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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打水漂了 (第2/2页)

这种思维模式在他做司法考试题分析案例的时候,也会走进案例设计者布下的陷阱,选择错误的答案,做出错误的分析。

工作中,他也时常会这样陷入困境。

民事法律行为分析错误,可能导致法律关系不清,责任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出现严重的诉讼思路的错误,导致败诉,但民事法律的救济途径依然很多。

刑事侦查错误可能导致错案的产生,甚至可能导致无罪的人蒙受冤狱,而使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相对于现实生活,司法考试的民商事案例分析、刑事案件分析还是比较简单,出题的老师针对法律规定,结合一些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了改编,有些案例甚至完全是杜撰出来的,其目的是希望考核考生对法律规定的熟悉和理解程度,而不是让你有一种代入感,沉浸在案件本身。而这些理解,梓涵也是若干年以后才有所醒悟的。

司法考试对于梓涵来说,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巩固和提高,更是通过学习,他了解到更多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这也是他之前很少关注的,也是之前的案件分析会上,他被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所嘲笑的,他自己虽然身为法律处副处长,实际是半个法盲的窘迫地位。

伴随着处理案件的增多,他自己对于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的理解也不同以往。此时,总行法律部也发文件,要求各分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要求重要环节由法律顾问直接介入,或提出明确的法律意见。

老齐已经和华都银行打了多年交道,虽然他在业务和学术方面处于原地踏步甚至是后退,但菊花园大厦的处理,他之前就介入,而且他手里也有很多分支行的诉讼、执行案件,因此,他成为法律顾问之一。

齐老师的团队,背靠政法学院,在理论研究方面有着优势互补的需求,理论上华都银行对于法律问题的研究、业务培训也很多,而齐老师之前为分行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法律知识的课程,受到大家良好的反馈,那么,他作为华都银行的法律顾问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老谭的团队是华都银行诉讼、执行效果最好的律师事务所,他推荐的几位律师也是业界比较有建树的律师,尤其他推荐的朱占平律师,是刑法界赫赫有名的“枪下留人”案件的代理律师,林敏旭、张增余、王新功几位律师作风踏实,也是这家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因此,老谭以及他的团队,更是非常称职的省行法律顾问。

引入法律顾问对于法律处合同审核工作十分有利。这项工作属于合规范畴,也是延兵主抓的。之前的合同审核都是法律处人员负责审核,出具修改意见的,虽然专业性方面不存在问题,但是,只要是审核合同,必然涉及方方面面,也必然有信息盲区、知识盲区,如果法律处人员在审核合同的时候没有发现,今后万一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出现了问题,法律处将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作为法律顾问的律师到场审核,或者非现场审核,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对于法律处而言,也是建立了一道防火墙。这不仅仅是责任的问题,因为,作为专业律师,可以就银行涉及的业务中,提出不同于银行内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毕竟他们没有生活在这种体制内,思维不会拘泥于一些形式,可能发现一些银行人员看不到的问题。

之前的研究生小张,一直负责审核各个处室、分支行报送法律处的各种合同,但心高气傲的她早已辞职离开华都银行。

当时,对于引进一名研究生到法律处工作,徐行长曾经指示总务部门为小张留了一套位于百盛的华都银行公寓。这种直接给刚毕业学生分房子的举动,体现了徐行长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魄力。只是省行一些职能部门的人阳奉阴违,根本没有告诉小张。直到她办理辞职手续之时,总务部门才提示她,在她名下有一套住房,需要办理解除分配住房的手续,她这时才知道,并非常遗憾地表示:早知道华都银行还有这种待遇,我就不辞职了。

对于一个人来说,适应机关的工作,能力,是一个方面,情商,恐怕就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了。

小张的情商是不及格的,她的能力虽强,但是可能就是因为能力比较强,她嘴上不饶人,所以,她与法律处的众多人相处不好。针对这个方面,她可能也觉得比较痛苦,所以,辞职对于她而言未必就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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