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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美酒配佳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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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花大盗”从空荡荡的车厢里摸出一个酒葫芦,他喜欢这个。特别是完事后整上一大口,就如久旱的甘露一般令人陶醉。

喝酒是他的最大爱好,除此以外,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也没有特别喜欢的人。

以前有,现在好像再也找不到了。

借着酒劲,他沉浸在了过去那段时光里。他特别喜欢的人,也曾特别喜欢他,只是到了某个时候,突然间谁也不喜欢谁了。这是为什么呢?

好像人与人之间总是这样,开头打着火热,结局冷淡收场。

偏偏这时候,总有些不速之客。记忆里有,现在也有。

身着紫衣道服的黄千山从树影里走了出来,模样很阴森,像一只枯瘦的老鬼,爬满沟壑的脸上还堆砌着诡异的笑容。

“终于被我找着了,白马寨的明月,或者说,应该称你为今惜古更合适?”

初升的太阳从东边冒出了脑袋,新生的光辉正好泼洒在‘采花大盗’的脸上,他一点儿也没有害怕的意思,心如止水,饶有兴趣地盯着黄千山。

“你是怎么知道的?”今惜古问道。

黄千山晃动着拂尘,得意地说道:“打从你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真正的明月。”

今惜古不解地问:“为什么?我以为已经扮得很像了,可以说是我最近最满意的扮相了。”

“因为明月已经死了,在白马寨,被我亲手杀死的……”黄千山咧着嘴笑着,脸上的沟壑聚拢到一起,像极了干涸的裂地,“昨天夜里,我把白马寨屠了个干净,寨主马头温,副寨主马头宝,三寨主马头康,以及那些不堪一击的喽啰,共计一百五十八名,一个不留。”

马头温是他的一个好朋友,他有很多朋友,好朋友却不是那么多。这个世上,交朋友不难,成为好朋友却难上加难。但凡能称得上“好朋友”的,不是比“朋友”多见几次面,多喝几顿酒那么简单。

他见过你笑,还见过你哭,和你一起开心过,也一起烦恼过。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这个好朋友临死前,脑海里一定浮现过他的名字,而他却并不知道这件事。直到今天还蒙在鼓里,假扮他的家人在外面走动……想到这里,他的心中哪里平静得下来?

最好的结果是,黄千山只是吹了一个很大的牛。为了确定这一点,他带着些许的愤慨问道:“白马寨世代都是养马的,从不参与江湖纷争,在朝廷也没有任何劣迹,敢问黄道长为何杀人?”

“为何杀人?我黄千山行走江湖数十载,所到之处,谁人不知?哪怕是少林的方丈也要喊一声黄道长。他马头温算什么东西,我找他要一匹上等好马,是他的荣幸,竟敢拒绝我!”

“只因为他拒绝了你,你就杀了全寨的人?”今惜古怒不可遏。

“他还说:‘好马配好鞍,人不正,再好的鞍也架不住。’我一气之下便杀了他。马头温一死,马头宝、马头康怎肯罢休?我一不做二不休,全给杀了,连同他寨中上千匹没人要的臭马!”

今惜古把酒葫芦搁在嘴边,哂笑道:“阁下的心胸真是宽广,世所罕有,令人佩服!”

“想在江湖中立足,妇人之仁是活不长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今惜古,你今天落在我的手上,算是栽了。识相的话,把被你放走的上官小姐带回来,然后自缚双手双脚,随我一同回洛阳!”

今惜古根本没有理会他说的,而是把酒往地上洒了一道,心中默默为好友送行。完事后头也不抬地说道:“我若是不随你愿呢?”

“那就由不得你了!”黄千山恶狠狠地说道。随之拂尘一抖,没想到里面暗藏机括,一百发金针同时射出,就算是神仙也要猝不及防,更别提近在咫尺的凡人。

他本就动了杀心,刚好对方竟然先动了手,今惜古甚至都没有去闪避。

见一百发金针都打进了今惜古的身体里,黄千山激动地笑出了声:“你不要动,这是我的独门暗器‘千丝万缕’针,乱动的话,毒素会立刻顺着经脉流入五脏六腑。”

今惜古摇摇头,好像一点儿也没有受到毒针的影响,浑然不觉地说道:“我实在不明白。”

黄千山不解地问:“不明白什么?”

今惜古说道:“青城山风景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待在山上清修呢?”

黄千山问:“外面的花花世界这么有趣,我何必要在山上困死一生?”

今惜古目光灵动,注意到他身后出现了一个轻便的身影,继续说道:“困死一生总比马上就死了强。彩霞真人就很聪明,他有六十年没下山了吧?”

“别跟我提那个老家伙,迟早有一天,我会取他的老命,掌门之位非我莫属!”他盯着今惜古,面色一转,得意地说,“真不愧是今惜古,中了上百发千丝万缕针,竟然面不改色。此时,是不是仿佛有一千只毒虫在蛰你,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每次看别人经历,我都会兴奋无比!”

今惜古苦笑道:“你变态的程度,真是世所罕见。但我还想问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黄千山感到莫名其妙,这个人的问题怎么这么多?难道一点都不怕死吗?

“想不想知道你是怎么死的?”

黄千山正想问“你说什么”,话到“什”字,只吐了一半,咽喉已经被一把利剑从后面刺穿,然后又以极快的速度抽了回去。他连疼痛也没来得及体验,就倒了下去。

一个头戴兜帽,身着黑衣的剑客立于眼前,他脸色铁青,没有丝毫表情,就跟死人脸一样,两只脚结结实实踩在黄千山的血泊里。

这人便是轰动京城的天字号杀手——剑十三。

那只雪白的鹰隼还立在他的肩膀上,仿佛从始至终都没有动过,正紧紧盯着地上的尸体不放。

江湖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谁被剑十三记住了长相,谁就将小命不保。他总是把脸埋在兜帽下面,谁也不知道他来自何方,长相如何,年龄几何。他生来自带凌厉的杀气,就像生来就带着獠牙的猛虎。他没有朋友,总是独来独往,唯一与他作伴的,就只有那只忠诚的鹰隼,小十三。

“你就是今惜古?”

“你就是剑十三?”

今惜古与剑十三四目相对,两人都是第一次对视。

“看来你还没死。”

“我觉得我活得很好。”

今惜古觉得这人有些奇怪,仿佛不太会和人交流。

他把酒葫芦亮出来,转了一圈,一百根金针如数都钉在瓶身上。原来这酒葫芦有一半的面积都镶嵌了磁石。

“这样看来,你也没什么了不起。”剑十三蔑声道。

“谢谢你。”今惜古笑着道,“我从未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有时候看起来越简单的东西,才越了不起,就像你的名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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