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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回 三个半月的学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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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开始在斯密的指导下学习山神国的语言。山神国的语言很是奇怪,与小麦之国的语言差异很大,有很多低沉的长音,还有一个吐气很重的共鸣音。李云学得很是费力。

斯密只是耐心教了李云三天,就借口自己有事离开了。

李云还住回以前的房间。离去一年,房间里没什么变化。瞳说房间一直为李云留着,他自己每隔几天就回来打扫一下。

斯密不再教李云,改为由瞳教李云说山神国的语言。李云以为瞳来自山神国。后来才知道瞳是小麦之国的人,是乔通斯生意伙伴的孩子,最近五年一直跟着乔通斯。

时间过得很快,李云每天就是学学山神国语言,有时间练练吐纳,或者在别墅里转转。斯密不允许李云离开别墅,说是不安全。李云虽然心里有点不高兴,但很是老老实实在别墅里不出去。

萨库乌玛、达菲多辛、还有大块都已经离开回自己的家乡了。达菲多辛、大块都学会了做面包。大块带着小麦之国的种子回黑森林之国了,走的时候很开心,能回到家乡,带回这么好吃的食物,大块心里很兴奋。在留给李云的信里,大块用小麦之国的文字写下了自己的心情,还邀请李云有机会到黑森林之国的哥特达去找他,说自己永远会记得和李云一起当奴隶时的感情。

李云看了几遍大块写的信,心里有点想念他。

在小麦之国待的时间长了,李云也会了不少小麦之国的文字。不过李云还是觉得自己学习语言和文字有点费劲,特别是知道瞳只学过山神国三个月的语言就可以给自己当老师了,心里更加郁闷。

斯密很忙,经常离开别墅,几天后又回来。每次斯密回来都回检查李云的进度,除了学习山神国的语言,李云还要学习山神国的各种礼仪,比如:吻手礼、鞠躬礼、举手礼等等,连吃饭都有一整套的讲究。

李云小时候是乞丐,后来跟着师父和杨大哥时,也是四处游走,没有太多的规矩。斯密似乎知道,专门请了一个名叫通古万斯的人,教李云各种礼仪。

通古万斯一天到晚跟在李云身后,提醒李云走路时要按照山神国的礼仪,吃饭时要按照山神国的礼仪,连李云的服装,也按照山神国年轻人的打扮给李云做了好几身。

山神国的衣服主要是各种长袍,头上要带金属的装饰品别在头发里。脖子上要有细细的金属链。

斯密自己带的装饰就很名贵,不但是黄金打造,上面还有几颗很大的宝石。

给李云带的就差了很多,李云自己看,应该是铜的,还有一部分是银的。一颗宝石也没有。

通古万斯已经是中年大叔了,满脸的大胡子,但都修整得分毫不乱。虽然有了点肚子,但腰板总是挺得很直。说话时嗓音洪亮,有时富有低音,有时震得李云五迷三道。

通古万斯精力还挺好,每天从早到晚陪着李云。通古万斯本身是山神国的人,但走南闯北,会说很多语言。但看到李云写下的大、天、夫三个字,还是被吓了一跳,觉得李云家乡的文字真是好奇特。

通古万斯觉得李云被卖到科达就是一件奇怪的事。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买卖人把李云卖到科达,中间应该倒过一次手。

问题是李云自己的记忆出现了中断。李云只记得自己从红涯山下来时,身体就不再受自己控制,进而上了船。上船之后,李云就不记得了。

再有记忆的时候,李云已经站在科达的一处市场里,等着买家了。

从道理上将,李云应该是被用船运过来的。乔通斯也觉得是这样,他自己就是大买卖人。也认识非常多的买卖人,知道他们的船会去哪里。但从未听说过,李云的家乡。当初卖李云的人也找不到了,市场里其他买卖人的印象都很模糊,似乎这个买卖人就在科达的市场里卖过一次东西,然后就消失了。再也没有买卖人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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