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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认真学习 (第2/2页)

她每天都坚持学四句,十六个字,不到一个月,就把前面的所有课程都补上了。

回到家里,她也是一头钻进屋里,埋头苦练毛笔字。生生把胳膊都练肿了。

两个月后,沈玉瑾就成了书院启蒙班,认字,背书最好的学生之一。

孟夫子和他爹孟老夫子对她的聪慧好学大加称赞。

老夫子私下甚至对她的便宜爹说:“玉瑾这孩子若是个男孩,假以时日,一定是个可造之材。”

沈仲卿听了颇感纳罕“明明以前就是个痴傻孩子,怎么现在就变成可造之材了?难不成是贵人语迟?大智若愚?怪哉!怪哉!”

回到府里,他立刻让夫人派丫鬟去落霞苑打听七小姐的情况,丫鬟回来说:“落霞苑的梁妈妈和桃子都说,七小姐每天五更起来背书,戌时还在熬夜练字,少有的好学勤奋,可聪明着呢。”

沈老爷想,这也许就是勤能补拙吧?也就撂过不管了。

在他心里,一个女孩子读书再行,也不能去考功名,还是无用。

沈玉瑾这般刻苦的勤学苦练,其实是有自己的打算的,一来,她一个前世二十几岁的大学生,不甘居于人下,确实想学好功课,练好字,尽快让自己的成绩名列前茅。

二来,她是想用埋头苦读的种种表现,将原身的智商,在沈府合理的给找回来。

她想让大家觉得,傻孩子的智商,是可以通过学习提高的,这样以后她有什么不同寻常的过人之处,也好有个解释,不会让人猜疑或太过吃惊。

毕竟,她不愿意一辈子被人当傻子对待。

启蒙班的教材,沈玉瑾在四个月后,已经学完背会了。

但她从不表现出来,只是悄悄的让杏儿去借沈家庶长子,她的便宜亲哥哥,沈云涛的书来看。

杏儿的哥哥长喜,是沈云涛的书童跟班,她有这个便利条件。

便宜哥哥大概也听说了她学习不错,虽然没怎么理过她,但也没拒绝过给她借书看。

沈玉瑾在学堂读书如鱼得水,她的聪慧好学时不时被夫子夸赞,学堂里的孩子也因她性格开朗活泼,对谁都和善有礼,不叫哥哥不开口,大家都喜欢和她说话,跟她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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