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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比武 (第2/2页)

冷兵器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分短,一分险”,所以大家不约而同地将长杆武器作为战场主力。据说欧洲的重步兵方阵里有超过六米的长矛,要搭在前边士兵的肩膀上使用,组成的枪阵甚至能够抵挡具装骑兵的冲锋。而在华夏,枪更是被称作“百兵之王”,漫长的岁月里诞生了无数用枪的高手,长枪的使用技巧更是在一代又一代武学大师手上,被打磨得精湛到了极致,以至于产生了“月棍年刀一辈子枪”的说法。这倒并非是说长枪最难上手,而是说大家都以枪为武器,若想在战场上不被格杀,就只有卷起来玩命练,谁也不敢说自己手里这杆枪,练到什么水平就够用了,只能是终其一生不断精进。而这一切在眼前的天际似乎都不存在一样,属实不大正常。

我们在东大门附近的瑞驰难民居住区找到了老爹。难民里的年轻人大部分被组织起来开矿,剩下的都到山里去伐木了,剩下不到二百老幼,有的做饭,有的用兽皮缝制衣服,还有几个用盖房剩下的边角料打些粗陋的家具。这些人都经历过家破人亡的惨祸,即使暂时安顿下来,一时也无法提振起精神,全都显得生无可恋的样子。

老爹对武器的问题显得十分不屑,“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长矛哪里能比得上刀剑?先说材质,如果你搞一根木棍,人家一斧子下来就劈断了,如果用大铁棍,谁能舞得动?就算勉强能用,速度也势必慢上好多,战场上你比对手慢了一点,就是性命不保,高手哪有用这种武器的?”

“可是如果能根据阵型,安排长短兵器互相配合,不是更能发挥出各自的优势吗?”

“小子,你没上过战场,不知道什么叫做英雄。一个真正的勇士,完全能做到以一当十,如果能有一队像乌弗瑞克那种级别的战士,根本就可以无视人数上的差距。”

“可是并非每个人都能有乌弗瑞克那样的天赋,难道普通人就没有在战场上活下来的权力吗?”

“当然有!想要活命就得好好磨练自己的本事!要我说,你们这些小子还是缺练,整天就想着投机取巧!不过你小子来得正好,走走走,咱们去校场,你陪老头子活动活动,看看能打得赢我这只左手不?”

老爹不由分说,拉着我来到校场,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弟兄看到男爵大人要亲自出手,赶紧围成一圈鼓噪起哄。老爹左手掣出长剑,挽了一个剑花,“小子,你那把刀应该是好东西,老头子也不吃亏,你就用它和我比划吧!”

我当然不敢拿誓剑和老爹比试,这把刀的附魔是恐惧术,要是我用这个打得他满处乱跑,里盖尔还不得把我撕了?

“嘿嘿,我想试试刚才和男爵大人说的事,请等我找个合手的武器。”

海尔根镇里有的是木材,我挑挑拣拣,找了一根一米五左右的松木棍,掂在手里挥了两下。我对棍法的理解基本停留在六老师表演的孙猴子那里,但是影视剧里的招数多是偏重表演效果,我却要面对老爹手里货真价实的附魔长剑。不过那把剑的长度也就七十公分左右,我如果能利用好距离优势,还是有机会取胜的。

二人摆好架势,比试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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