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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呵呵 (第2/2页)

呃……照片拍的不是很清楚,这是个褶皱。这条围巾非常高档,纯羊绒精纺,这种材质我想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很难有这么固定的褶皱,一般来说有什么褶子一揉搓就平复了——但是这个褶皱很牢固。

我看了一下褶皱的方向,有了一些发现:这条围巾是被用来当做绳索使用的,它兜住尸体的前胸,从两侧腋下穿到后背,然后凶手抓住围巾的两头,拖拽尸体靠进衣柜,然后搬了进去。

随即在尸体的裤子上,我找了一些摩擦的痕迹,照片在这儿(他从自己的照片推理随意且精准的抽出了一照片,放在了身后的指示板上,还敲了敲,示意给个特写)。

找到这个我是很高兴的,因为这排除了我的嫌疑,如果是我的话,用不着这么费劲,薅着脖领子就拽过去了,也没多沉儿,对吧?这说明凶手虽然是个男人,但是他没有那么强壮。

那么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凶器的问题。还是那句话,如果是我的话,摄像机可以做为一个锤头,用起来可能还更方便更顺手,增加的那点儿重量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所以这又引起另外一个可能性,那就是有可能他抡不动。”

刘志辉顿时放松的往桌子上一趴,双手合十举过头顶:“谢谢谢谢!吓死我了,我差点就以为自己是凶手了。”

其他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什么啊,怎么你就不是凶手了?”

刘志辉一下就抖擞了起来:“我是干什么的呀?那东西我每天都搬,每天都用,我还能抡不动那个?”

贝明远毫不留情的否定了他:“这个不是理由。”

刘志辉只是一撇嘴角,也没在意。

党亮看他们平静了,左右手各举起一张照片来:“这两张照片,是我排除刘策划的主要因素。

(刘志辉一挥手:看看,就说不是我!)

这张是一个工具箱,就在现场,凶器旁边,堂而皇之的就敞开盖儿放在那,看到了吧?锤子,扳手,刀子,还有电钻,随便哪样东西,抄起来就能把人砸死,哪怕两位女士也不例外。

打后脑嘛,对吧,一下打晕了再来几下,人肯定就死了——但是这上面干干净净,很显然凶手没用过,我比划了一下,基本上是因为没看见这东西。

从死者的伤口和凶器来看,这明显是一次因为情绪过度饱满导致瞬间爆发的暴力事件,属于激情犯罪,之后有一个粗糙的现场处理,试图掩盖罪行,算是典型特征了。

所以很有可能就是他气的上头,一回头看见这架子,抄起来就把人打死了,根本没看见地上还摆着更好用的东西。

然后接下来……啊(他很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个照片,就让我很迷茫,不晓得谁设置的这东西,简直就是……非常无厘头的直接指向性证据,但是基本上不会被采纳,因为太容易就失效了。

看到这血印了吗?这是一个戒指的划痕,在柜子里,尸体的旁边。

我猜测节目组的意思是谁有戒指谁是凶手——但是,这不可能,因为这个位置在尸体的头旁边,我试了半天,没有任何一个姿势能带着血把戒指从那个位置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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