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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用兵与军法 (第2/2页)

他打算将叔梁纥当成次帅培养,所以叔梁纥就天天与鱼豁在一起练兵。

而士燮却要成熟的多,和鱼豁差不多大,只是没有上过战场。

鱼豁非常同意姬獳的看法。

他的祖父是宋襄公的兄长目夷。

也就是在那场战争中,劝诫宋襄公趁着楚军半渡而击的臣子。

在宋襄公战败之后,目夷还批评宋襄公,说在战争中就要用尽一切办法打败敌人,如果和敌军讲什么仁义的话,那就直接投降好了。

祖父还在的时候,也是这么教导他的,所以他除了不太会操练纯粹的步兵,在于战争思想之上比较同意姬獳的看法。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我明白了,如果军队因为太讲究礼仪而战败,反倒是必然的,因为战争就不能讲究礼仪啊。”

叔梁纥觉得自己听了这段话,受益匪浅。

尽管太子要比他小一岁,而且尚未加冠,但他觉得太子甚至可以做自己的老师了。

士燮也没说什么,他觉得太子这样也对,毕竟他想要超越六卿,夺过权力。

六卿都能为了权力不择手段,频繁使出暗杀的行为来,太子打仗想要偷袭、以寡敌众又算什么。

“你能明白就是最好,以后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呢。”

然而姬獳又转头看向了士燮。

“燮,听说士氏一直都在晋国担任士师,掌握刑法,想必你也是精通法度吧。”

士燮:“是的,臣的家族在晋国时代任职士师,在闲暇之时就喜欢钻研自上古以来的法度。”

姬獳满意地点点头:“那你就帮我立一套军法吧。”

军队之中,只有刑罚而没有奖励,士兵就会畏惧、抱怨。

只有奖励而没有刑罚,士兵就会骄纵,安逸。

有赏有罚,而且赏罚分明,才能激发出士兵的战意。

士燮拱手,公子可算给了他一个专业对口的工作:“遵命。”

现在晋国已经有了“法”,但只是一个大体的规则与秩序,还是属于人治,而非法治。

因为现在的法度根本不展示出来给众人看啊,犯人违不违法只有统治者和制定者知道。

不让众人知道的法,那还是法吗?

统治者不想管你,罪恶滔天都没有事儿。

一旦统治者要是想搞你,那他就可以把“法度”拿出来,好好给你数一数,你犯了多少罪,该怎么死。

以后的晋国需要彻底改革,就需要从法度上去改变。

晋国在历史上实行过数次的改革法度。

像晋文公的被庐之法,重视尊卑秩序,而且重用姬姓臣子,让同姓臣子担任近官,那些异姓的臣子担任远官。

赵盾的夷之法,则是对被庐之法的反对,主张任用贤臣,将尊卑之序看得不那么重要。

也就是说现在的法度,是为了政治服务,管理国民反而是次要的。

士会按照晋文公被庐之法修改,成了对公室有利的法度,史称范武子之法。

历史上后来的灭赵氏、灭三郤正是依靠此法。

后来到了士燮的儿子士匄,又按照赵盾的夷之法修订,重新改成了对卿大夫有利的法度。

再往后的赵鞅铸刑鼎,把士匄的法度刻在鼎上展示给民众,也是被士鞅给逼的。

可以说,晋国的法制改革离不开士氏!

姬獳在吩咐完任务之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然后时不时的过来看看,指点指点用兵之道。

毕竟练兵是臣子们的事情,他只需要下达命令。

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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