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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六、喝酒品茶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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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戎主政并州后,把此前在朔方获得的一些成功经验推广开来,大力发展内外商贸,促进了并州的繁荣。繁荣的并州城城区面积增大,人口数量增多,也有了更多的客店酒楼。

几个月前,一家名为“有客”的酒楼在距离并州牧府邸仅仅几个街口的地方开张。没过多久,这个酒楼就凭借着美味的菜肴、优雅的环境以及高度的私密性吸引着各种不差钱又舍得花钱的人。“有客”除了正门、后门,还有多个侧门,方便宾客进出。据坊间传说,这里甚至有直通城外的密道。

宾客从“有客”的正门进入,穿过花苑香径,就来到正堂。正堂共有三层,一层为大厅,二三层为包间。大厅正中有一个舞台,台上时有伶人舞姬舞乐助兴。舞台四周有餐桌若干,桌台之间有屏风相隔。从一楼去往二层三层的包间,共有六个楼梯可选。客人若是看不上正堂的包间,只需绕过正堂,就可以在后边四个精致的小院子里呼朋引伴。小院子的名字有点意思,分别叫“霁月阁”、“晨露坊”、“岛风轩”和“木叶斋”。

太史信早就听说过“有客”的名声,可是平日里孤身一人,实在没有兴致去这些新开的酒家食肆一探究竟(全戎:太史信早应该带着拓跋青儿来转转)。这家店并非全戎的产业,背后的金主似乎也没想着和太史信攀攀关系。也正因如此,沈玄清和属下的姑娘们能够在这里放心地与太史信觥筹交错。

“文思豆腐,客官慢用。”一个小哥敲开“晨露坊”的院门,把手里的托盘递给太史信。同在院门口的“厨魔”看到传菜的小哥高大帅气,满眼都是小星星:“这家店当真不同凡响,连跑堂的都这么帅。”

太史信稳稳接住托盘,小步快跑进屋子里,先把托盘里的一只精巧的瓷碗放在沈玄清面前:“师叔,文思豆腐。”

“嗯,”沈玄清看了看心安理得赖在椅子上的“夜魔”,淡淡一笑,“出来吃饭你还这么懒,怎么,一会儿还让太史信喂你嘛?”

“好呀,一会儿再帮我擦擦嘴。”因为附近没有外人,“夜魔”说话非常随性。

“你可真不见外,”“影魔”捏了一下“夜魔”的小脸,“跟我耍赖也就罢了,使唤太史信也一点儿不客气。”

“我们是沾了门主的光呀,”“夜魔”狡黠地一笑,灵动的眼睛扑闪扑闪,“若不是门主好本事有个这么好的师侄,咱们使唤谁去。”

沈玄清看看“夜魔”,笑着摇摇头。

太史信没回应她们的对话,只顾着把一碗碗文思豆腐端给众人。

“医魔”看了一眼文思豆腐,目光又转到太史信身上:“我若没记错,公子是太史家的独子吧?”

“是啊,”太史信一边给众人倒茶,一边回答,“那时候朝廷说只生一个好,我也没有兄弟姐妹。”

“医魔”微微点头:“官宦人家的独子,却毫不骄纵,也算配得上我为你疗伤了。”

“那可不。”“剑魔”今日一袭粉色纱裙,红唇绝艳。她眼尾往上一挑:“人家还是帝都水木学馆的门生呢,天之骄子。”

“哇!”几个姑娘一齐惊叹。沈玄清面色如常。

新汉帝国学馆众多,民间有人依据一些准则编出多种排行榜。许多学馆之间彼此不服气,对于自身的排名锱铢必较,由此产生了个着名的段子——新汉帝国排名前十的学馆,共有十几所。虽然人们对于学馆排名各有看法,对最好的两所学馆基本形成了共识,那便是位于帝都的水木学馆和燕园学馆。这两所学馆,录取比例很低。凡是凭真本事考进水木学馆和燕园学馆的人,大多兼具天资与勤奋。与之相对,走后门进这两所学馆的人,自然非富即贵家世不凡。

穿着黄绿渐变色衣裙的“血魔”此时刚好从外边端了一盘清炖蟹粉狮子头回来。她把狮子头放下,瞅了太史信一眼:“水木学馆?当真是文武全才呀。”

太史信摇摇头:“我在书院垫底罢了。我们兄弟当中最擅长读书的是司马康。他在水木书院名列前茅。”

“辅国将军司马康,”沈玄清若有所思,“师侄,我知道你是谦虚,今日在座的也没外人。可你的话在外人听来,是变着法子炫耀。”

太史信起身行礼:“多谢师叔提点。”

沈玄清微微点头,示意太史信坐下。

“影魔”看到气氛有些冷,继续了刚才的话题:“水木学馆的门生,随便找个差事一年也能有几十两银子入账。怪不得太史公子不愿意回去当县令呢。”

太史信被“影魔”说到痛点,连忙装作去端那金黄喷香的烤乳猪,跑去院门口。

新汉帝国发展到当下,“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在发达地区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全戎、司马康的志向都不是当官。太史信固然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豪情壮志,对于投身地方官僚体系却没什么兴趣。对他来说,沙场建功为女皇陛下分忧固然是心之所向,子承父业老老实实修国史也没什么不好,自谋出路一年挣个几十两银子似乎也不错——反正无论怎么着,都比当县令强。几个月的县令经历更让太史信对全戎佩服得五体投地:地方官这么多破事,全戎是怎么忍下来的?

菜肴上齐,众人就座。沈玄清冲太史信举起白玉杯。她的纤纤素手,比白玉杯的颜色更好看:“第一杯,敬我师侄。”

太史信连忙起身:“不敢当。”

沈玄清微微一笑,脸上竟然露出一丝俏皮:“别推辞。这顿饭花的一百两银子,都是你孝敬我的。”

太史信虽然不吝于“孝敬”沈玄清,听到这顿饭居然要花一百两银子,还是觉得肉疼。他举起杯子,与沈玄清相碰:“愿今后我有幸多请师叔用膳。”

沈玄清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轻轻“哼”了一声:“我知道你是哄我开心,我当真好了。不过你平日里还是少哄骗女孩子。”

太史信一脸茫然:“嗯?我何时哄骗女孩子了?”

沈玄清看着太史信的双眼,表情值得玩味:“当初你和拓跋青儿、李霜依依惜别,如今可有经常思念她们?”

太史信头大如斗,心中感叹:“师叔平日里淡泊娴雅,一旦出言挤兑,可真是招架不住。”他没法回答,连忙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只觉得入口清冽,回味醇香,确实是好酒。

其他几个姑娘看到太史信出糗,暗暗好笑。她们一齐冲太史信举杯,表达了对太史信花费重金请她们吃饭的谢意,也表达了对太史信再接再厉,多花重金请客的期待。“夜魔”甚至连下次去哪吃都想好了。

太史信把原本装着烤生蚝的空盘端走,转身回来敬酒。他端着酒壶,径自走到沈玄清面前,给自己满上,一饮而尽:“若是知道这次会遇到师叔,我肯定得屁颠屁颠早点出来。第一杯酒,多谢师叔教我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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