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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干掉那个金手指2 (第2/2页)

莫兰儿指的是温氏。牧云闲全然不把她的疯癫放在心上,淡淡道:“她是妻,你是妾,你们当然不一样,你只是个玩物罢了。”

莫兰儿道:“从记事起,我便好好养着自己,努力让自己和那些疯丫头不一样,学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我吃了多少苦头,可以为什么一直待我这般?”

“我待你哪般了?”牧云闲此时的表情与雇主重合:“我怎么记得,做妾是你亲口允的,起先你娘还不愿答应,是你说服了她。做妾什么样子你是真的不知?”

“他不一样。”莫兰儿道:“便是做妾,他也会疼我护我,岂会像你这样。”

“不不不。”牧云闲的情绪彻底稳下来了,笑道:“他真的一样。”

冷眼看着,赵友成不就是个龙傲天预备役吗,带金手指的穿越者,四处留情,别人稍有冒犯就要睚眦必报,把别人弄得家破人亡。说起龙傲天,牧云闲最有言权了——他可是在龙傲天的后宫里混出来的。

他都忍不住有点同情这个蠢货了,从自己荷包里拿出点银子,重新塞回了那个箱子里,叫了个下人过来,把箱子给她。

“你们送她去赵友成家吧。”牧云闲摇头道:“今日是你生辰,我本是打算叫人将你父母弟弟接来见个面,这下是没必要了。”

莫兰儿呆了一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温氏始终没说话,等莫兰儿走后,她叫了身边一个丫鬟过来,吩咐了几句。

“说了什么?”牧云闲笑着问道。

“不过是让他们实话实说罢了。”温氏仍然觉得不解气,道:“便宜了她!”

牧云闲的最终目的是要报复他们,而不是要做别的,所以对于目前的情况,他非常满意。

他动手,未必比莫兰儿自己动手折腾的她更惨。

赵友成穿来前,赵家是那个村里最穷的人家,他家里人是出了名的无赖。比如他奶奶。遇事就撒泼打滚,没有不怕的。

前头说到赵友成没去科举的原因是要安顿妻儿,是的,他是有妻子的,是和他一个村子的屠户的女儿,表面上看着温柔贤惠,堪比牧云闲第一个任务里的妈,实际上她可比牧云闲的小白莲花妈要凶残的多了。

尤其是赵友成出来的这段时间里,因为地位的水涨船高,赵友成身边的女人就没断过,伪白莲一直在受着刺激。等真的有人找上门来了,伪白莲就坐不住了。

邻居们在他们家人看不见的地方,悄悄谈论着。

“那水灵灵的小媳妇,是赵举人从哪领回来的?”

“你不认识?这不就是文家的兰姨娘嘛……赵举人前几个月一直在他们家当先生,这会儿活计丢了,还把人家家的姨娘领回来了,你说为什么?”

流言蜚语就够莫兰儿喝一壶的了。再加上在家里,她和赵友成的原配伪白莲斗得和乌眼鸡似的,还得受着赵友成的老娘和奶奶磋磨——她们虽然粗鄙,却也是看不上莫兰儿这样自轻自贱的女人的,更兼有种心态,他们儿子是谁,莫兰儿怎么配得上服侍他?

没几个月,原本娇滴滴的兰花就被磋磨成韭菜了。赵友成本来看她长得漂亮,初时还对她多有怜惜,等过了一段日子,莫兰儿没有以前漂亮了,嘴里的撒娇似的抱怨都成了怨妇似的唠叨,他也懒得理莫兰儿了。

莫兰儿要是再来,他就该想起来在文府里的那段屈辱的日子了。

牧云闲只关了他三个小时就把他放出来了,他身上什么外伤都没有,想告官都没法告,更别说告官就要满大街嚷嚷他因为睡别人的小老婆被主家收拾了。

太丢人。

然而他不说也不代表别人不知道。他留下了莫兰儿周围本就有一阵风言风语,再加牧云闲在背后顺水推舟,他的境况就更惨了,风流才子人设岌岌可危。

牧云闲看热闹看的高兴,但温氏则是不怎么高兴。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古代妇人,听着自己丈夫每天被议论,哪里高兴得起来。思来想去,她让自己的婢女在府中找了个家丁,吩咐了几句,就等着看笑话了。

那家丁找到莫兰儿,和她说了几句话,大致就是温氏的意思,让她赶紧走,别在这里给文家丢人现眼。她要是愿意走,温氏可以再给她一些钱。

莫兰儿这时已经被赵家人磋磨的几近崩溃了。她是看好赵友成没错,觉得他肯定以后能当上大官,给他当妾总比给牧云闲这个小城财主当妾的好。但现在,赵友成已经腻烦了她,什么时候能当上大官也全然没有指望,每一天的生活都像是在地狱里,过得苦不堪言。

她没多考虑,就同意了家丁说的话。临走之前还悄悄把赵家奶奶的箱子撬开了,把里面的钱财卷了个空,乘着夜色跑的无影无踪。

钱财倒是其次,只是这下子赵友成就彻底成了个笑柄了。任谁看见他,都是一脸微妙的表情,甚至清高些的同学,都不愿意和他交往了。有次他去了一趟诗会,有三五人看见他,当即就面带不悦,起身向主人告辞,弄得他好不尴尬。连远在禹州城中的,那位对他有好感的大儒,都特意写了信过来,要他珍惜羽毛,自重自爱,用词之重令他忍不住面红耳赤。

他实在是在这小城中待不下去了,决定直接前往京城,等明年春闱时参加科举。到了个陌生的地方,没人知道他身上生了什么,他又是一条好汉。

牧云闲收到赵友成家举家迁往京城的消息时,他正在倒弄他的戏本子,闻言口中喃喃了两句:“他也太配合了吧,这正适合我挥啊。”

旁边坐着的人问道:“文兄说什么呢?”

牧云闲假装遗憾道:“只是为赵兄可惜罢了。他是何等英才,怎就想不明白这等道理呢,不过是几句闲话罢了,不伤筋动骨,他怎就在意到这等地步了呢,逃跑可不是英雄所为。”

旁边那位狐朋狗友深以为然道:“是极是极。”

闻言,牧云闲演戏演上了劲头,道:“对啊,不过是一个妾室而已,若是赵兄想要,我便送他了,为了一个女人,何至于此啊!”

“对对对!”狐朋狗友一拍大腿:“把这句加上,这句加上!”

于是牧云闲低头奋笔疾书。

一个报仇的任务暂时搁置,他现在正在想办法完成第二个任务。雇主贪心不足,不仅是想要利,还想要名。牧云闲决定,从自己的老本行——娱乐圈着手想办法了。

他新写了一个剧本,拿给周围一圈狐朋狗友看了,人人都说好,甚至传扬出去,有名角毛遂自荐,想要演这个本子。牧云闲假装经不住他苦苦哀求,只推脱说戏本子还没完全写完,要等他修过了才好拿上来演,一时间,他这小城里文人墨客络绎不绝。

牧云闲是这么想的,古代的戏子是下九流,和名挨不着边,可给戏班子写本子的文人墨客不是啊。他拿出了好的戏本子,让名角一演,打出了知名度,他家再顺便把印刷的铺子开起来。

等那部戏真的红了,他就可以出周边,便宜的有什么书签,木雕小摆件,贵的就是一整套书,上面他签上一个名字——再让演了这戏的名角签一个,来钱多快。

至于雇主提出的好打理的问题,牧云闲也考虑到了。他盯上了雇主的三个孩子。雇主不知道在哪呢,他不好教,这三个孩子还不好教么。三个孩子总有一个成器的,到时候,雇主就蹲在后面当他的老太爷就是了,管都不用他管,更谈不上有什么难度了。

他只要躺在牧云闲打出来的名声上,坐着数钱和等着人夸奖就好。牧云闲要是高兴,还能代笔再给他留上两套剧本,保证他一辈子不穿帮就行了。

他这边弄得风生水起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远在京城的赵友成。春闱在三月,眼下已是十一月了。据说赵友成在那边已经重新恢复了才子的身份,混的同样不错,而且胆子越来越大了,牧云闲看过所为他作的一诗,已经从剽窃不知名诗人,转向脍炙人口的著名诗人了。

“老王。”新开起的印刷铺子里,牧云闲给了他一本小册子:“去把这个印上三百册就好,千万不要外传。这是我来年进京时要送人用的。”

那个册子里面,印的就是‘赵友成的诗’包括他念过的和没念过的。谁还不是个穿越者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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