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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牛刀小试(1) (第2/2页)

再一会,两位大法官,一位大律师都不约而同地赶到,十点钟还差十五分钟,简直是掐住点来的,当然法官与律师由于职业习惯使然,当然是工作严谨,对时间也一丝不苟。

见今天的重要人物到场,预示着重头戏要上演了,顺达卫洪亮的声音说出了开场白:“各位今天是周末,把大家请来耽误你们的休息时间了!我们他鲁家、郭家的各位至亲好说,主要是辛苦几位大法官和大律师了,很容易理解,请了法官和律师前来,应该跟诉讼和审判案件有关,下面进入主题,我们家里的意见直接由赵一鸣作代表阐述一下情况。”

两位大法官和一位大律师站起来说:“恭敬不如从命,理当为小皇爷效劳!”那姿态放得真的是好低好低。

赵一鸣于是不紧不慢娓娓道来,他说道:“按照岳父及小姨父的要求,叫我代表他们谈点意见,既然推脱不了,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今天把两位大法官及一位大律师请来,固然是小皇爷的面子,但也得你们肯动步才行!请来了当然是有事要帮忙,也可以放心凭小皇爷和他鲁家的身份绝对不会干违法活动!

明人不做暗事,他鲁家要起诉颂柏及一位叫郭冬祥的人,请你们来当然是协助打这场官司。针对有关证据和亊实,我下面讲三点意见,在大法官、大律师面前班门弄斧,那就供你们在起草诉讼状和受理、审判时参考。

第一点,起诉书原告人是他鲁先生,被告人的第一个是郭冬祥,他是我岳母娘的一个堂侄,这是一个狼心狗肺的家伙,没有内鬼引不来外贼,本案之所以发生,就是这个内鬼在作怪,当然也有颂柏的贪婪所致,因此第二被告人就是颂柏;

第二点,起诉的理由,三年前两被告人勾结在一起侵吞了他鲁家私人财产三十米土地,我这里可提供三点证据及原始资料,〈1〉土地买卖契约,可以看到签字的是郭冬祥和颂柏,一开始这个契约便是无效合同,首先郭冬祥并非这三十米土地的合法拥有人,用华夏人一句俗话说:‘是看牛伢子卖牛!’你去想他仅仅是一个工程项目的经理,也从未授权予他,这桩土地买卖直到三年后土地的拥有者才知道。〈2〉住宅群落三年前的原始图纸,可清楚标明两个工地之间无空间隔;〈3〉郭冬祥藏在保险柜的秘密记录本,清楚地写明是颂柏指使。

我对泰国法律不甚了解,但是想由于世界经济正处在开放及并轨过程中,那么法律也应有许多相通融合之处,至少对法人的认定,对于无法人签字的协议无效这一点应该是一致的吧?这样越俎代庖的结果当然是非法侵占,构成侵占私人财产罪。

严格说这三十米土地时价最多值六百万泰铢,却交易成三千万,扩张了五倍,而更大的贪污图谋还在后头,颂柏一个生意人,那是无利不起三分早的,怎会如此大方?亊实证明,颂柏买了这三十米土地后又以六千万泰铢转让给了昭披耶师范学院,这中间的猫腻和内幕只有警察局才能去调查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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