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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筹谋/开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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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难处不难处的,林恩完全不知道。他这边做完了事,大模大样的留下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巴巴的住在了城里,天天什么事儿也不干,就去街上闲逛。

说实话,整个康市,林恩是那人多去哪,什么地方显眼就往哪走。每天出入于各大商场、公园、景点,甚至是艺术展之类的地方,就差弄个牌子顶自己脑门上,写上他林恩的大名了。

可,即便是林恩这么主动的“求死”,一心一意的在这里作妖,终究是……

“无事发生啊……唉……又特么一天。”

躺在公园的草坪上,林恩美滋滋的又睡了一觉,醒了之后一阵哈欠打完,左右看了又看,还是没有他想象中的那种,一大堆黑色的商务车,各种别着耳麦,端着长枪短炮的黑衣人把这围的水泄不通,一个穿风衣的家伙站在他身前,巷张口就是一句:林恩先生。恭候多时了。

没有,完全没有。

“喵啊,你说,我是不是有点高估那些家伙了。”

林恩轻抚着也同样刚刚睡醒的小猫咪:“他们不能……别是不认识字吧!还是说,那块木头太隐蔽了,根本就没被找到啊。”

想了一下,林恩觉得应该是不能。

林恩用那块木头砸死了最后一个倒霉蛋,那玩意儿就接在那人的脖子上面,怎么也不至于看不见呐。

“所以……还是不识字的问题吗……”

“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一点也不想吃炸鸡薯条了。”

这几天的时间,林恩天天在城里转悠,别的地方没去,到了饭点就直奔快餐店,这些天,当地已经有神秘流浪汉虐待动物,天天喂猫喝可乐吃薯条还不给蘸番茄酱的传说在疯传了。

说实话,林恩觉得,可能再这么待几天,动物保护组织没准儿都比那些办案的家伙先一步找到他。

“林恩,咱们什么时候回家啊~”

很显然,小猫咪这一回是彻底的吃厌了炸鸡薯条这些东西了,估计一两年之内,林恩应该是听不到这只口味独特的小猫再吵着要吃快餐了。

“你还着急了,我都没着急呢。怎么了。你是想家了?”

“嗯。”

说起来倒也是,林恩好像已经很久没怎么在家里住过了。

上次回家还是什么时候?是那个缄默冒充老蝙蝠的时候吧,好像从那之后,林恩就一直没来得及回家住两天。

虽然那地方被林恩和小猫咪破坏的有点惨,不过到底还是林恩来到这的第一个安居之所,小猫咪更是直接就是在那个老宅“出生”的,因此,那个房子还真就挺有特殊意义的。

“林恩,我看,要不然咱们直接冲进那个什么大楼,把那里面的都干掉得了,他们好像根本就不想来找你哦,这么等,好像大傻子。”

“胡说!你一点都不傻。”

“喵!我说你是大傻子!”

每当林恩和小猫咪的生活中出现些许的,也许都不能称之为忧郁的情绪时,林恩和小猫咪的解决方法差不多就是像现在这样,你来我往的互相伤害一波,很快身体上的疼痛就会完全的超过精神上的疼痛。

屡试不爽。

不过,导致情绪不佳的原因还在,所以,还是得想办法解决的。

“行吧,可能你说的对。这帮家伙是真能忍呐!

我以为我这次做的就够过分的了,怎么着也得明刀明枪的做过一场,才能给那帮家伙一点提醒。

没想到啊,这群人是真怕死。楞是把这个亏吃下去了。连个屁也不敢放!”

事实上,也差不多如林恩所想。

这件事做完之后,虽然有平时总是充当透明人,各种玩消失,但关键时刻总能有点用的火星哥出手帮忙。可说到底,火星哥的能量有限的很,连他自己都不被那群人完全信任,他是没有能力这么大包大揽的完全帮林恩背下这个大锅的。

内外的真实原因,还是欺软怕硬。

众所周知,正联七巨头,其实有八个,没准儿有九个。但说到底,其实是三个。

平时统筹一切,内外兼修,有事百特曼,没事老蝙蝠的:蝙蝠侠。

平常什么麻烦都解决不了,平均每天碰到1.5个比他跑的快的反派,但关键时刻,绝境中最靠谱甚至是唯一靠谱的dc最速秒男:闪电侠。

以及,有困难找大超,没有困难自己人就会主动变成困难疯狂上强度的官方合法外挂:超人。

并不是林恩有意轻慢其他的几位选手,尤其是某兜帽男,事实上确实差不多是这样的,有这三位在的情况下,大多数的问题,基本就可以全程看戏了。

可是,明明这三人之中,以外挂男超人先生最为强大,最难以被打败,最具有压倒性的战场统治力。

但,整个正联,甚至把目标扩散到所有的正派反派当中,超人也是最委屈,最受气,最容易被欺负的那个。

究其原因嘛,倒也简单。

你敢欺负他,他就敢委屈自己。

老好人呐~

林恩总说,大超每天活的都像个圣人一样,其实地球上的这些人类也的确按照一个圣人的标准在要求大超。

甚至于,有的报纸还刊登过超人飞行的时候声音太大扰民的新闻。

啧啧啧……

做圣人就是有这点不好,因为当一个人的品行足够高洁的时候,每一个人在他面前都会相应的变成“品行低下者”。

不过林恩和蝙蝠侠,康斯坦丁这样的家伙就完全不会被这种道德绑架所束缚。

你一杯酒浇在超人的脑袋上,他是左思右想,步步退缩,他都不敢生气,他怕自己生气了,再把人给打死。

同样的一杯酒浇在蝙蝠侠头上,保证哪只手举起的杯子,哪只手打上石膏。

这杯酒要是浇在康斯坦丁头上,这人估计这辈子都过不好,得天天做噩梦,莫名其妙的各种遭灾。

要是这杯酒浇在林恩头上呢?

嗯……地狱是个好地方。至少林恩还是在人间待的时间长点,不总下地狱溜达。

是以,每一个多少了解林恩的人都知道,如果惹到了这位,写遗书的时候一定要多写几份发出去,不然不保险。

也正因林恩美名在外,所以他才能畅通无阻,随心所欲。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前面那半句,大概是林恩。

后面那半句,肯定是超人。

林恩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才会以如此挑衅的方式,在这座城市各种晃荡。只不过,他好像低估了自己的赫赫威名。

没人来。根本没人来。大家都活的好好的,谁闲着没事自己找不痛快。

……

“走,咱们不在这了,你不是一直想回家么,咱们回家待两天。”

林恩站起身拍拍屁股:“正好啊,又快到圣诞节了……

圣诞节好啊,圣诞节吃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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