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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牢狱之灾 (第2/2页)

一直坐到秀红和儿子睡着,从屋内灯火通明坐到一片漆黑。

龙顺起身走进主屋,亲了秀红的额头、亲了儿子的额头。

悄悄关上主屋的门,推开厨房门。

从案板上拿起一把水果刀,静悄悄地出门了。

村里的宁静,被凌晨三点的嘶吼划破。

龙顺站在代办家门口,一个劲的嘶吼。

字字句句带着攻击的言辞,代办一家睡得真沉,龙顺那么大的声音,竟然都没被吵醒。

龙顺举起石头又开始砸代办的门,门被砸得千疮百孔,院内依然悄无声息。

可能一开始,全家都醒着,只是不敢出门而已。

龙顺彻底被激怒。

翻过墙站在院内,手中举着两块砖头喊代办出来。

不一会儿代办提着一根棍出来了。

喊着龙顺逝去父亲的名字,棍子指着龙顺问。

三更半夜的你家死人了嘛,你砸别人的门、翻别人的墙,你就是小偷,马上报警。

不就是两千块钱嘛,你至于大半夜大动干戈。

说着把钱摔在龙顺脸上,拿去给你全家买棺材。

看着一张张洒落在地上的钱,耳畔回想着那句“拿去给你全家买棺材。”

龙顺三步并成两步,上前一把揪住代办的胸口,盯着大腿就是两刀。

钱就留给你住院吧,不要了。

龙顺打开门就走了。

严格地说,龙顺跑路了。

代办是怎么去的医院,谁都不知道。

凌晨三点,村里人都在熟睡,即便是听见声音,也不会出门旁观。

第二天来了三个警察。

看了事发现场后就去龙顺家。

秀红看到警察一脸懵逼。

他以为龙顺早上很早起来下地干活了。

当警察搜遍家里后问秀红,龙顺去哪儿了。

秀红说应该下地了。

警察:什么时候走的?

秀红:不知道,醒来的时候人就不在。

警察:他昨晚把你们村韭菜代办大腿捅了两刀,你知道吧?

秀红:啊......不知道,只知道昨晚去要钱,回来就坐在院子里一直抽烟,她和孩子睡觉的时候,他还在院子里坐着,什么时候睡觉的,她都不知道。

警察:老实交代,他在哪里?

秀红:真的不知道,我以为他下地了。

警察:哪块地?

秀红:泉门口的韭菜地。

盘问秀红的警察转头看看其余两个,一个转身走了。

两个警察盘问了秀红一个小时后离开了。

警察在村里蹲了三天就撤了。

带走的还有秀红,带她去了镇上的警察局。

一是给秀红继续普法,不能犯包庇罪,二是和代办谈谈赔偿的事。

龙顺下手有分寸,两刀都不在致命的地方,也没有伤到大动脉。

代办狮子大开口,没有十万就把龙顺弄起坐牢。

秀红一听是个天文数字,随口便说,如果你们能帮我找到他,我自己送他去坐牢。

根据伤情,警察建议赔两万。

那个时候的两万元,对于秀红而言,同样有点力不从心。

秀红认了,只有买韭菜、卖粮食、买油菜、借钱凑,能凑多少给多少。

变卖了粮食,龙顺哥借了点,这是总算摆平了。

但是逃亡的龙顺,免不了牢狱之灾。

其实龙顺并没有走远。

那天在院子里警察盘问秀红时,他就躲在距离院子不远的半山腰,一颗野石榴树下。

警察走了。

他顺着山脚一直跑,跑到后山。

后山是一片茂盛的原始松林。

松林畔住着一对60岁的老夫妻。

龙顺每年都要去接松子,他吃过老太太的饭,也给老太太背过白菜。

距离老太太家最近的村庄,都有二十公里,且都是崎岖不平的山路。

除了冬天附近的人去接松子,那个地方基本没人去。

至于为什么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事原住居民。

儿子在三十公里外的村庄做了上门女婿,很少回来。

女儿嫁在城里,因为更远,一年也就过年的时候回来一次。

龙顺住在松林的山洞里,每天出林两次吃饭。

中途大半夜悄悄潜伏回家三次,每次都是匆匆睡一个短觉,看看老婆孩子,趁天亮又要返回。

听村里人说,警察并没有放弃抓龙顺,隔三差五都会在傍晚、深夜、黎明搞突然袭击,但每次都落空。

龙顺第四次回家的时候,跟蹲守在半山腰的警察碰了个正着,没等反应过来,就被铐上手铐。

龙顺被定性为故意伤人,视伤人具体情况,被判入狱两年。

龙顺被收监在哪里,可能只有秀红知道。

秀红的苦,也只能独自承受、独自在心里哭。

摊上这么一人,她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既来之则安之,事已至此,只有面对现实、坦然接受。

剩余的事,就交给时间来定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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