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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玉养人呐,不可不戴 (第2/2页)

“输给你书给你,你赶紧走!晦气!”

白嫖了两本书走,汤山果也挺开心:“那就是博客网上的春草大神吗?没想到她也是我们学校的,还跟你那么熟。”

“我高数老师,也开了一门武侠的选修课,见多了自然就熟了。”

再往里走,卖本子的摊位就少了许多,卖周边的逐渐多起来。

这可就是古龙老师的主场了。

长生剑、离别钩、碧玉刀到底张什么样子,旧凤老师到底画得对不对,也是论坛博客上的日常口水帖了,时不时就有动手能力极强的大神还原实物,然后被另一位大神指出不合理之处,再如此循环。

“有没有看上眼的?买一把玩玩?”

汤山果扫视一圈:“都不好看。”

离别钩自不必说,古龙老师本人钦点是掏辣鸡用的,人气不足;而碧玉刀在王明看来大多数都是涂成绿色的杀猪刀……而长生剑,也被刻意还原原作,都做得非常陈旧,加上不让开刃,无法还原锋利程度,估计切个西瓜都切不开。

最后汤山果还是买了两把小巧的碧玉飞镖,分了王明一把。

不过看这十五块一把的价格,王明也不要求什么玉不玉了,过夜不掉色就行。

“汤山果,你知道为什么说人养玉三天,玉养人三年吗?”

“其实这也是有讲究的,不是什么和田玉羊脂玉的讲究,主要在一个价钱上——这个玉的价格啊,不能低于两千块。”

汤山果别好了飞镖,感兴趣地转过脸。

“就走在大街上,撞着了,遇到不讲理的,人家动手,你把这玉往他拳头上一放就行了。”

“首先呢,是玉器易碎,动手肯定坏;其次,玉的高价值在咱们国家是普遍承认的;最后,也就是最关键的,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就是两千块。”

“买块玉戴三天,一碎就是几十上百万的调节赔偿款,那还不是美滋滋让对方打了三年白工。”

汤山果被逗笑了,非常文雅地用手掩住嘴,跟能笑出鸭子叫的杨思高完全不同。

随后的一整个下午,两人都在超大的场馆内闲逛,汤山果也随性说一些自己的故事。

到了五点钟,天色渐暗。

“你去陪别的女人吧。”

“不要把飞镖弄丢,不然后天我可不给你化妆。”

汤山果说走就走,十分潇洒。

王明可就不行了,明天到底陪哪个女人是每个帅哥都会头疼的问题,想必读者们都感同身受。

思考了半天,王明作出决定。

陪室友算了。

——

《扑街日记》

15

班房就是牢房,上班就是坐牢。

码字还要再惨一点。

坐牢可能出狱,上班总会下班。

而完结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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