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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事8(完) (19) (第2/2页)

    “这可是你说的……”

    第二天,程锦知道发生了什么了。昨晚十一点,在司码去找他们之前,华昌市发生了一起爆炸事件,死亡三人,两名通缉犯,一名政府人员……

    程锦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道:“这是怎么回事!他凭什么把我们刚找到的凶手弄死了?”他现在知道昨晚他为什么总觉得不对劲了,要让一件荒唐的事变成事实,那么只能让当事人都死无对证。难怪杨思觅说已经发生的事无法挽回,可不是么,下手快、狠一向是安全部的作风。也难怪司码让他早上再来关注凶手的相关事宜,原来是为了拖延时间。

    古力军迟疑着道:“我认为这不是华昌警方的责任,凶手家里有很多易燃易爆物……”

    “别说了。我知道。”程锦道,“孩子没事?”

    古力军道:“没事,他很好,送医院检查过了,他没有受任何伤害。”

    “他什么都没了,怎么可能没受任何伤害?”年纪小是他唯一幸运的地方。

    步欢道:“那个神医骗子如果也在现场就好了……”

    “闭嘴。”程锦道,“叶子,和华昌警方联系,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华昌警方的说法是,昨天下午六点不到,在石竹方面还未通知他们凶手身份时,他们局里来了个人,那人拿着相关文件临时接管了他们的刑警队,后来,去抓凶手时,那人独自进入了凶手家,并把孩子救了出来,然后他不顾大家的阻拦又再次进入了凶手家,不久后,大家听到他喊着让所有人都离开,然后便发生了爆炸。

    电话开着免提,程锦道:“请描述了一下那个人的外貌。”

    华昌警方的人照办了,他描述的人就是风万里,然后他犹豫了一下又道:“今天凌晨,我们局里又来了一个人,他处理了所有事情,并让我们以后别再提昨晚的事,他还说会打电话来寻问这事的人能理解。”

    程锦道:“他接管了爆炸事件的现场并销毁了所有记录?”

    华昌的人沉默片刻后道:“他的确是全权接手了,而且他今早已经离开了,什么都没留下。”

    小安嘀咕道:“他吃了我的零食居然还敢跑……”叶莱朝她做了个“嘘”的口型,她眼睛咕噜地转了两圈,观察了一下周围人的脸色,然后闭上了嘴。

    程锦想起昨晚司码说他不得不去……等再见面时,他想必已经接手了安全组,但那是否又是另一个“不得不”?“走吧,我们回京。”

    “叶子,快点查航班,或许我们还来及在市里逛逛……”

    86、危险人物手册——司码

    安全部的内部八卦小报上有个叫十大未解之迷的有趣榜单,最近榜单有更新,而且新上榜的那个未解之迷一直呈上升趋势,短短几周便升到了第五,在它前一位的第四名是:杨思觅和程锦会在一起多久?它从杨思觅和程锦刚在一起时便上了榜,在程锦失忆时曾升至榜首,后来慢慢回落到第四,从目前看来它还将在榜上呆很长时间。其实第五名的未解之迷和杨思觅、程锦也有关,它是:据说有人的钱包里放着杨思觅和程锦的照片?它导致另一个十大危险人物榜也有更新,最新上榜的人是无名氏,后面的括号里备注着:钱包里有杨思觅和程锦照片的人。

    “北北,这个好玩,给你。”一个妖娆的声音从远及近,一张叠起来的报纸被一只白皙无暇的手拍在司码桌上,“哎?你已经有这么多份了啊?舟宝宝,是谁给他的?”桌上已经有一叠一模一样的报纸了,

    谈恒舟坐在一把很高椅子上抄写着什么,“所有人。”他的声音又软又嫩。

    “哦?大家都来过啊!呵呵呵……”

    司码靠在椅子,看着面前打扮得美艳妖娆的姑娘,“罗馨儿。”他的声音很平常,和平时相比没有一丝不同,但他平时并不会叫全名。

    “四爷,别生气嘛……”司码因为姓司,所以在他成为其他人的上司后,他成为了四爷。但罗馨儿有时也北北之类的乱叫一能,司码没有阻止,她便一直这么乱叫着。

    罗馨儿拿手帕擦拭着眼角笑出的泪水,“我觉得我有义务去通知排榜的人,危险人物榜有重复嘛,他们居然犯这种错误,太不应该了!还有,北北,告诉我为什么那张照片会出现在你钱包里?告诉我吧……”

    这个问题罗馨儿问过很多次,其他人比较矜持,没人直接开口问,但他们私下也讨论过很多次,主要有两种推论,一种是暗恋,但到底是暗恋谁啊?杨思觅还是程锦?果然是能成为领导的人,在钱包里放张心上人的照片也能弄得这么复杂。另一种推论是仇恨,把仇人的照片放在自己钱包里,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对方现在有多幸福,将来就要让他有多凄惨,但到底谁是他的仇人,也许杨思觅更有可能?但也可能两个都是?果然是领导,总把简单的事情弄得这么复杂……

    罗馨儿道:“其实这是一个战术吧?以后你要去干掉某个人时,如果他认识杨思觅,那你只要把钱包打开往他眼前一晃,趁他失神时就能轻易干掉他!啊,四爷,你的钱包外借不?我可以付租金哦……”

    司码看着罗馨儿,他认识罗馨儿在认识杨思觅之后,当时他正坐在桥栏上,一个姑娘大喊着“你别跳啊!别跳啊……”然后她冲过来把自己撞到河里去了,她也立即跟着跳到河里想救自己,但最后还是自己把她拖回了岸上。

    罗馨儿上岸后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么臭的河你都愿意跳?想死也要找条干净的河啊。当时司码回道:我倒是没想自杀,但你刚才的行为绝对是谋杀。罗馨儿立刻撒娇地抱住他的胳膊:呐,看在我救了你的份上,我们一笔勾销好不好?司码:……

    司码后来知道了是风万里派罗馨儿跟着他,但罗馨儿依然成为了他最信任的人。为什么呢?罗馨儿最想知道答案的问题其实是这个:司码为什么会信任她?是因为她漂亮?因为她有几分真性情?因为她看起来无辜无害?或者因为她爱笑?……但这个问题她却从来没问过。

    司码打断了眼前还在不停地说话的罗馨儿,“馨儿,你该带恒舟去打针了。”

    “哦……”罗馨儿意犹未尽地住了口,“遵命,爷!舟宝宝,别写你的作业了,跟我走。”

    谈恒舟道:“等一会。”

    罗馨儿才不等,她直接走过去把小男孩抱了起来,“四爷,我们走啦!”

    “嗯。”

    谈恒舟挣扎着,“你放我下来!”

    “才不呢……”

    谈恒舟道:“那你能不能换件不这么低领的衣服?!我不要一低头就看到不该看的,这不利于我的心理健康。”

    罗馨儿笑嘻嘻地道:“就你事多,其他人怎么都没对我这么穿衣服有意见?”

    “因为他们表示不看白不看呗。对了,你的裙子能不能也换条长的?”

    罗馨儿敲了下谈恒舟的头,“你还真麻烦,小鬼,我喜欢怎么穿就怎么穿!还有,要想不让我抱你,那就赶紧长大。”

    “……”谈恒舟道,“我要去告诉四爷。”

    罗馨儿道:“哎呀,喜欢告状的男人最没用了,他讨厌这种人,你可以去试试哦……”

    司码能听到他们的说话声,但他什么都没说,耐心地等着声音离他越来越远,直至再也听不清。

    司码拿出钱包,打开,看着那张阳光灿烂的照片,他和杨思觅说的第一句就是:上面有阳光,不过当时他看着的是另一张照片,上面的人也不止两人。当时杨思觅随意地看了眼,敷衍地说了句照片不错。但他没想到杨思觅会记得他说过的话,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拿来另一张上面有阳光的照片换走了那张。不过那确实是杨思觅会做的事。

    那张照片是大二时拍的,当时他们拍了不止一张,而且几十张。他们不停地从一个拍摄地点走向另一个拍摄地点,那个摄影师和他的助手倒一直都兴致勃勃,但被拍的人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乐意的。

    程锦当时戏言,“我看社长有自恋倾向。”

    司码道:“我觉得这会是不错的回忆。”

    程锦笑道:“不一定。”但立刻又改口道,“不知道,我不怎么回忆过去的事。”

    确实是不一定,那终究没能成为美好的回忆。但那回忆中有阳光,照在人身上,连骨头都能被晒暖了的阳光。

    司码比程锦先加入刑天社团,因为程锦没有参加第一次测试,当时是大一,程锦回家了两周,司码好奇地查了下,发现了程锦家里的事,知道这次是程锦的奶奶去世了。程锦回来后,看不出和以往有什么不同,他甚至带了特产给大家,这令司码心情复杂,他有些怀疑程锦的心理健康程度,这么一个连最后的亲人去世都能不动声色的人怎么想都很危险吧?

    司码不动声色地开始疏远程锦,一层楼有20个寝室,一个寝室有6个人,大家不一定同专业但都是同一届的,司码是最受欢迎的那个,他能力强性格开朗为人也不错,程锦也不差,但他很低调,似乎更想被淹死在人群中,所以司码的疏远他虽然有所察觉,但并没给他带来任何困扰。

    大二,程锦最终还是加入了刑天社团。参加测试时,他被告知是学校的一项测试,而他也看到了有老师在,便相信了。等测试完后,刑天社团的社员们都出来恭喜他时,他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严肃地问了一句,“要交会费吗?”大家都一愣,他笑道,“看来是要了?千万别贵到让我破产啊。”知道他开玩笑,大家都配合地大笑起来。

    司码看出程锦并不想加入刑天,一起回寝室时,“刑天是我们的学校的传奇社团,但你并不感兴趣,为什么?”

    程锦笑着否认,“没有,我很感兴趣。”

    司码道:“我看得出你并不是很想加入,如果坚决不肯,我想他们不会强迫你。”

    程锦看司码不得到答案不罢休,便笑道:“你们都是优秀的人,能和你们接触我很荣幸,而且我不想表现得不合群。”

    司码判断出后者才是重点,“你没成为一个孤僻的人真是奇怪。”是啊,没成为一个孤僻的人真奇怪,在司码自己成为那样的人时,他将更觉得程锦奇怪。

    司码虽然依旧心情复杂,但和程锦的关系又回温了,到后来,发展到会在公共课教室或者自习室帮对方留下位子。

    大二结束后的暑假,刑天社团得到一次参加特殊军演的机会。当时司码被分配了信息安全方面的任务,他做得很好,他甚至破解了导弹系统,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真枪实弹的战争,看到目标被催毁时,坐在设备前操作导弹系统的他眼前闪过了很多杂乱的画面,他的头疼得令他想尖叫,他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但他再次醒来时是在医院。

    司码醒来不久,便有人来问他问题,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杨思觅,后来再见面时,安全部的其他人都以为他和杨思觅互不相识,但实际上,他们早就见过了。

    对那次谈话,司码没多少印象,他当时刚醒,精神状态很差,而军演时发生了什么他也真不记得,所以杨思觅问什么他便答什么,后来回忆起来时,他总疑心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因为他记得杨思觅当时说过一句奇怪的话,他说:“有意思。”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后来想过要问杨思觅,但最终没问,而杨思觅也从来没有表现出他知道些什么。

    司码并没受什么伤,但在几天后他才被允许去看其他人,其中包括程锦。

    程锦看起来还好,但实际上断了一根肋骨,他躺在床上打量着司码,“你没事吧?”

    司码摇头,“有事的是你。”

    程锦道:“我也没事。”沉默片刻后,他道,“你脸色很差,别想太多,好好休息。”

    司码道:“但怎么才能不想呢?”

    程锦道:“不能,但可以习惯。”

    司码道:“我做不到,而且永远做不到。”

    程锦道:“不是习惯发生这种事情,而是习惯让回忆和现实共处。”

    司码仍然摇头,惨笑,“我做不到。”

    程锦皱眉,“发生了什么?”

    司码摇头,“程锦,我走了。”他起身站在程锦病床前看了他一会,然后转身走了,没有回头。

    离开医院后,司码没有方向地盲目乱走着,直到走到了一座桥上,这里有风,有阳光,他在桥栏上坐下,但罗馨儿很快便冲过来把他撞了下去。

    从河里上岸后,司码甩掉了罗馨儿。那之后,他开始四处流浪,走遍了大江南北,睡过大街,睡过公园,睡过桥洞……被流浪汉打过,被普通人打过,被相关部门的人打过……拣过垃圾箱中的食物,偷吃过饭馆的剩饭,也被好心人施舍过……

    他最后是在南方的一个城市被风万里找到的。当时他生病了,奄奄一息躺在路边,住在附近天桥下的一户拾荒人看不过意,把他搬到自己的棚子里,并照料他,但他们也没什么钱,只能买些便宜的药给他吃。

    风万里如果没找到他,他可能会死在那里吧,但也难说,人也没那么容易死不是?

    宽敞明亮的病房里,被收拾干净了的司码安静地躺在床上,他偏头看着窗外,初夏了,树真绿……

    风万里道:“快一年了,你还打算这么流浪下去?”

    司码道:“我记得我在家时,我房间的窗外也有这么棵树……”他有一年没说话,声音很嘶哑。

    “你……想起来了?”

    司码道:“我怎么会忘呢?我怎么能忘呢?我怎么敢忘呢!……”他越说越大声,到后来已经是在大喊了。

    风万里立刻按下警铃,“医生,快过来!”

    医生给司码打了镇定剂,等司码睡着了后,他然后开始和风万里说话,“你没说他有精神问题。”

    风万里道:“他只是有点激动。”

    医生看了风万里一会,“希望是这样。”他离开了。

    确实是这样,司码醒后恢复了平静,除了过于安静之外,他没有其他异常。

    风万里道:“是我的错,你家出事后,有人在你家附近发现昏迷的你,就把你送去了医院,我知道这事后立刻赶了过去,便你醒来后什么也不记得,我认为你不记得也好,就对你隐瞒了这事,然后带你去了北京,后来你也一直很好,我不知道你会再次想起来,我以为不会有事……”

    风万里和司码的父亲曾是搭档,后来司码的父亲转到了别的部门,再后来逐渐脱离了安全部,但他们仍然是最好的朋友。

    司码道:“你不该让我去读公安大学。”要不他不会在军演现场被刺激得想起被他遗忘的过去。

    风万里道:“我也犹豫过,但你说你喜欢。”他本以为司码是因为军演的事故消沉,现在才知道是因为当年的事。看来突然发现失去家人的真相对司码的打击非常大,也或许是他不能原谅自己曾忘记过。“是我的错,我该早点告诉你,不该让你突然面对这个。”

    司码道:“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错,我以为这样对你最好,但我判断失误了……”

    “我说了不是你的错!”司码大喊之后,沉默片刻,轻声道,“对不起。”

    风万里道:“没关系。”

    后来,司码和风万里回去了,但他不打算回学校继续读书,他参加了军方的一个训练计划,并且表现优异,后来被安全部选中了,而他选择了加入。风万里不知道这是好是坏,但他一直支持司码的选择,这次也一样,但他最后还是稍微干涉了一下——他把司码要到自己组里。

    安全部的外勤人员中,司码是最特例独行的人之一,经常有人拿他和杨思觅比,他不知道杨思觅是谁,也没有好奇过,当他真正看到杨思觅时,他才知道,原来是那个人。有些任务杨思觅也会在,他一直和杨思觅相处得很好,因为他不曾试图去和杨思觅说话。

    程锦当年说他不想表现得不合群,但司码现在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合群。后来,那些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北风。为什么是北风?虽然冷,但北风刮起来时动静可不小。他猜他们或许仍期待他能说点什么。

    那天,他们在路上,天气阴沉,他便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照片,“上面有阳光。”一切都只是当时,现在他的世界没有光了,杨思觅的世界看起来也是一片漆黑。

    杨思觅随意地接了句,“照片不错。”

    他们加起来也没几个字的对话震惊了所有人,他们也理所当然地被视作朋友了,特别是在其他人发现他们之后仍然相处得不错的情况下。

    后来,从某天开始,杨思觅不再来参加某些危险到他会感兴趣的任务了,司码去询问了他的同事。

    同事们大笑,“我们就在赌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问!”

    然后司码看到了杨思觅和程锦的照片,“……真奇怪。”无论是程锦还是杨思觅,不得不承认他们都是奇怪的人。

    “是啊,我们看到时比你更惊讶,这个人胆子可真大,连杨思觅都敢收……”

    “有奉献精神呗,牺牲他一人,幸福全世界!”

    “谁知道,或许根本不是看起来这样,或许只是个任务之类的……”

    “我看你就是嫉妒,每次你去和他说话,他都会说你白痴,但你还是要去招惹他,有好多次我都怀疑他会直接砍死你。”

    “哪至于?!……他那么好看,又聪明,我和他说说话又怎么了……”

    “哈哈……还不承认?我就说你是嫉妒!……”

    司码只觉得耳边有一群苍蝇在嗡嗡地叫,他走到一边,安静地翻看着那些照片,并没有人来打扰他,那些照片,后来也没有人来找他要回去。

    几个月后,司码申请了休假,这是他这几年来第一次要求休假,所以很快被批准了。他又像个流浪汉一样,从北往南流浪,到了上一次流浪的终点时已经是三个月后的事了,他找到了当初那个天桥,当年照顾过他的那家人已经不在了,现在这里住着另一批人,有成人甚至有很小的孩子。他也在那里住了下来,那些人并没有要趋赶他的意思,几天后,他知道那个小男孩实际上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小,而是得了一种病。

    司码靠墙坐着晒太阳,小男孩好奇地和他说话,“要不要坐到这边来?你那里很晒。”

    “不用,我很冷。”

    小男孩走近了一些,“你病了吗?我们那些还有一点消炎药,我去找给你。”

    药依然是最便宜的药,而且已经过期了。但司码吃了一颗,“谢谢。”

    “不客气,再吃一颗吧,第一次要多吃一点更有效。”

    “不用,我好多了。”

    小男孩在司码旁边坐下,“你真的好多了?”

    “嗯。”司码看了小男孩一会,“我以前有个弟弟。”

    小男孩道:“他现在呢?”

    司码道:“他死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小男孩道:“我不知道,我是和我妈妈出来的,后来找不到家了……”

    从小男孩的叙述中,司码知道了,这孩子是几年前被他妈妈故意扔下的,就在福利院门口,或许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没法治这孩子的病吧,她应该没想到这孩子没有进福利院。

    几天后,司码要离开时,问小男孩,“你要跟我走吗?”

    小男孩笑了,第一次有人这么问他,“好啊,我们去哪里?”

    司码道:“去很多地方,做很多事情,主要是杀人放火之类的。”

    小男孩咯咯地笑个不停,“好啊!”后来他才知道司码说的是真的,但他想,就算是他当时知道是真的,他还是会和他走吧。

    司码带着个孩子复工了,风万里很无奈,但司码道:“他让我想起了我弟弟。”他就这么随口一说,但风万里当真了,司码家的事是他的心病,他追查多年,但始终没找到凶手,他为此很愧疚,而且他更想让司码放下过去的事,最终,他决定找特案组帮忙,司码若是知道他那句话会让风万里做这种决定,他肯定会另找个别的借口。

    再次见到程锦和杨思觅的过程很顺利,司码想起有人说程锦把杨思觅把猫养,可不是么,而且是当一只名贵的猫娇养着。但程锦一旦不在,杨思觅就又不一样了,好吧,就算是猫,应该也是只猫妖。

    在杨思觅和程锦冷战时,司码对杨思觅说:“他把你看得比他自己重要。”

    “这我早就知道,反正他还没有把我看得比所有东西都重要。”

    司码能说什么呢,“其实你并不生气吧?”

    “嗯。但不能让他知道。”

    司码想笑,“我猜他以后会更小心。”

    杨思觅道:“他敢不小心试试。”

    司码沉默片刻后微笑,“你们不错,就这么过下去很好。”

    杨思觅道:“不关你的事。”

    司码道:“没错,但看着很有趣。”

    杨思觅道:“你的生活更有趣。”

    司码看了杨思觅一会,起身,“我去帮你倒杯牛奶。”

    有趣?司码想着他这一辈子应该可以用这个词来来形容吧,特别是在他接到风万里来电时,他更觉得这生活他妈的真有趣。

    风万里在电话中兴奋地告诉他,“他们就是凶手!他们承认了是他们干的!你听录音!……”

    司码沉默良久后道:“我知道了,我过去找你。”他开始收拾东西,但不到五分钟便有人打电话告诉他华昌发生了爆炸,而当时风万里处在爆炸中心。什么?他晕眩得差得跌倒,但他很快清醒了,风万里怎么会死?当然不会……

    司码赶到华昌接管了警方的一切调查,把爆炸现场的所有碎片都打包带走,销毁了所有记录,他这么做是被允许——在爆炸被怀疑为恐怖袭击的情况下。那些碎片在被检验后,并没有发现风万里的dna,但他填了一张确认已死亡的单子递给了上面的人。风万里说过他想退休了,在这一行,死才是最好的退休,这是他想要的,那便如他所愿吧。

    司码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再见到风万里,或许会吧,但他曾想告诉风万里的事,却再也说不出口了。

    那一年,他还是个少年,他很聪明,而且对任何东西都好奇,尤其是那些危险的化学物理实验……他炸掉了自己家,虽然不是故意的,他只是离开了一会,他只是不知道他的小弟弟会去地下室,但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这便是他会忘掉一切的原因,也是他永远无法说出口的事实。

    再后来的那一年,他长大了,但仍然还很年轻,而且更加聪明,这次他接触到了导弹系统,这次他回忆起了往事,再然后他又选择了另一次遗忘。而下一次,他又将在何时何地想起被他忘掉的那一切?

    “四爷!我们回来啦!今天天气很好哦,和我们出去走走吧!……”

    司码抬头看向墙上的监控画面,外面的确是个阳光灿烂的好天气,“走吧,是该晒晒太阳。” 他合上了手里的钱包,那张上面也有光的照片在他眼前消失。

    有光,但穿不透我的黑暗,你可知道我多么羡慕你世界里的阳光?

    87、艺术拼图1

    “音乐剧?而且还是悬疑音乐剧?”步欢他们毫不客气地用你脑子坏掉了的目光看着陆昂,“音乐剧也就算了,你觉得我们会喜欢看悬疑类的?我们见过的案子还不够多,连休闲娱乐时都还得看悬疑片?”

    陆昂今天来了办公室,这次他没有空手来,而是带来了所谓的新年福利。那一叠代金券倒还算实用,但怎么还多出几张音乐剧门票?

    陆昂道:“不是我买的票。反正不要钱,你们爱去不去。”带礼物来的人还得不到好脸色,这世道……

    小安出主意道:“我挂到网上去卖掉。我查查票价啊。”她飞快地敲着电脑键盘,“我们的票是哪排的?”

    叶莱道:“第五排。”

    “很好的位子。”陆昂走到程锦办公桌前,“程锦,不打算去看看?”

    “我从没看过,恐怕欣赏不了。”程锦暂时放下手里正在做的事,“但或许思觅喜欢?思觅?”他滑动椅子靠近旁边的座位,那里杨思觅正在睡觉,他怀抱着一个巨大的白枕头,下巴抵在上面,像枕着白云。

    杨思觅动了动,把脸转向程锦那边,由着程锦帮他把盖住的头发顺到耳后,“我更喜欢听音乐会,而不是音乐剧。”

    陆昂立刻道:“这部音乐剧的音乐是由著名音乐家淳于潇创作的,应该够得上音乐会的档次。”

    杨思觅道:“淳于潇以女音乐家出名。至于她的音乐……”程锦笑看着他,他缓了缓道,“……还可以有非常大的进步空间,不是一般的大。”

    程锦失笑,看向陆昂,“你想去就自己去,难道还需要我们陪你?”

    陆昂道:“人多热闹。”

    杨思觅道:“他需要借口约池若愚出来。”

    “哦,这样。你们又吵架了?”

    陆昂的眼神瞟向天花板,“所以,你们到底去不去?”

    小安道:“有个在网上卖这个票,只卖100块。”

    “好便宜……”

    陆昂道:“不可能,那肯定是最差的位置。”

    “好吧,那我们的好位置可以出价多少?250够吗?”

    “或许可以去看看。”大家都看向说话的游铎,他退缩了一下,“反正我们还没一起去看过,那就体验一下?而且这是近年来最出名的音乐剧。”

    “体验一下也不是不行……”步欢只带姑娘去看过,本来想装文艺青年,结果后来睡着了。

    小安眨了眨眼,“我还蛮喜欢唱歌的。”其他人不知道要不要鼓励她。

    叶莱道:“我都可以。”

    韩彬道:“随你们。”

    陆昂道:“那么就说定了,周五晚上一起去。”不等其他人说什么,他飞快地道,“不用留我吃午饭了,我还有事,走了。”

    “好像我们真的会留他吃饭一样……”

    周五晚,大家都换上了正装,到了剧院后,步欢看着周围的豪车道:“游铎,应该把你的车开来才对。”

    “哦。”游铎也跟看看周围。

    进剧院时,步欢从叶莱左侧挪到了右侧,叶莱道:“你又干嘛?”

    “嘘!”步欢低声道,“看到了一个熟人,帮我挡挡。”

    “是谁?在哪儿?”大家都四处张望起来了。

    “……”步欢轻喊道,“你们干嘛呢,都注意点形象!”他抓起叶莱的手,让她挽住自己胳膊,这样感觉好多了。叶莱挑眉看他。他立刻道,“我请你吃冰淇淋。”

    小安道:“我也要!”

    “可以,但不能超过……”

    “是秦越!”秦越从另一边走过来,和朋友一起,而且他身旁有女伴。

    看来避免不了要碰面,叶莱立刻甩开步欢,快步走到韩彬身旁,挽住他的胳膊,靠在他身旁,笑意吟吟地看着着秦越和他的女伴。韩彬几不可察地微侧了下头,继续看着前方。

    双方在剧院门口止步,程锦笑道:“秦越,真巧,你也来看音乐剧?”秦越的朋友们都好奇地看着程锦他们。

    秦越笑道:“朋友送的票。”他的视线从程锦身上移向其他人,和韩彬对视半秒,率先移开了眼神。

    程锦猜他说的朋友或许就是音乐剧的主演或者类似的人。

    小安拖着游铎挤到韩彬前面,“是啊,好巧,我们也不是自己买的票。”

    秦越身旁的红裙姑娘微笑,“步欢,又来看音乐剧?”

    步欢正在最后呢,没想到还是没躲过,他打着哈哈道:“是啊,听说这部剧广受好评,所以来欣赏一下。”

    红裙姑娘耸肩,“那你这次可一定要打起精神好好欣赏。”

    步欢笑容灿烂,“会的,我昨晚特地早睡了两小时。”

    红裙姑娘斜了他一眼然后不再看他。

    程锦笑道:“我们都进去吧,你们先请。”

    秦越微点了下头,和他的朋友们先一步进入剧院。

    陆昂和池若愚已经在座位上了,他们身边的位子被其他人空出来留给了程锦和杨思觅,最后是池若愚和陆昂换了位置,然后杨思觅坐在了池若愚身边,再旁边是程锦。

    叶莱坐到了步欢旁边,“刚才对不起。”

    步欢道:“没什么,你还帮我省钱了。”

    “我又不知道你说的熟人就在秦越身边。”

    “哦……”

    叶莱瞪着步欢,“那我请你吃冰淇淋,行了吗?”

    步欢装模作样地犹豫着。小安道:“我也要!”

    “可以,大家都有份,但不许挑食!”叶莱不再去管步欢了。

    游铎道:“快开始了,别说话。”

    “喔……”大家都安静下来,决定当一个有素质的人。

    这部音乐剧叫罪爱,是一个多角恋爱故事。

    没开演多久,杨思觅便无聊了,他宁愿看着程锦也不去看舞台,程锦拿出手机,输入文字,“不好看?”

    杨思觅睁大了眼睛:无聊……

    程锦笑着继续输入文字,“怎么无聊?”

    杨思觅抢过手机,打字,“才刚开头,就能看出谁是受害人,谁是凶手。”

    程锦拿过手机,“音乐剧,音乐。”

    杨思觅这次没去拿手机,悬着手,把屏幕上的文字删掉,然后打上了新的,“比想象中好一点……一点点。”

    程锦差点笑出了声,“在家你看到电视里在播交响乐你也不换台。那么,你会几种乐器?”

    池若愚露出一脸这两人又开始了的纠结表情,陆昂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地来拉她的手,她在心中叹了口气,没甩开陆昂,毕竟她倒也不想用自己来反衬旁边那对的甜蜜。

    杨思觅靠在程锦身上,“你该让我把枕头带来。如果我说我都会?”

    程锦,“带枕头来这一定会引起公愤。我不会惊讶,但说真的,你都会?”

    杨思觅,“至少都会小星星。”

    “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那个小星星?很简单?”

    “很简单。”

    程锦右手拿着手机,左手握着杨思觅的手,摩挲着他的手指,“那么,你最熟练的是什么?钢琴?”

    杨思觅抽出一只手,修长白皙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滑动着,“当然是小提琴。”他放下了手,重新和程锦的手指纠缠到一起。

    好吧,小提琴盒还有一个知名的用途是可以用来放枪。程锦决定绕过小提琴,“钢琴呢?”

    杨思觅,“你喜欢钢琴?小提琴哪里不好?”

    “不知道,但有钢琴王子这种说法,嗯,有小提琴王子吗?”

    “有,你要活的还是死的?”

    “……”

    聊天的时间的过得很快,上半场结束了,中场休息,有人去卫生间,有人去外面透气。叶莱陪小安去卫生间,碰到了之前见过的红裙姑娘,她正对着镜子补妆,从镜子中朝叶莱一笑,“那么,你是步欢的现任女友?”

    叶莱忙装出惊讶的表情,“当然不是。”她早做好有步欢的前任们上来打招呼的可能,毕竟当初连戴维都暗示过,话说,如果戴维在就好了,肯定没人敢问戴维是不是步欢现任女友,因为她一看就应该是。

    红裙姑娘道:“我看到了。”

    叶莱知道她应该是看到她之前和步欢走在一起,“真不是。他女友在国外,很忙的那种,所以今天不在。”

    红裙姑娘笑道:“是嘛?不管怎么说,他现在有进步啊,居然清醒着看完了半场音乐会,我还以为这是因为他今天身旁坐着的是对的人。”

    “我们当然都是对的人啦。”小安出来了,她洗了手,拿纸巾擦干,“我讨厌烘干机。叶子,我们走啦。姐姐,再见!”

    红裙姑娘耸肩,继续对着镜子涂口红。

    叶莱和小安在走廊又碰到了一个熟人,“辛杭?你也在,之前没看到你。”

    辛杭微笑,“我看到你们了。我和同事一起,单位发的票。”

    叶莱笑道:“我们也是,真奇怪,居然发音乐剧的票,听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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