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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美食的器皿 (第2/2页)

\掌柜的,掌柜的。\金刚高声呼唤。

一位年轻的白人女子连忙上前:\尊贵的客官,有何需求?\

她带着既担忧又好奇的心情站在金刚与墨菲斯塔面前。

\嗯?\金刚眉心微蹙:\这里真的是蜀地灵膳馆?\

一位白人侍者,经营着正宗的蜀地灵膳?

橘红色的发丝,灵动的大眼睛,面颊上点缀着几点雀斑。

身姿颇为曼妙。

\我们...我们这里有左宗棠灵鸡,西蓝花牛肉,酱汁鸡球...\橘红发少女望着金刚说道。

一双大眼睛里充满好奇。

为何眼前这两人能长得如此魁梧。

难道变异者都能如此高大吗?

\这些都是啥?\金刚满脸困惑,这些菜肴他从未听说过。

左宗棠,他知道,但左宗棠灵鸡是什么?

\日你个仙人板板,有人没,给我来点阔乐,掌柜的!掌柜的!...\金刚用方言大声喊道。

一位微胖的中年男子急忙跑出:\咦哟,同乡啊,想吃点啥?\

听到对方的话,胖掌柜原先的忧虑顿时消散。

就算他们是变异者。

实则,大华的许多人都无歧视之心,大华人眼里只有两种族群,一是自己人,二是外族人。

因此,得知金刚是大唐人后,非但不惧,反而有些欣喜。

异国遇故人啊。

大华人对本族人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来个麻辣灵锅,有牛肚吗?鸭血呢?鸭肠?百叶?\金刚看着胖子问:\豆腐有吗?连鸳鸯锅都没有吗?麻辣油也没有?那你开什么蜀地灵膳馆啊?\

\有的,有的。\掌柜脸上绽放出灿烂笑容:\这些平日都是我们自用的,看来你确是同乡无疑。\

外族人不吃内脏?

不,大多数外族人不吃内脏,但仍有极少数例外。

只是,外族的烹饪技艺实在糟糕,根本不懂如何处理内脏,所以他们觉得内脏不美味。

但在大华人眼中,这些都是佳肴。

特别是牛肚百叶,涮灵锅时,其滋味无以言表。

\正宗不?\金刚问道:\不新鲜,吃了拉灵炮,我可不给钱。\

\放心,今早刚购回,这些外族人不吃这些,内脏在这儿很便宜,有时还会免费送,我告诉你,这些外族人对食物的认知仅限于肉。\胖掌柜忍不住滔滔不绝:\牛腿、猪蹄、内脏、翅膀都不吃,骨头直接丢弃。\

\简直是浪费啊,牛大骨里的骨髓烤一烤,那味道才叫绝,这百叶在灵炮汤里一涮,再加点辣椒酱,简直是极品。\

\对了,吃耳根吗?我让亲戚偷偷从大唐寄来,种在后院的大缸里,嘿嘿...\

掌柜脸上显出得意神色。

如果不是同乡,他不会拿出来款待。

金刚闻言,双眸一亮,说:\来点,对了,再加点大腰子,我看你这里不止是蜀地灵膳。\

\嘿嘿,做生意嘛。\掌柜笑道。

\有铜锅吗?最好用碳火,那才地道,吃起来,才惬意。\金刚说。

掌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会吃。

立刻将这位同乡引入包厢,吩咐手下准备食物。

大铜灵锅,以碳火烹煮。

灵锅是鸳鸯锅,一边是清汤,一边是麻辣汤底。

很快,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气。

金刚拿起一盘百叶,放入麻辣灵锅烫了烫,放到墨菲斯塔的餐盘中。

墨菲斯塔看着牛百叶,脸上露出疑惑。

这玩意儿,能吃?

好吃?

\此物,乃天下至美之味,总之,好吃就对了。\金刚说着,给自己涮了一片牛百叶。

放入口中。

味道,爽极了。

\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金刚脸上满是喜悦。

美味。

绝对的美味。

看着金刚享受的表情,张口。

盘中的牛百叶便滑入墨菲斯塔口中。

地狱中的人不用筷子,很多外族人也不会用,通常是刀叉,还有些直接用手,还说手最干净,但他们常常用手清理污秽,指甲缝里...

\真...真好吃!\

一种前所未有的味道在口腔中弥漫,太美妙了。

简直美味至极。

可惜...

“觅得了!”

空间荡起波纹涟漪。

随之,一颗光滑的头颅破空而出。

金刚与墨菲斯塔立刻望向来者。

古一法师,至高防御者,一位历经数百载的长者尼姑。

此时,金刚正与墨菲斯塔享用着奇幻佳肴,老板果然藏了压轴好货,若非金刚几句东方方言,怕是无缘此等款待。不过也是,多数异域之人对此类美食并不青睐,除非他们曾涉足华夏大地。

有位外籍人士曾因拒绝内脏,但在华夏之后,竟彻底迷恋上了这独特的美味。华夏烹饪,犹如点石成金般神奇。

墨菲斯塔品尝到真正的美味,便彻底沉醉其中。

于是,一旁的餐架上尽是盛满美食的器皿。

二人正沉浸于美食的乐趣中,突兀的身影让他们不自觉皱起了眉。

这家伙,此刻出现有何目的?

“恶魔?”古一法师甫一现身,目光便锁定了墨菲斯塔,一眼便识破其身份。

恶魔!

来自地狱的邪魔!

难怪身上弥漫着浓厚的多玛姆气息。

“古一导师,许久未见。”金刚看向古一,微笑着说道:“您是来品尝美食的吗?哦,我懂了,定是我华夏的厨艺吸引了您。”

“嗯?”古一对金刚望去。

这个魁梧的金毛巨兽,似曾在某个地方相识。

是他吗?

“你是金刚?”古一法师很快认出了金刚,尽管如今金刚已缩小许多,但古一法师毕竟是古一法师,一双慧眼几乎与金刚的火眼金睛无异,瞬间辨认出他的身份。

“我还以为古一导师已忘了我这个学生。”金刚笑道:“不过,现在我不再是金刚,您可以叫我悟空或孙,我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齐天大圣孙悟空!

每个华夏少年心中的英雄,声名可比肩超人、蜘蛛侠。

“你为何会与这恶魔共处?”古一法师戒备地看着二人,质问金刚:“难道你已堕入了地狱?”

堕入地狱,必是邪恶之辈。

尽管金刚从未是善良之人,但古一法师仍希望他能走向正义,站在人类一边。

如今,他竟与恶魔纠缠不清。

这令古一法师深感失望,更觉人类面临巨大危机。

“给您引荐一下。”金刚仿佛未察觉古一法师脸上的忧虑,淡然一笑:“这位是我的伴侣,嗯,我的伴侣之一。”

“来自地狱的公主,魔王墨菲斯托之女,墨菲斯塔公主殿下。”

“这位是传授我魔法的人类至高法师,古一导师。”金刚笑容依旧,说道:“别看她现在无发,世间流传着一句‘秃顶即强大’,所以将来你在地球上遇到光头的变种人或其他强者,最好先避一避。”

“毕竟,你永远无法想象光头有多可怕。”金刚一脸认真地说。

光头。

地球上最恐怖的存在。

琦玉老师、古一法师、x教授及灭霸,皆是光头,且一个比一个强横。

古一法师紧皱眉头,看来这位昔日的学生,已投身地狱无疑。

该如何应对?

现在要将他们送回地狱吗?

“我从她身上感受到强烈的多玛姆气息。”墨菲斯塔望向古一法师,有些困惑:“那么女士,您是代表那位老家伙多玛姆来找我们吗?”

多玛姆!黑暗维度的主宰!

身为墨菲斯托之女,墨菲斯塔同样能汲取多玛姆之力。

因此,当古一法师出现时,她便感知到了她身上浓郁的多玛姆气息。

借用多玛姆之力愈多,身上气息愈是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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