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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元蝶变施师 (第2/2页)

元蝶紧紧拽着衣角,咬着嘴唇,一动不动。

张崇义道:“怎么啦?”

元蝶轻声道:“太黑,一堆死尸,我害怕!”

张崇义哑然失笑,他八岁上战场帮忙背尸体,见惯了大风大浪,以为所有人都像自己一样胆大如斗,却忘了对面始终是娇滴滴的小美人,笑道:“也罢,我去里面找根蜡烛,你在这里等我。”

转身欲行,先是秦无衣紧紧抱着他脖子,后是元蝶拽住他的手臂,两人同时惊恐道:“别去!”

张崇义顿感无语,白了一眼元蝶,却抚摸着秦无衣的后背柔声道:“不怕,一堆死尸罢了,我在这里。”

一大一小两个女的,并没有因为他的安慰而放松,还是死死拽着他,不肯放他进屋。

这可难办,带着两个拖油瓶啥都做不了,张崇义情急之下,索性运起内功将秦无衣震晕,将她平放在在屋檐前的台阶上,让她先睡一会儿,否则她今晚注定会留下阴影。

元蝶瞬间魂飞天外,以为张崇义杀了小女孩,转身就要夺路而逃,张崇义顺手逮住她,训斥道:“你跑什么?我没杀她,把她震晕而已,跟我进屋找蜡烛。”

拉着失魂落魄的元蝶进屋,蹑手蹑脚在墙角找到烛台,里面还有半根未烧完的蜡烛。

他用火折点燃蜡烛,慢慢走出房间,元蝶紧紧拉着他的手臂,半步不敢远离。

借着微弱的烛火,二人顺着一具具尸体检查过去,元蝶都说不认识。

但张崇义越看越触目惊心,这些人筋骨强壮,手掌茧子极厚极多,显然都是多年练武的江湖中人。

死法全都一模一样,都是被一刀切开喉咙。

凶手的武功无疑高明之极,不仅刀法诡异奇绝,气息更是凌厉狠辣,杀人只用一刀。

这一刀不但破开了他们的咽喉,刀气甚至斩断了颈骨,但没有在周围的柱子和墙面上留下任何痕迹,运用气息毫不外泄,完全是气胜高阶以上的水准。

元蝶害怕死人,张崇义却畏惧起这个未曾谋面的杀人凶手。

如果凶手此刻潜伏在院子里,他没有把握能够战胜对方。

如果凶手蓄意偷袭,他甚至怀疑自己可能躲不开那神出鬼没的一刀。

走到大槐树下的那具尸体,元蝶指着尸体惊叫道:“金雕。”

张崇义仔细端详,对方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相貌儒雅清秀,脸色白皙,嘴唇极薄,称得上是英俊潇洒,难怪元蝶这个小蹄子愿意为他卖命。

想来不只是报恩,多少有些少女情愫在里面。

这人死的最惨,脖子几乎全被斩断,就剩下一层皮连接头颅身体,死不瞑目的眼睛里遗留着一丝悲愤,一丝不甘,似乎临死前都不相信对方会杀他。

她看着有些黯然神伤,又有点脱离苦海的庆幸,可是当她看到躺在金雕身旁的那具女尸时,眼珠子差点瞪出来,就像是见到了魔鬼。

张崇义用烛火照亮那具女尸,脸上的惊讶丝毫不弱于元蝶。

原来这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少女,长相与元蝶不敢说一模一样,少说也有九分相似,脸蛋细微处有些差异,但若不是元蝶本尊站在旁边,普通人绝对分辨不出。

张崇义蹲下来翻查这具尸体,抬头哂笑道:“该不会是你亲姐妹吧?”

元蝶脸色惨白近乎女鬼,胸口剧烈起伏,喉咙咕隆咕隆响,勉强挤出一句:“我是家里独女,父母生下我没多久就死了,我没有姐妹。”

“这个酷似你的女人是怎么回事?”

张崇义说着话,从她腰带里搜出两块细小户牒,凑近烛台细看上面的字迹,一张写着施师,某地人士,一张写着元蝶,某地人士。

便用近乎调侃的语气道:“喏,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你的救命恩人帮你找的替身,一直暗中照你的模样培养。”

元蝶脸色阴晴不定,有些纳闷的看着尸体道:“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他想干什么?”

张崇义直视着脸色茫然的元蝶,讥笑道:“你好歹是在风月场所混迹多年的乐妓,怎么会不懂人心险恶呢?

你的大恩人金雕是杀手组织头目,他训练一个和你长相酷似的女人,自然是想借助你的身份去杀人。

你想想,如果世上存在两个元蝶,一个琴艺高超,不懂武功,一个武功高强。

谁会处心积虑去防备一个不懂武功的元蝶呢?

倘若他要杀谁,先让不懂武功的元蝶接近对方,获取对方的好感,消除对方的防备,再让懂武功的元蝶致命一击,防不胜防呀。

这位金雕,心机深沉着呢。”

元蝶泫然欲泣,咬紧双唇道:“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张崇义瞧她伤心欲绝的模样,误以为此女早已失身给金雕,突然嫉妒的心火上冲,嘲讽道:“哟,瞧你这肝肠寸断的失望表情,该不是早就被金雕这阴险的东西给办了吧?”

正在自伤自怜的元蝶瞬间羞得满脸通红,狠狠踢他一脚道:“呸,你不干不净瞎扯什么?我到现在还是守身如玉的处子。”

张崇义心里顿时笑开了花,翻白眼坏笑道:“处子就处子呗,你跟我解释这些,有什么意义呢?我对你可没想法。”

元蝶又是重重地呸了一声,俏脸羞得滚烫,转身不敢看他。

笑容渐散的张崇义将少女的尸体翻过来翻过去,元蝶有些看不下去,嗔道:“她都已经死了,你何必要欺负她的尸体?”

“欺负她?”张崇义仰头望向阴森浓郁的大槐树,略微沉吟片刻,怔怔道:“这倒是个好主意,或许可以救你一命。”

元蝶一头雾水地看着他道:“怎么救?”

张崇义幽幽道:“既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元蝶,假的已经死了,那就把身份换过来,让真的元蝶去死,让假的元蝶去活着,或许可以让韩府放弃对你的追捕,这样你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元蝶表示不懂,但眼里不由生出惧意,防备地后退一步,讶异道:“什么叫让真的元蝶去死?”

张崇义深深一笑道:“你想不想活下去?”

元蝶点头道:“蝼蚁尚且偷生,我自然是想好好活着。”

张崇义指着地上的女尸道:“想活,你就赶紧换上她的身份。”

“啊?”元蝶腾腾后退一步,抿紧嘴唇看着他,疑惑道:“换上她的衣服,就能活下去?”

张崇义有些不耐烦,喝道:“别磨蹭了,快点,我们必须争取在韩府满城发布通缉令之前,让官府发现元蝶的尸体,从而让所有人相信,元蝶,已经被杀人灭口。

只要通缉令没有贴出去,你在永安城里还有一线生机。”

元蝶犹犹豫豫道:“可是,这里怎么换衣服呢?她的衣服还穿在身上。”

张崇义怒道:“她的衣服穿在身上,你不能把衣服扒下来吗?你要是不好意思,我可以把尸体搬进房间。时间不多了,你再不抓紧时间,老天都救不了你。”

元蝶磨磨蹭蹭站着不动,把张崇义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连连催促,元蝶瑟瑟道:“我不敢,我怕!”

张崇义二话不说,将烛台搁置在门槛上,转身一把扛起地上的少女尸体,一把扯住元蝶,将一人一尸丢进房间:“我在外面把风,你赶紧换,换完要立刻把尸体丢到显眼的地方让官府捡到。”

他刚要迈步出门,元蝶跑过来拽住他,可怜兮兮道:“你别走,别让我和尸体待在一屋,我怕。我不敢脱死尸的衣服。”

在沙场上习惯了快刀斩乱麻的少年,冷冷看了美女一眼,哼了一声,嘀咕道:“行,你不脱,我来!”

在元蝶惊疑不定的注视中,从未脱过女人衣服的张崇义,拙劣地将死尸身上的衣服一件件扒下来,里三层外三层,倒是有些棘手。

张崇义边脱边骂道:“神经病,有必要穿这么多衣服吗?”

脱得只剩下抹胸和亵裤时,自以为早已修炼心如铁石的张崇义终于下不去手了,怔怔看着少女半裸的雪白胴体,情知再脱下去,这少女死尸可就毫无尊严了。

好在元蝶给他解围:“你不要再脱了,女孩子总要留点隐私。她的抹胸和亵裤与我差不多,而且就算你脱下来,我也不会穿她的,死也不穿。”

张崇义长吁一口气,抹了抹额头的汗水,真他妈比打一架还累,他将女尸的衣服丢给元蝶,沉声道:“赶紧换吧!”说完又要出去。

这次元蝶没有拦住他的脚步,任由他大步流星走出去,一屁股坐在屋檐下。

元蝶幽幽叹了一口气,远离尸体几步,窸窸窣窣换衣服,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她清冷的声音缓缓响起:“可以了!”

张崇义立刻起身进去,元蝶穿上了少女的粗布衣衫。原本被脱光衣衫的少女,此时身上穿着元蝶素服。

两人相貌本就相差无几,人死后的面目稍微有些扭曲,这时候别说外人,即便是亲妈可能都认不出来。

一直惊惧不安的元蝶,经过这次和死尸换衣之后,变得出奇的平心静气,缠绵在眼眸里的惶恐也悄悄消逝。

那衣衫的胸前原本沾满了一些血迹,此时血液已经凝固变成了黑色,粗看起来就像是沾了一些油渍,倒也不甚醒目。

张崇义微微点头:“挺好!”

将其中一块写着元蝶的户牒塞进死尸腰带里,把另一块写着施师的户牒递给元蝶:“从今以后,元蝶已死,你是施师!”

施师轻轻嗯了一声,将户牒藏进怀里,炽热的眼眸看着张崇义道:“现在怎么办?”

张崇义早已想好对策,扛起死尸道:“等我一会儿!”

迅速出门,一跃跳出石墙,约摸过了半盏茶的时间,他魁梧身影落在院子里,轻轻道:“行啦,搞定,你出来吧。”

施师小心翼翼走出房间,冷风中,她纤瘦的身影衣袂飘飘,宛若幽灵,细声道:“现在怎么办?”

张崇义走到门槛旁吹灭烛火,院子里更加昏暗死寂,抱起熟睡的秦无衣,缓缓道:

“我刚到处逛了一圈,附近还没有官兵进客栈搜房,通缉令也没这么快发出来,我们可以先回客栈,待机而动。

对了,小春楼附近的客栈酒楼,有多少人认识你?”

施师理了理鬓角,缓缓摇头道:“应该没人认识我吧。

我十二岁成名以后就很少外出走动,平日里不敢逛街,不与左邻右舍打交道,偶尔外出都是乘坐马车,除了菊香茶室附近的几家勾栏,或许还有几个熟人,其他的客栈酒楼没人与我打过交道。”

张崇义笑道:“难道那些客栈老板就不去菊香茶室听你抚琴?”

施师颇为自矜地笑道:“小女子抚琴一曲,黄金百两起步,除了那些高官显宦,一般的平民百姓哪里消费得起?

客栈酒楼的老板虽然手头阔绰,但多是不谙乐律的粗人,根本欣赏不来雅乐,何至于花百两黄金去当这个冤大头,他们呀,更喜欢去北城逛妓院喝花酒玩花魁呢。”

张崇义似有所悟地点着头,一手抱着秦无衣,一手挽着施师的纤纤细腰,提起一口气跃出院子,踏着房顶,一路奔向小春楼客栈。

将近客栈时,一条街上没看到巡逻的官兵,也没看到贴通缉令的衙门差役,顿时松了一口气,在一条陋巷落下去,走路前往客栈。

施师虽是美女,却是寻常小家碧玉的水准,远不到郦宛丘那种国色天香的程度,身材也平平无奇,胸前毫无风景可看,此刻穿着粗制滥造的粗布麻衣,这样的女子,大街上一抓一大把,自然无人关注。

一路无事,进了客栈,那小二只是随意地看了一眼,眼中颇有艳羡之意,似乎羡慕这位公子哥走了桃花运,随便逛个街都能捡个美女暖床,可惜这美女的胸脯也太贫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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