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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姑娘自重,我是有妇之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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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将近两个时辰,凌菲鱼累得实在是走不动道了,正坐在一个卖羊肉泡馍的摊铺前津津有味的吃著民间特色小吃,如烟和林啸也吃得不亦乐乎,唯有苏暮白面对眼前的羊肉泡馍,剑眉紧蹙著,无动于衷。

“大人,这味道可香了,虽说比不上府中的山珍海味,却别有一番风味,你尝尝看。”

凌菲鱼见他坐在那不肯动筷子,于是热情地介绍起这道特色小吃。

“不必了,你们吃完,我们就回去了。”

苏暮白最不喜羊肉的膻味,况且里面还有葱花,光是闻著这味道,就难以下咽。

凌菲鱼想不到他竟然还这般挑食,于是扬手往边上一指。

“哇,那边好热闹。”

苏暮白下意识地偏头望去时,忽然有块泡馍触不及防的塞入口中,想吐却听见凌菲鱼满怀期待地声音。

“大人,味道如何?好不好吃?”

苏暮白见她很难得的展露笑颜,于是剑眉紧蹙,在她的樱桃小口一张一合的示意下,一脸严肃地咀嚼起来,眼底忽地闪过一抹讶异的光泽,想不到味道确实非比寻常。

就在这时,只见前方不远处围满了百姓们,时不时传出热烈地掌声和喝彩声,看起来很是热闹。

凌菲鱼被勾起了好奇心,于是朝苏暮白投去请求的目光,苏暮白装作若无其事的起身朝那片热闹地走去,她立即招呼如烟和林啸跟上。

只见这是一个吟诗作对局,聚集了整个上京城的文人雅士,在此展露才华,广泛结交文友之地。

其中,有个气质不凡的姑娘,模样约莫十七岁,一身紫罗兰拖地长裙,宽大的衣摆上绣著淡紫色的花纹,芊芊细腰,用一条紫色镶著翡翠织锦腰带系上,衬托得吹弹可破的肌肤愈发白皙,脸上涂抹著淡淡的胭脂水粉,惊艳动人。

“姑娘,既然你瞧不上咱们几个作的诗,那你不妨来作诗一首,也好让我们学习一二。”

其中有个秀才,酸言酸语道。

谁知,那姑娘灵动的眼眸流光溢彩,思来想去下,嘴角微扬道。

“此去经年岁已枯,功名利禄尽沉浮。笑叹红尘皆无路,过眼云烟宜殊途。”

话音落罢,顿时引得众人鼓掌叫好,着实重挫了那秀才的锐气。

凌菲鱼见她一个柔弱女子,竟满腹经纶才华,不逊色于这些文人雅士,不禁想起叶婉槿,倘若换作是她,估计也能大显才华,让苏暮白对她另眼相看吧。

当那个姑娘转身之际,苏暮白微微抬起眼眸,轻语道。

“是她。”

凌菲鱼从他的神情看出他好像同那个姑娘认识,却见他装作没看见似的,转身欲走,却听闻背后传来姑娘略带欣喜地叫声。

“二哥哥,二哥哥!”

紧接着,那个姑娘便一路小跑着穿过人群,身后紧跟着两名保护她的随从,急切地拦住他的去路。

“二哥哥,真的是你呀,我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说著,便下意识地上手去挽住他的胳膊,岂料他快速将双手负于身后,挺直了腰杆。

“二哥哥,我回来了,我是颜璎洛啊,是总督大人的千金。年幼时经常去侯府找你玩的那个小丫头,你不记得我了吗?”

苏暮白自是识得她,少年时便经常受到她的纠缠,不胜其扰。

后来她因为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被高人断言活不过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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