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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马倌?2 (第2/2页)

看到秦王起身,众人纷纷原地站起,肃穆聆听王意。

“蒙骜恭领王命!”

“恭喜牧师令”

“贺喜王上喜得良臣”

... ...

听到蒙骜的任命,嬴柱顿时松了一口气,不再为安慰华阳夫人而劳心费神。太子悼也很高兴,因为国家又增添了一名栋梁之材,而且很明显不是相国魏冉的朋党之人... ...

接着,秦王交代相国魏冉,让相国府全力尽快办好蒙骜上任牧师令的一干程序,协调调命中央和地方职司管理畜牧业的各级官员,在咸阳的抓紧时间拜见长官听令,在地方的“厩驺”,每个县掌管军马的“县司马”,以及县司马下设负责选马的“令”“丞”,都要以最快的速度接到新任牧师令的任职文书通报。

秦国国有牧场设有苑啬夫(秦制乡官名:乡置啬夫,职掌听讼﹑收取赋税;掌管牧场的就叫苑啬夫)和苑宪盗(秦制乡官名:同“害盗”,掌追捕偷盗军马及粮草的小吏。秦法对于偷盗牛马的惩处极为严苛,规定盗马者死,盗牛者枷)负责修建和管理。具体养马由“厩啬夫”总负责,“皂啬夫”负责管理养马人员;养马人多为有罪处以刑罚的“黥徒”(指脸上被刺字的囚犯。黥是古代的五刑之一,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

国有牧场分为:中央的“宫厩”和地方的“马苑”,用堑壕、墙垣或藩篱用圈地的方式围起来,且每年加固,与农业生产区隔离。中央除了“宫厩”养马外,还有专供皇帝贵族狩猎的“皇家禁苑”,里面饲养禽兽,百姓禁止入内。

秦国作为战国法治最为健全的战时法治社会,其国有牧场的管理也被做了详细的立法制约:如放牧时或者官有牛马若有死亡的,由死亡属地所在县将肉全部卖出,并如数上缴卖肉所得,否则由放牧人、驾车人等直接责任人按价赔偿。还有考核制度,小考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分别对军马和耕牛进行评比;大考满一年后进行,表现优秀的则对苑啬夫和田啬夫、养牛马者进行奖赏,否则惩罚。就连具体怎么奖惩都很明确:成绩优秀的,赏赐苑啬夫、田啬夫酒一壶,干肉十条,免除饲牛马者一次更役,赏赐牛马长资劳三十天;成绩低劣的,申斥苑啬夫、田啬夫,罚饲牛马者资劳两个月。如果用牛耕田,牛的腰围减瘦了,每减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同时又在乡里进行考核,成绩优秀的赏赐里典(秦朝最低的官,相当于现在的村组长,负责社会治安、调解邻里纠纷、征粮纳税等工作)资劳十天,成绩低劣的笞打三十下。

并且,秦法对防疫也做了相关规定:如因为疾病而死亡的牛马,需要马上处理,否则原价赔偿;对于外地来的车马,特别是外国的,用火熏烤车上的衡轭和驾车的皮带,防止寄生虫和疫情传入秦国。

由此可见,秦法对于秦国影响之深彻可见一斑;一个好的法治社会,是国家强大的保证。

在事无巨细的安排完蒙骜任职牧师令的相关事宜之后,狩猎活动正式结束,秦王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打道回城了。所谓“好戏搭台人人唱,有人欢喜有人忧”,一场狩猎秀场过后,蒙骜由布衣之身摇身一变成为朝廷官员,魏冉一个老马失蹄被秦王直接任命了游离于掌控之外的官吏又无话可说。自古君权相权相互依存又相互猜忌,上演了多少刀光剑影的精彩大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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