事,这不是还有五天的时间嘛,家里的活也帮着做做,也是强身健体,不然跟着跑商队,体力不行也是会被淘汰的。”卢芥如实说道。

“话说到的比唱的还好听。”卢小梅小声嘀咕了一句,尽管她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却也不得不承认,卢芥的厨艺不错。

越是这种时候,卢芥越是要装作大方,仿佛在爹爹面前,她不介意卢小梅对她闲言碎语,恶语相向,她这样看似不争不抢,更会让卢启刚觉得她温柔大度。

在饭桌上,吴雪芹一句话都没说,不知为何,总觉得卢芥醒来之后,跟换了一个人似得,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会忍着偷偷流泪的女孩了,但想和她斗,她还是嫩了点,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而已。

用过早饭之后,卢芥帮着吴雪芹将桌上的碗筷先收拾了起来,等中午再回来清洗。卢芥带上斗笠便跟着卢启刚、吴雪芹与卢小梅一同下地去了。

附近这一带,都并不是平原地区,而是山地,卢家的田地也是在山上。卢芥跟在卢志刚身后,山路崎岖,确实是不好走。

谷子地,一般选在靠近河边的地方。在北方,除了一些河流之外,为了存水,还有人工挖的水库,用来存水。

秋季的风算不得清凉,走在山上,四处可以看到郁郁葱葱的树木,这里树木枯黄地要晚一些,地里的庄家收完还要过上一个多月至少。

第17章 收谷子

这边的山上,还有果园,卢芥远远瞧着,那是胖婶家的果园,小的时候她也曾跟着小伙伴,去胖婶的果园偷偷摘些山枣。

山枣其实并不是种的果树,而是野生的,所以胖婶倒也不管他们去摘,有时候也会摘一些送给他们这些孩子。后来卢芥长大了,也就没再来这边摘过山枣。

天上的云,像是被风吹散一般,柔软地飘着,一朵一朵的,卢芥看向天边,这样的日子,似乎有些不真实。

“你看什么,还不走快点!”卢小梅在卢芥身后,不爽地说道。

卢芥倒也不介意,赶紧跟上卢启刚的步伐。

“芥子是不是累了?”卢启刚还是担心卢芥的身体,毕竟她还病着,就算是稍有起色,出来下地干活他也有些不放心。

阳光洒在山的半面,卢芥扬起脸来,好看的眉眼在阳光下,显得更为楚楚动人:“爹爹,我没事,只是觉得天边的云彩好看,多瞧了几眼罢了。”

四个人走了一会,便来到了谷子地里,到了农忙的时候,山上地里到处都是人,一路上卢芥与同在地里干活的乡里打招呼,显得亲切热情多了。

跟在卢芥身后的卢小梅哪里见过这般的卢芥,抢了她的风头,她气的在身后直跺脚,可是又不能说些什么。

“卢老汉你真有福气,芥子长得越发标志了,又这么温柔懂事,谁以后要是娶了芥子当媳妇,那真是祖上冒青烟了。”张婶夸赞道。

谁不愿意听这些好话呢,卢启刚闻言也露出了笑意:“芥子已经许配了人家,张大姐也别这样夸她。”

“已经有人家了啊!”张婶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是谁家的小伙子啊,这么有福气!”

吴雪芹与卢小梅自是不想听这些,她们两个在地里开始干活,卢启刚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张婶的话。

“是霍家的孩子。”

“霍家啊,那可是我们乡里的大户,芥子嫁过去,那肯定是去享福的!”张婶也是会说话,一听是霍家,倒也是真心为卢芥感到高兴。

卢启刚笑了两声:“他们先不结婚,先去跑商队历练历练,我们芥子也不是嫁过去享福的,总要有个工作才是。”

其实卢芥很喜欢卢启刚的这种思想,女孩子不能将结婚视作一生的依靠,还是要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能与自己的男人一起工作,一起生活,这样才能相互理解,相互扶持,并不是嫁到大户人家,便可以赋闲在家,吃喝玩乐。

“也是也是,老哥这话说的在理,我们芥子也还年轻,出去闯荡闯荡也好,总比我们在村里的好,出去见见世面,开开眼界,也不枉活这一遭。”张婶看向卢芥,去跑商队,那可是极好的机会,还真不是能随随便便就能拿到名额的。

地里的谷子收割的差不多了,便要通过牛车拉去打谷子,这年头也不是每家每户都有牛车的,卢启刚一向热情,张婶家的牛前些天病死了,卢启刚便将自家的牛车借给了她家,吴雪芹因为这件事情还与卢启刚吵了一架。

乡里乡亲的,能帮一点忙,也是应该的,只是吴雪芹与张婶之前便有些过节,卢芥听说是在吴雪芹没出嫁之前的事情。

张婶当时还是黄花大闺女,与吴雪芹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两人同时喜欢上了一位知青,那时她们也不过十七八岁的年华,冲动了些,便向人家知青表白,谁知两人去的那么巧,正好撞到一块去了,这不两人成了情敌,谁都不愿意退出,男知青一直也没有接受她们两个其中的一个,她们两个便开始明着较劲。

这件事说起来也是青春的冲动,那个男知青也不是什么好男人,任由她们两个争风吃醋也就算了,最后竟然告诉她们,他谁都没看上。后来知青可以回城里了,吴雪芹死皮赖脸的非要跟着男知青回去,被男知青当面羞辱了一顿,张婶那时候也在场,她看不过去便拿着石头将那个男知青打了,后来还因为这件事受了处罚。

再后来也没想到两个人又嫁到了一个村子,不过在经历男知青那件事后,两个人在性格上也都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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