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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鹰蜂堡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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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王之礼水葬。女官负责捡敛,你们谁也不许碰她。”原尼巴巴,现达达利城的王宫内,莫维坦望着“依薇尔”安睡般的尸身,对墩墩陶道。叶玄清楚,如果交给墩墩陶处置,他会趁尸体还热着,抓紧赏赐给某个部下。

叶玄和依薇尔并无交情,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百句。但翻脸之前,依薇尔对清尘很好,尽管更像是主人对猫咪的宠爱,那也是一种好。大剂“迷蝶粉”加微量“青盐”,如果她活着落在叶玄手里,同样会是这种体面的死法。

沃夫冈伽没有“死者为大”的传统。当王城被人攻陷,掘坟取宝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有条件的国王,常常选择水葬。有条件的意思是,境内有足够大、足够深的湖。胃里灌注水银,口中含着宝石,身上穿戴华服,腰间悬挂配剑。这就是所谓“国王之礼”。与中原相比,算不上奢侈。

即便是靠海的王国,也没人选择海葬。因为小丑鱼会直接把尸体撕碎。死者倒是不疼,可对生者而言…那实在有点壮观。

“是,陛下。”墩墩陶没空气恼陛下的伪善。他心情很好,自己的封地又要增加了。现如今,他是“施沃茨王国”实实在在的大贵族。可惜贵族没有“首席”一说,要不然,他就是“首席贵族”。什么外交大臣、法务大臣,在你将军爷爷面前,都是狗屁!

莫维坦这个小兄弟,不,小陛下,对他很好。当了陛下之后,不仅愿意继续教他武技、陪他喝酒,而且什么国事都跟他说。说得越多,墩墩陶就越没兴趣当国王……那差事,可真不是人干的。

依照中原的编年,现在是“灾害纪元”六百七十七年,秋。

“巫依洛-施沃茨”登临王座,迄今一年零三个月。因此按照王国内部的编年,现在是“施沃茨二年”,也是“巫依洛二年”。家族姓氏与国王的名字,各享一个年号。不过没人知道巫依洛不能生育,姓氏的编年是多余的。

这是一场计划之内的战争,但开启的时机比预想中要早。原本的计划是在明年春天。那时自己的根基彻底稳固、国力彻底复原,而大王子那边“恢复元气”需要更久。

一场不期而至的内乱,让清尘决定提前起兵。起得有些仓促,打得无比顺利。

说到大王子“领兵打仗”的才能,就连墩墩陶都有点服气。可涉及内政外交,尤其是内政…不知是达达利王自恃年富力强,没来得及培养他,还是他生来欠缺这种天赋,亦或者是他所遭遇的局面远比父亲继位时更加复杂。总之,他的王国内讧了。

输了的人,或许百年后能有美名,当下绝无可能。原“达达利”现“莫维坦”城内,满是一副“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欢庆场面。叶玄觉得,欢庆的主要原因,不是他们所说的“旧王残暴,民不聊生”,而是因为城破之后,墩墩陶当着自己的面,没敢纵容部下奸淫掳掠。

读过“古兵书”的叶玄非常清楚:攻陷敌城而不行劫掠,这不是仁德,而是奢侈。他能制止,纯粹是因为钱多。要是军饷没发够,你敢不让他们抢?达达利城的内讧,乃至大王子的残暴,恐怕都和“缺钱”有直接的关系。

依照“北境”的传统,王国的主城以“家族姓氏”命名,如果主城之外还拥有第二座城,则以王后或王储的名字作为城名。因此“施沃茨王国”如今坐拥两城:分别是“施沃茨城”和“莫维坦城”。

当初“巫依洛”窃国,“大王子”自立。“施沃茨城”内原属“大王子”派系的将臣被“新王”肃清,少数几个危险人物被逼服毒,大部分夺去权柄和封地,并未赶尽杀绝。

唯一的例外是“科摩多”,原属“大王子”一系且寸功未建的他,直接升任王国主将。后来科摩多发觉,自己的存在并非只为过渡,女王真打算用他。虽然他掌控的军队不如“莫维坦”和“墩墩陶”多,却也完全够得上“主将”的分量。位高权重,噤若寒蝉。这就是科摩多的处境与心境。

如今的局面略有不同。达达利王没了,王后没了,大王子没了,二王子也没了。因此新城之内,原属大王子的势力无需肃清,只需削减一部分权柄,放到没那么要害的位置。

这当然不够稳妥,只是一种必要的取舍。要掌控新得的领地,“旧臣归服”是最快的办法。

叶玄需要快,不需要稳。他弃掉枯荣城,弃掉木叶商团,甚至丢下云洛;他放着中原的好日子不过,飘扬过海跑到这里,不是来当城主和王后。

短短一月,原“王宫”现“城主府”内的每条道路都不及彻底认清,莫维坦与墩墩陶便带同大半兵将,回往王都。半月前,一份出自女王巫依洛的委任,又一次让包括“升迁者”在内的所有人措手不及——莫维坦城代政官:科摩多-依尔德。莫维坦城守军主将:科摩多-依尔德。

军、政二权集于一身,除了家眷不在身边…这根本就是国王啊。

…………

“你疯……啊不,对不起。我的意思是,我是说…陛下,您疯了吗?”墩墩陶的失态,不是为了科摩多。以他粗豪的视角看来,科摩多从“尼昂要塞”起就是莫维坦的死忠,这样安排没啥问题。他之所以激动,是因为莫维坦这不知天有多高的小陛下,刚刚说了件真正惊悚的事。“鹰蜂堡,那是鹰蜂堡啊!您准备用什么对付‘鹰骑’,战象吗?”

“我当赏金猎人的时候,到过‘埃博拉城’,也见过‘云鹰’。鹰,就是大鸡,翅膀是肉的,不是铁的。”那个地方,名叫“埃博拉城”。但外人,尤其是军人,都称那里为“鹰蜂堡”。

“鹰不是唯一的麻烦,我的陛下。蜂呢,蜂怎么办?”

“别废话。我只问你:如果我命令你去,我陪着你去,你敢不敢?”

有史记载以来,“鹰蜂堡”是北境唯一一座从来没被攻陷过的王城。埃博拉家族拒守鹰巢,稳如磐石。在沃夫冈伽,“有史以来”的意思至多就是几千年,更久远的历史是空白的。

没有女儿,且穷兵黩武的王,北境不止达达利一个。叶玄选择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达达利城”离“鹰蜂堡”比较近。

“达达利”往西是“尼巴巴”,“尼巴巴”往西是“提玛玛”,“提玛玛”再往西,是“埃博拉”。埃博拉的王城,就是墩墩陶口中的“鹰蜂堡”。

有什么办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莫维坦这个名字响彻北南?有什么办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施沃茨王国的淫威直逼托托莫?拿下鹰蜂堡!

提玛玛王“米尔顿-提玛玛”是个身高超过两脒,和巨汉“霍里户”一样魁伟的男人。区别在于,他的手臂上,没有坟包般凸起的肌肉。

米尔顿手里,拿着一张淡金色的信纸,是邻国新王“巫依洛”的亲笔。米尔顿很为难,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做出了决断,但为难是真实的,那是一种情绪。

若“提玛玛”一方斗败,须承诺保护“施沃茨军”在提玛玛境内的补给线不受侵扰。

若“施沃茨”一方斗败,“莫维坦城”及其当前拥有的关隘,归“提玛玛”所有。并承诺三十年内不主动攻打。

这是一份御前决斗的邀约。“巫依洛”的信很长,言辞温和有礼,字里行间还包藏着女子特有的温柔。她的意思却很明晰:不接受,就是欺负我。欺负我,我丈夫会带着王国七成以上的军队,去找你谈心。

“谈心”的威胁是可信的。他很清楚东边那个“两年之内三度更名”的邻国,是在内讧的情形下被摧枯拉朽般攻陷,这意味着“施沃茨军”没有受到与“国战”等价的耗损。这意味着原就强大、富庶的“施沃茨王国”完全有能力立即发动下一场国战。

达达利王本就是个恶名昭着、欲壑难填的疯子。然而那个窃走他王座的女人,比他还要疯狂。鹰蜂堡,她居然想打鹰蜂堡!而且…她居然急切到不愿先攻打自己,而是要直接“穿过去”。

事出反常必有妖。米尔顿不得不怀疑,这是一场针对自己的阴谋。是为了骗自己打开关隘,放军队进来,然后反咬一口?可是…御前决斗是由“圣堂使者”见证的,她要是敢这么做,圣堂会宣判她“渎神”,那样一来,从士兵到将军、从小吏到大臣,没人敢再对她效忠。这不可能。非要在两个“不可能”中挑一个,米尔顿宁愿相信,她是真要打鹰蜂堡。

她开出的价码太诱人了,一场决斗,赢一片“王国”大小的领地。这太诱人了。怎么会有人肯这样赌?就算我只有一成,不,哪怕只有半成的赢面,也是血赚。米尔顿当然不会想到,他的赢面是零。在他看来,莫维坦只是一个赢过三场决斗的武士。挺厉害,不简单,但也仅此而已。

米尔顿的另一重顾虑是,他不想得罪鹰蜂堡。只不过两害相权,与“施沃茨王国”开启国战的损失显然很大。长久的历史已经证明,坐拥鹰蜂堡的“埃博拉”不是一个喜好侵略、扩张的家族。就算它要报复,也不至于灭了自己的国。就算它想,也未必能。鹰骑的恐怖,是随着飞行距离而衰减的。

当然,如果“施沃茨军”真的拿下了鹰蜂堡,自己夹在“施沃茨王国”的两大片领地之间,处境会很危险。但这怎么可能呢?你非要找死,那就来吧。让我背后那群瘸子告诉你,天有多高。

…………

“米尔顿提了两个条件。”寝宫内,清尘对着巡营归来,刚刚洗去满身红垢的叶玄说道。

“说什么?”叶玄赤着上身,头发还滴着水,半点没有王后的端庄。巡营,跟各个层级的将士们喝酒、摔跤。这是他从墩墩陶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可以跳过部下,直接指挥部下的部下;以及部下的部下可以跳过部下,直接找自己告状。这两点,几乎和生命同等重要,如果他没有“巫术”的话。

“他可以确保我们的补给线不受‘地面部队’的侵扰,‘鹰骑’他管不了。还有,他要求铠甲和士兵,分从两个不同的要塞入境。”

“去他妈的。”第一条是当然的,叶玄在骂第二条。

“朕没问你的意见,只是知会一声。”沃夫冈伽语没有“朕”这个称呼,她直接音译了。“你是王后,当守好自己的本分。”

叶玄知道,这是提醒他——洗干净之后,该尽自己的“本分”了。

…………

一个月后,施沃茨王国的军队浩浩荡荡,开入提玛玛腹地。御前决斗与王军入境,前后只相隔三天。米尔顿-提玛玛对此颇为不满,倒不是输赢的问题,他猜到自己的武士输面很大。而是这样一来,从鹰蜂堡的视角看去,很像是“你们商量好的。”

士兵和铠甲当然不会分开运送,“女王”没那么好说话。这支军队,占了施沃茨王国六成的军力。如果按“野战精锐”的占比计算,是七成。领军的,是莫维坦和墩墩陶。三位王国主将,一个在偏城当代政官,两个出征打仗。这意味着王都“施沃茨城”只能靠女王自己的淫威弹压。如果莫维坦和墩墩陶大败亏输、全军覆没……

依惯例,御前决斗获胜的一方,要将等价于赌注“一成五”的乌元奉献给圣堂。这次的赌注是一座城,缺少可供参照的市价。清尘决定少给一些,少到令大臣们有些不安。不是因为摊牌的日子快到了,这不由她决定,残影也没联络她。

她敢耍赖,是因为她很清楚:有人想打鹰蜂堡,圣堂是乐见的。不止圣堂,连圣殿都很乐意。

清尘猜得没错,圣殿确实乐意。如果不是大主教眼下焦头烂额,他甚至可能亲自过问这件事。鹰蜂堡,是教廷眼中的一根刺。这刺不够长、不够尖利,但扎在眼中,仍是根刺。

当年“大清洁”最为狂热的时候,圣殿派出使者,分几路去到不同王国,督剿女巫。其中一路去往临海的昆斯特,另有一路,卡在了鹰蜂堡。是的,卡在。

比“大清洁”更早,早上很多的年月,紫袍与鹰蜂堡就曾有过摩擦,幸而没有演变为冲突。这是鹰蜂堡的幸运,可能也是很多紫袍的幸运。

鹰蜂堡的人,维持着原始而古老的“图腾崇拜”,他们信奉“鹰神”。图腾崇拜属于“泛灵”,与厄古斯的全知全能并不相冲,也加上这群人太难收拾,因此教廷并没有禁制图腾。

教廷的底线是:你们可以崇拜“鹰王”,若再敢把畜生称为“神”,那就不惜一切代价,剿灭你们!异教之域,满国皆屠。

那之后,鹰神变成鹰王,图腾得以保全。

毫无疑问,教廷有能力灭掉鹰蜂堡,哪怕十换一,三十换一。鹰蜂堡再怎么特殊,也无力对抗整个世界。但教廷也有教廷的考量,轻易不愿蛮干。如果在自己的主持下,剿灭战打得太过惨烈、耗时太过漫长,那对信仰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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