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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幸子衫有点领先时代了 (第2/2页)

电视剧引进国内是84年的事,现在下手做幸子同款似乎的确有点早。

那可以先弄点别的。

做点时髦的针织衫也可以嘛。

沈穗还挺会勾毛衣的,经典款、流行款,她都会。

周翠华弄清楚了沈穗的想法,“你提供毛线,又帮忙卖,让他们挣个辛苦钱?”

“算是吧。”这年头南下打工能挣钱不假,但出去的人很少很少。

估计村里的人都不知道。

何况,他们肯远离家乡,去广州深圳打工吗?

消息的闭塞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即便沈穗说了,能去闯生活的也没几个。

既然这样,那就选个最稳妥的办法。

沈穗提供毛线、负责售卖。

村里面的妇女可以组织一个小型的加工厂,农闲的时候做毛衣来赚点钱。

“这能成吗?”周翠华有些不确定,“这要是真能弄,我咋觉得城里头的女人都可以干这个。”

男人都能上手。

“能不能成,得看这毛衣的款式。”

所以沈穗特意要老支书带来个手巧的。

手巧,一学就会,还能教会人,这就很重要。

但她没想到,老支书不止带来了这俩她要的人,还带来了一对年轻的知青夫妻。

“一直没考上,回城的话工作问题也解决不了,在乡下生活也还好。”

陈子英笑了笑,“是不是觉得我没出息?”

她是城里人,放弃了最后的机会。

倒是沈穗这个乡下姑娘,如今拿到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城市户口。

“人各有志,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沈穗离开家乡时,陈子英和李超还没结婚,想来是近期发生的事情。

也不知道,什么改变了两人的想法。

“是啊,所以老支书说你能帮大队的日子好过些时,我俩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办法。”陈子英话多一些,她很好奇,什么改变了沈穗。

能让这个干瘪瘦小的乡下姑娘,如今这般容光焕发,似乎脱胎换骨了一般。

被老支书带来的两个村民也都看着沈穗。

有些不太敢说话。

乡下人第一次进省城,饶是没有高楼大厦的震撼,却也让他们变成了鹌鹑。

“我想组织村里的女人们,做针织衫。”

沈穗这两天没闲着,饭店忙活的时间比较集中,就十一点半到一点半左右。

其余时候,她都让荀小海去忙。

时装店那边也招来了新人帮忙,沈穗明明肩上的担子多了,却又清闲了下来。

这两天勾了好几件毛衣。

细毛线勾的针织衫、披肩,粗毛线勾的毛衣。

都是经典款的那种,让陈子英一眼喜欢上,“等回头我也勾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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