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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见大亮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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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制,骑兵,军中王者,故选拔应慎之,凡兵者,皆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枪其上,携十日之粮,日中能趋百里……”[1]

弘朝的制度,骑兵,是军中的王者兵种,所以对它的士兵选拔应该慎重,但凡能当骑兵的,都要能身穿三层甲,能拉动十二石重的弓弩,能背五十根箭矢,把枪背在身上,带着三日的口粮,能半天跑一百里。

宫定方正给洛阳念着墙上贴的告示。

“两位兄弟,可否为某解释一下其中的意思?”一个农人打扮的精壮汉子凑了上来,露出憨厚的笑容。

“你是?”宫定方觉得眼前的人有些面生。

“某为李大亮,涿郡狄乡人也。”汉子抱拳。

“是前朝名将狄青阳的那个狄乡么?”宫定方问道。

“正是!”李大亮说道,他的嗓门很大,感觉没费什么力气,可周围的人都能听清他的声音,议论声渐渐都传开了。

“狄青阳以布衣起家,领北地壮士北击蛮族,退敌三千里,是每一个北地儿郎从小就听的故事呀!”宫定方似乎在怀念着什么,但是洛阳却没有什么感觉,狄青阳的事迹他是听过的,只是没有这般的感触,小时候母亲只逼他念书,也不给他说这些的。

“哥哥可否给某讲讲?”李大亮指着墙上的告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某书读得不多,略微识些字罢了,其他倒还好,只是什么叫衣三属之甲?”

宫定方笑了笑,说道:“所谓三属之甲,指的是骑兵要同时穿在身上的三层铠甲,最里的一件是厚棉衣,此谓棉铠,夏天则换成皮甲,此谓皮铠;中间的一件是链甲,也叫锁子甲;最外面才是硬铠,这就是所谓的‘三属之甲’!”

“竟是这样么……”

宫定方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因为骑兵有时要迎着敌阵冲锋,所以身上防护较平常士兵更多,也更全,除了这些,头上还要戴头盔,手上有臂甲,腿上有腿甲,脚上穿皮靴,再加上带的装备,全部加起来估计得有三四百斤了……”

听到这,李大亮这才懂了,能带着三四百斤重的东西在半天内负重跑一百里地,才算是有了成为骑兵的资格。

“哥哥真博学也!”李大亮赞叹道,他最敬重两种人,其一便是博学之士。

“也是枪么?”洛阳看着他背上用布条扎上一个长条状的东西,便问他。

“正是!”李大亮说道,“这位兄弟是?”

“洛阳。”少年言简意赅。

“可要比试一番?”李大亮战意昂然。

“不必!”洛阳却是摆了摆手,他指着宫定方,“他不用参加考核,我却是要的,兄弟若也是要参加,不如保存些体力。”

“莽牛如今也会用脑子了么?”宫定方嘲笑他,“莽牛”自然是他给洛阳取的外号。

“哥哥不参军么?”李大亮觉得有些可惜。

“人家是北合大枪宫铭大家的独生子,枪术独步天下,司马大人早就送上信帖,却是不用像我们这样还要参加考核了。”洛阳说道。

听到这,李大亮竟是对着宫定方深深鞠了一躬,“我阿父早年也是在宫铭前辈那里学过艺的,师叔在上,受某一拜!”

“可别!”宫定方忙托起他,“兄弟也是来参军的么?”

“正是!”李大亮说,“这次朝廷募兵,涿郡不在招募之列,某就来晋阳碰碰运气。”

“那是正好,我和洛阳也要从军的,这次募兵,考核过了之后,还有个比试,应征的武士以三人为队去报名,头奖有五十金,不知兄弟可愿和我们一起呢?”宫定方向他发出了邀请。

“这……”李大亮有些犹豫,“哥哥是宫铭大家的公子,又是博学之士,某自是愿意托付性命的,只是这位哥哥的朋友,却不知有何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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