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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我老婆比我小十四岁 (第2/2页)

有十好几年的时间,我最害怕耳畔传来婴儿的哭声。

嫁入刘家后,因为要陪着我出席各种商务场合,加上首都大学的本职工作,朱琦累积了好一阵子的疲劳,大白天的恹恹欲睡。虽然嘴上说去过校医院,但从没见过她吃药,也没看到就诊收据,似乎她本人对此相当排斥。我当然不可能勉强押着她就医,加上忙于公务,未免忽略了她……真是追悔莫及。

有一次,我想要抚平这几个月彼此之间产生的摩擦,决定带着朱琦和孩子到海边的公园走走。没错,那时候刘耀勇还只是个孩子。

我绝口不提那些工作上的事,总觉得多说无益。不过,我已经决定找一天把杂务扔掉,交给职业经理人,不再事必躬亲。就连最初表现得兴致勃勃的儿子,这阵子不知道是不是也感觉到我因为工作导致对家庭的疏离,似乎也开始保持距离,因此反对我放缓脚步的只有朱琦一人。

许多人以为我来自北地,其实天子脚下,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因为远在这里被称为大都的时候,我的家族就生于斯死于斯。只是随着改朝换代,一代代没落,自从新朝定鼎开始,虽然小时候也曾和家人去过*、故宫、八达岭长城,但儿时的记忆早已模糊。十年动乱之后,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看风云变色,龙虎聚会。这里的大街小巷,我每年寒暑假都要必走四次,除了是上学,还因为要捡垃圾、送煤球、卖冰棍,所以每次也必往之。

这是一个人的旅行,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同伴,生计所迫,我都只是匆匆赶路,除了后来全民下海的时代做导游,往返于火车站/机场——八大处之外,这么多年以来却从未驻足观赏过他——这个拥有厚重历史文化和浓厚人文气息的千年帝都。

我喜欢天子脚下大气庄严的历史积淀,也喜欢他街坊胡同里的市井文化。所以这次借回家参加一个兄弟的婚礼之际,也好好走一回天子脚下城,虽不能走遍全部,亦可以驻足端赏一隅。

嘛时候,天子脚下的天气还很好,艳阳高照,我经常和朱琦来一处滨海公园散步。当然它并不是真的海,其实是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是旧时皇家独享的一泓清池。据说,公园的水域连着故宫的龙脉,从古至今都是风水宝地。所以,历代的高僧们在这里修寺建庙,而王公大臣们则在岸边选址筑府造园,名人们也纷纷迁居湖畔。

新朝气象鼎盛,对外开放,港口停放了前朝一艘不系舟的石船,还开放内部参观,夏天则是观赏烟火大会的一处热闹据点。我和朱琦之所以喜欢这个地方,就在于聚集此处的人们总会散发一种”热情活力”,来到这里能让案牍劳形的我们沉浸在这股气氛中。

由于我们俩以往早巳染上一种类似被迫无意义放空的习惯,置身在这般鲜活的气氛中成了唯一的慰藉。此外,我们也认为这种欣赏方式才符合自己的作风。然而这一次,朱琦在我说了要她上医院就诊那件事后,突如其来掩面哭泣。

儿子刘耀勇正和不知道哪儿来的小狗开心嬉戏,在我们面前跑来跑去。我想,这是个好机会,索性趁势开口。

”一定是不知不觉累积过多疲劳,你也跟我差不多,没那么坚强的,还是按照我说的,做个全职太太吧……我养你。”

我拍着朱琦肩膀。

然而,她却依旧掩面,不停摇着头。

”如果不放心一个人去的话,我可以陪你。”

”不,不是的。普通的医生已经救不了我啦。”哭得双眼肿胀的朱琦抬头望着我。”我整个人都疯了,完全没救了。”

”怎么会……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我想过得幸福,好想好想得到幸福。”

”是啊,是啊,那就这么做呀。不要紧,不要紧的。”

”我……像我这么乏味的女人,实在对不起你,而且等到那孩子大了一定也不想理我……我好怕呀。”

原来是担心和前妻子女不和睦,我松了口气。

”这种事大家都半斤八两啊。我活了快五十个年头,比你大十四岁,在一般人眼中,还不就是个和废物差不多的无聊老头,仗着有几个臭钱,一树梨花压海棠。”

听了我的自嘲,温婉的女子低着头好一会儿,双手放在腿上,揪着桃红色的手帕。纤细颈后的几根秀发随风轻轻飘荡。

”你出去觥筹交错的时候,我被玷辱了。就在我们的卧室,每天盖的被子下面……”

瞬间有股强烈冲击朝我袭来,那感觉就像整个胃壁涂满了苦涩的砂石,我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只得沉默不语。什么时候?在哪?哪个晚上?脑子里不断翻阅着在那个家中的一幕幕回忆。

”知道对方是谁吗?”我要把他挫骨扬灰。

好不容易只吐得出这几个字。朱琦点了点头。

”网络上认识的。”那时候网络方兴未艾,许多人视为洪水猛兽,我脑中浮现报上社会版惯用的字眼。以往总觉得那种事距离遥远,这下子突如其来近在眼前,偏偏还发生在自己家里。奇耻大辱啊!

”不过,我以为对方是女人。如果早知道是男人,我一定怕得不敢交谈……最初真的当作女性朋友见面……”

”那个男人大概几岁?”

”我不知道。”朱琦叹气。

”那个……你不是被欺负了吗?连对方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吗?”

”因为睡着了……所以不晓得。”

重复问了几遍,我脑中一片混乱。仔细听起来,朱琦多半是春闺寂寞,将噩梦里的胡思乱想和现实生活混在一起了。我忍不住苦笑。

没想到朱琦一看到我的表情,脸色大变,瞬间罩上一层阴沉。

”你果然不懂。”

”不是啊,因为刚说被玷污,我才心想你一定也很痛苦的:既然现在知道只是做梦,我也放心了呀,绝对没有取笑你的意思。总之,能确定的是你一定太疲劳了。”

朱琦听完我的话,突然”哇!”地大叫一声,接着又埋头啜泣。

顾虑到人来人往的目光,我想还是先安抚她,回家再说。

”那个人早就料到你会这么说,而且边说还边用那恶心的触手侵犯我,就是用那黏糊糊、讨人厌、恶心的触手侵犯我。”

我听着朱琦的话,目不转睛仔细观察她。最后那句话听起来就像从哪里看来的地摊文章。

这时,朱琦忽然又像回过神来。

”拜托你,一般医院已经救不了我了,一定要让我到精神病院,非进精神病院不可。这样才能把装在这里面的坏东西、怪东西全都挖出来。”朱琦握起双拳,不断朝自己头上打。

”老公,你知道吗?他们可以把触手从人的鼻孔伸进脑子里呀,那些鬼东西的后代就在脑子里筑巢。”

”……我们先回家吧。来,有什么话等回家再说,走吧。”路过的游人对我们的喧闹大概不太高兴,猛瞧着我和朱琦。

我扶着朱琦站起来,但刚才那番激动的自白似乎让她整个人愣住,双腿无力。我把儿子叫回来,接着设法搀扶朱琦来到公园入口,公司的车在那里。我交代司机让儿子坐在副驾驶座,这孩子头一次能坐在副驾驶座上,开心地钻进车里,我则紧跟在朱琦身旁,让她能保持心情稳定回到家。

”刘总,一家人出去玩啊?”

路上司机透过后视镜攀谈,我却心不在焉。我心情有些紧张。因为刚才车子一发动时,朱琦轻轻指着副驾驶座低吟,而那句话声音细微到只有我听得见。

”他们……要我杀了那孩子,跟他们去。”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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