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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宋朝一鸟害七命案1 (第2/2页)

有两个挑粪的庄家从那里过,见到一具无头男尸躺在地上,吓得大喊大叫的。

最终,惊动了官府。

官府派仵作去验尸。

可是又没有人头,又没有凶手凶器。

只能四下问各家是否有人口丢失。

那沈秀彻夜不归。

沈昱老两口担心得一宿没睡。

早起又听闻无头尸首的事情。

沈昱就赶忙跑过去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儿子。

顿时大哭起来,要县太爷做主。

县太爷命衙役十日之内捕获凶手。

沈昱买了棺木,收殓了独子的尸首。

回到家对妻子说了。

严氏哭得昏死过去。

醒来后与沈昱商量,儿子平日不听好人言,才落得这样的下场。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要有个全尸的。

不如写个帖子满城张贴,告诉四面八方的人,若是见到了儿子的头,得了全尸,就赏钱一千贯。

若是抓住了凶手,赏钱两千贯。

把这件事情报告给官府之后,官府也出了告示。

找到头的,官府赏钱五百贯。

找到凶手的,赏钱一千贯。

这两张告示一出,全城都轰动了。

到处找头找凶手,但谁也没找到。

南高峰下。

有一个贫户姓黄。

诨名黄老狗,一生粗笨。

老了就靠两个儿子过活。

大的叫大保,小的叫小保。

三个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

一天。

那黄老狗把两个儿子叫到跟前来:“我听说沈家财主的儿子被人杀了,找不到头。

说找到头的沈家给钱一千贯,官府也要给五百贯。

我今天叫你们来不是说别的,我现在老了,没什么用处,看不见挣不了钱。

要我说,你们俩今夜就把我的头割了,埋在西湖水边,等水泡烂了认不出是谁,那么就去领赏,得那一千五百贯钱。

总比在这里受苦强。

事不宜迟!要是被别人先做了,岂不是让我白丢了性命?”

黄老狗年老失了智。

那两个儿子也是蠢货。

在外面商量。

小保说:“这计倒妙,只是没了一个爹。”

那大保是个又狠又呆的:“看他早晚要死,不如趁这个机会杀了?山下掘个坑埋了,神不知鬼不觉,这叫一抹光。再说又不是我们逼得,他自己叫我们这样。”

于是,这样悖逆人伦的丑事就这么商量好了。

这两人就去赊了两瓶酒来。

父子三人吃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

到了三更的时候,两人爬起来。

大保去灶前,摸出一把刀,往他爹脖子上一抹,就把这颗头割下来了。

这是此案中死的第二个人。

兄弟俩趁着夜色去山脚下挖了一个深坑,埋了尸首,再把人头拿去湖边浅水边上埋了。

半个月之后进城。

先装模作样地看了看告示,然后就跑到沈昱家里说自己昨日捕鱼捉虾,在水边见到一颗人头,想必是你儿子的。

沈昱安排他们酒菜后就去湖边看,只见水边的土隐隐盖着一颗人头。

提起来一看,那人头都泡胀了,什么也看不出。

但他一想,肯定是了。

不然,没有其他命案怎么会平白冒出来一颗头呢?

于是,就把这颗头包起来。

然后跟着两人一起去官府汇报。

官府确认之后。

那两人就得到了沈家和官府的一千五百贯赏钱。

兄弟俩便造了新房,买了农具,过起了悠闲日子。

沈家也将儿子尸身接好下葬了,盖棺定论。

但事情还没完,沈家是机户。

丧事办完了就要送绸缎去东京了。

这沈昱在东京交纳完绸缎布匹,想着东京风光与别处不同,就四处闲看,名山大川、庵庙寺院,凡是出名的地方都走了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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