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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最喜欢哥哥啦 (第2/2页)

【员工小吴:不能再摸鱼了,你们多说点,我中午看。】

……

林小宛带着霍铮去了市中心一家人流量密集的购物广场,主楼四层是影厅。

她把自己背的包包给了男人,并且煞有介事地告诉他:“我告诉你噢,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呢,出来是要主动背包拎东西的。”

霍铮一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挎着一个带着亮片的女式小包,怎么看怎么违和。

他也没反抗,就任由林小宛鼓捣。

到了四楼,空气中弥漫着小食的香气,今天虽然是工作日,但是因为节日的缘故,人还是挺多的,两个人在机器前面取了电影票,离开场还有半个小时。

林小宛的目光频频往中央的食品贩售台子上瞄,然后清咳了两声:“你知道吗,和女孩子出来约会,你要主动一点,你看,我都带你看电影了,你是不是稍微,”她比了一个手势,“稍微表示一下子?”

霍铮哪里还能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站起来冲她伸出手,掌心朝上示意:“想吃零食,总要付出一点什么吧?”

林小宛没跟上他的思路,还以为他要自己付款,傻乎乎地看他:“我的手机在包包里面的。”

霍铮叹气,俯身握住她的手,把人拉起来:“是牵手。”

“怎么这么笨。”

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无端带了些宠溺的意味,林小宛觉得有点新鲜,这男人以前都不会这样讲话的。

还有站起来然后主动向她伸手,这样的动作也从来没有过。

霍铮真的有改变,他好像的确没有那么内敛了。

林小宛:“你才笨呢,你是世界上最笨的人。”

霍铮只看着她笑笑,没有说话,似乎是表示顺从的样子。

他们看了一部评分很高的文艺爱情片。

林小宛选的,她自己几乎不看这种纯讲述恋爱故事的电影,因为她觉得电影里描述的爱情有点太过虚假,毫无真实感,令她一点没办法共情。

上次看也是和霍铮一起,要数起来,那真是很久以前了。

但是现在坐在身边陪着她看电影的人依然是霍铮,她的心态却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太一样,竟然也有点期待起来。

林小宛抱着巨大桶的爆米花和炸薯条,嘎嘣嘎嘣吃得起劲:“你要是不喜欢看电影或者有什么自己的看法都要和我说噢。”

霍铮说了声“好”,然后把她挑的奶茶递到她嘴边:“喝一点东西,只能买这一次,下次出来只许喝水了。”

林小宛要的是全糖,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为什么呀,我喝的都已经很少很少了。”

全是添加剂和糖精,喝了除了给身体带来负担,什么也带不来。

不过霍铮没说这么煞风景的话,只说:“家里也能做。”

“那哪能一样啊。”林小宛说,“在外面的时候喝奶茶,喝的是乐趣和氛围,知不知道?”

“有些钱,该让别人赚,就还是让别人赚了吧。”

霍铮无奈,拿她完全没有办法,再过一周回去医院复检,她要是有指标不达标,那就等着被收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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