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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狗头金与原始部落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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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芽的下手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快、准、狠。

每次她都能准确的刺中胡狼的心脏,虽然胡狼是处于昏迷状态。

春芽杀戮着昏迷的胡狼,而莫逸安则在地上发现了一种奇怪的东西。

这是一种金属,呈不规则的形状,光滑并且没有尖锐的菱角,上面还有着蜂窝状小坑洞,整体呈金黄色。

狗头金?

莫逸安的的脑海里想到了这个名词。

他忘了以前是从哪里看到的介绍,他手里的这块金属具备了他看到的所有特征。

据说,有狗头金的附近都会有金矿存在。

“你见过这样的石头吗?”莫逸安问道。

此时春芽已经杀死了所有的胡狼。

她在胡狼的皮毛上,把长矛尖端的鲜血给擦拭了干净,这才仔细看了看,说道:“见过啊,我们部落里都把这个东西叫做黄石,说硬不硬说软不软的,除了颜色漂亮点,没什么用出。”

好吧,在春芽的嘴里,黄金竟然变成石头了,还没有什么用处。

可能是原始社会还没有货币的缘故的缘故吧。

莫逸安把狗头金放进了背包里,问道:“那你部落里这种黄石还多吗?”

春芽摇摇头:“没注意,不过肯定是有的,小孩子有时候会扔着玩。”

接着她又说道:“我们该走了,虽然现在血腥味并不浓郁,但是你要知道,森林里有许多猎食者鼻子都敏锐的很,哪怕是一点点血腥味,它们都能闻到。”

聊天时,春芽说自己的部落就在森林的外面,并没有多远,十分诚恳的邀请他去部落里休息。

索性今天是周六,也不用上课,莫逸安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之前两次穿越,要么是沙漠,要么是大海,他就是想在异世界转转都没机会。

今天就权当是原始世界一日游了。

更何况他现在还发现了狗头金,那就更要去春芽的部落里看看了。

要是能带一背包黄金回去,他就赚大发了。

说走就走,春芽在前面带路。

春芽在森林里就十分的熟练,她清楚地知道哪里没有危险,哪里隐藏着毒蛇,而哪里又是大型捕食者的地盘。

如果不是胡狼追击能力太强并且耐性十足的话,再换另一种捕食者,她都有可能跑掉。

渐渐地树木越来越稀少,他们已经走到了森林的边缘。

再往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了,隐约在平原的尽头还能看到连绵起伏的山峰。

莫逸安转头向春芽问道:“你不会告诉我,你的部落就在山峰那边吧?”

他心道,你要敢说是,我立马选择任务完成,赶紧回去,望山跑死马我还是知道。

可能是走出了森林,春芽也兴奋了许多,笑着说道:“不是啊,山那边好远啊,我和族人去过一次,整整走了三天呢。

你看到那个帐篷了吗?我的部落就在那里,我们快点走,一会儿就到了。”

说着她就率先往前走去。

哪里有什么帐篷,莫逸安虽然什么都没看到,但是春芽已经走了,他也只好赶紧跟上。

因为力量强化过的缘故,他的身体上其实并不怎么累,相反,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疲惫。

春芽嘴里哼着莫名的歌曲,显得极为欢快。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莫逸安总算看到了春芽口中的帐篷。

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蒙古包式的帐篷,而是一个个茅草搭建的小帐篷。

可能是因为人们的践踏,几十个帐篷附近都没有怎么长草,裸露出黑红土地。

外面还用树枝简易的围成了一个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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