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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过目不忘,过耳成诵 (第2/2页)

第一桀看了他一眼:“没听过。”

王铿不依不饶:“难道你只听一遍就记住了歌词和怎么唱,顺便还现场改编了?”

“是的。”

现场观众一下子哗然起来。

不需要过多解释,哪怕只是听众,也都清楚只听一遍就做到记住歌词并且会唱这有多难。

更别提还有改编了。

观众们纷纷感叹第一桀真厉害,难怪唱歌那么好听。

但,也有些人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看着第一桀的目光里流露出一抹厌恶。

“这小子在给阿桀下套。”时故看着台上的王铿,目露讥讽。

任聚没看台上,而是观察者现场观众的反应:“脏水已经泼出来了,就看阿桀怎么接了。”

这个世界总是不乏自作聪明的人。

王铿这两个问题,放在正常人耳朵里没什么问题。

但是在这些自作聪明的人听来,分明就是在说第一桀并不是第一次听他这首歌,而且提前还做了准备。

人很难相信超出他们认知的事情。

只听一遍就记下歌词很难,改编也需要花很多时间,这些是大多数眼里的常识性认知。

当有人轻轻松松就做到了超出这些常识性认知的事情,正常人会觉得,好厉害。

而自作聪明的人会认为,作假了吧?是骗人的吧?忽悠,接着忽悠。

即便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的‘假想’。

“以前总是听说有一些天才能做到过目不忘过耳成诵,没想到今天见到真的了。”陈鸣延瞪了一眼王铿,打圆场的同时示意工作人员掐断了他的麦克风,杜绝了他继续搞事的可能性。

王铿注意到了陈鸣延的动作,不以为意地放下了麦克风。

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陈鸣延正要继续开口,翻过这一篇直接开始下一个流程,第一桀却早一步开口。

第一桀直接把王铿这首歌倒着,把最后一句当成第一句,唱了出来。

不止如此,他还加快速度唱了第二遍。

三分多钟的歌,第二次一分钟都不到就唱完了。

语速超快的同时,还带着旋律,并不是单纯在念,而是真的在唱。

然后是蔡纪,吴础,徐介,出场的四个人一个都没落下。

唱完他才重重地喘了口气,然后默默地放下麦克风,沉默地看着台下的观众。

这一刻,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傻愣愣地看着他。

现场霎时间鸦雀无声。

第一桀虽然把歌曲的演唱顺序到了过来,但只是换了句子的顺序,每句词该怎么唱还是怎么唱。

基于此,现场的人并不难理解他刚才做了什么。

“卧槽,阿桀还有这一手?”时故同样也惊掉了下巴,他拿手肘捅了捅旁边的任聚:“你知道吗?”

任聚也被镇住了。

这就是亿级天赋?

这么恐怖的吗?

台上,王铿被第一桀这一手惊得手里的麦克风都握不住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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