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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入炉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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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病?

为什么会受惊?

“而且那周巡的表姐陈思昨天上午出过门,  ”马冰继续说,“她自称去城里看戏,早上出门,  下午才回来,有戏票和戏园子的伙计作证。”

听上去好像证据确凿,但时间会不会太巧了?

出去这么久,  又是人来人往的戏园子,谁能保证她中间没离开过?

这个空档足够往返锦泽两三次了!

原本以为只有董平一人说谎,现在看来,夫妻俩可能都不无辜。

有意思,  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谢钰当机立断,  让两名衙役一人留下监视,一人立刻返回董宅,  提董平夫妇的贴身侍从和昨日守门的小厮、婆子等人回开封府受审。

那夫妻二人刚被突袭,  此刻必然惊魂甫定,  若果然心里有鬼,心腹又被杀了个回马枪提走,定然方寸大乱,或许会有什么行动也未可知。

阿德疑惑,  “大人,  不是说不到关键时刻那些人的口供不足信吗?”

怎么忽然又要审了?

同伴抬手往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傻子,现在就是关键时刻!”

时候不早了,  日头都过了正中,  谢钰和马冰也不耽搁,  径直往城内而去。

回城时,  正值午饭时段,  酒楼里、摊贩边坐满了出来用饭的食客,无数食肆的锅灶俱都烧得滚滚的,橙红色的火苗拼命舔着锅底,浓白水汽夹着浓香氤氲了几条街。

“咔嚓嚓~”

“嗤啦~”

处理食材,热油入锅,各色佐料丢进去,金灿灿的火苗迅速沿着锅壁攀爬,将大师傅们的脸庞映得通红。

“三脆羹、白炸齑……齐啦!”

“脆筋巴子、葱泼兔,还欠您这桌一碗葱丝蒸鱼,稍住,稍住哈……客官里面请!”

马冰走不动道了。

她一大清早就出门,早起只胡乱往肚子里塞了一只水煮蛋和野菜夹子,寡淡淡的无甚油水,哪里经得起消耗?

如今日过正中,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方才没闻见这味道倒也罢了,可现在闻到了,五脏六腑内瞬时唱起空城计。

正砸吧嘴儿呢,就见谢钰翻身下马,径直往那酒楼里去了。

“大人?”

谢钰踩在台阶上看她,“不是饿了么?”

现在回衙门也赶不上饭点,倒不如在外面吃了再回去。

马冰大喜,试探着道:“可是我没带多少银子……”

这么大的酒楼,一餐饭少说也要三几两银子呢。

“我请。”

“请”字的尾音尚飘在空中,马冰便火速滚鞍落马,将缰绳抛给迎上来的伙计,一阵风似的卷入大堂,“好咧,我要吃入炉羊!”

谢钰:“……”

你是不是早来勘察过?不用问就知道这家的招牌菜。

有小二凑上来问,“客官?”

谢钰无奈又好笑地摇了摇头,“要二楼临窗雅座,给她入炉羊,再添置几样小菜。”

“好咧!”小二麻溜儿跑走,朝后面大声报菜名,“入炉羊,小菜若干!”

谢钰上楼时,马冰已经坐好了,还帮忙倒了茶,笑眯眯推到他面前,“大人辛苦,大人请用茶。”

如此殷勤,倒弄得谢钰不大敢喝了。

她该不会在里面下了什么药吧?

不怪马冰如此期待。

牛肉固然难得,可若跟羊肉比起来,也就不算什么了。

一来中原腹地并不大适合养羊,纵然有,肉质也不够鲜美细嫩,市面上流通的羊肉大多是从北方运过来的,如此先就加了一层运费。

二来牛可做畜力,不必官府呼吁,民间就争相养殖,而羊不同,非但不能干活,还要专门空出劳力来伺候,又爱生病,故而数量不多。

物以稀为贵,种种原因之下,羊肉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往往被视为达官显贵们的专属,寻常百姓是问都不敢问的。

入炉羊,顾名思义,取五个月左右的小羊羔剥皮洗净,涂抹酱料腌制后,腹内塞各色菌菇、时蔬入炉烘烤。

烤制过程极其考验大师傅的经验,火候、时机须得拿捏得当,期间不得开盖,开则香气流失,这一炉就废了。

听说这么烤出来的羊肉外皮金黄酥脆,内里粉嫩多汁,一口下去,连牙齿都不用的。

开封城内几家大酒楼的入炉羊卖得都极好,就比如说这家,后院一共十二只巨大的泥炉,每日天不亮就开火,直到入夜才熄,中间没有一刻停歇。

一日下来,能卖上百只呢!

“大人觉得董平夫妇会是凶手吗?”马冰抓过桌上的南瓜子剥着。

谢钰不喜欢南瓜子。

因为那东西形状古怪不说,皮儿也薄,死死贴在肉上,很难完整地抠出来。

一不小心,还容易把碎壳扎进指甲缝的肉里。

但马冰似乎很擅长做这类细小琐碎的营生,她甚至看都不必看的,只随意跟自己说着话,眼睛漫无目的地往窗外街上扫着,碟子里就多了一颗又一颗完整而圆润的瓜子。

“目前看来,他们的嫌疑最大。”

谢钰忍不住低头去看那些南瓜子,开始怀疑剥壳到底是不是那样轻松的事?

马冰歪头看他,“大人真是滴水不漏啊。”

都到了这个份儿上,私下里也不肯轻易下断论么?

谢钰刚要开口,对面就推过来一只甜白瓷的小碟子,里面堆满了胖乎乎的南瓜子。

马冰笑道:“大人请我吃羊,我请大人吃瓜子,礼尚往来嘛。”

谢钰低头,对上那群南瓜子,沉默良久。

“南瓜子花的也是我的银子。”

马冰:“……”

可是我给你剥壳了呀!

不多时,伙计举着巨大的托盘过来,沿途洒下浓烈的异香,引得许多食客扭头猛吸。

好香,真是好香!

烤羊上桌,四条桌腿儿都跟着颤了颤,金棕色的美丽脆皮立刻占据了马冰的全部视野。

伙计用帕子擦了擦雪亮的刀,以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和动作切开切开各处关节,方便贵客稍后取用。

晶莹的油脂顺着羊肉纹理滚落,滚烫的水汽喷薄而出,带着强烈的荤腥扑面而来,烫得毛孔都微微舒展了。

马冰咋舌,“吃不完呐。”

经常吃羊的都知道一个说法:半羊,意思是一头羊剥皮放血去内脏,再斩去头蹄,烤制后上桌也不过生前一半重量。

五月左右的羊羔差不多二十五斤上下,上桌就是十二斤,纵然再扣掉不能吃的骨头,也有将近六斤。

还有羊腹中的菜蔬,两人哪里吃得完这七、八斤?

谢钰道:“给元培他们带回去。”

马冰快乐地吃羊。

外皮上抹了酱料,长时间焖烤后形成一层光滑的薄壳,一口咬下去,咔嚓作响,内里细嫩的肉质争相挤出肉汁……

她细细品味片刻,稍显遗憾地摇摇头,“很好吃,但还是不如在北方吃的好。”

或许北方人吃羊没有这样细致讲究的手法,但她却觉得那是世上最好吃的羊肉。

北方羊赶到内地杀,似乎总带了那么点儿水土不服。

谢钰看她一眼,“马姑娘似乎很怀念在故乡的日子,既然如此,又为什么要来中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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