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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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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两人同时醒来,视线触碰时,都忍不住移开了。林森轻咳了一声,坐起身,“早。”

“早。”纪明月将血红的脸埋进了轻薄的被子里。

林森垂眼一笑,脑海里不自觉地想起昨天晚上的缠绵,他扯开被子,低声问:“我们还去度假村吗?”

纪明月立刻抓住林森的手臂:“当然去,我们现在出发吧!”

林森笑出了声:“那我去准备一下。”他说的准备一下,是把前一天没收拾完的行李继续收拾好。

纪明月下床,顾不上穿鞋,打着赤脚走到了次卧门口。

林森蹲在地上,把防水袋塞进行李箱,旁光瞥见一道影子立在门口,他侧脸望过去,一双雪白的脚映入眼帘。他叹了口气,径直走过去把纪明月拦腰抱起,放在客厅沙发上:“不要打赤脚,十月了,地板凉。”

纪明月被他这凌空一抱吓住了,呆呆地看着对方。

林森转身走到主卧,把拖鞋拿出来,放在沙发下:“穿鞋。”他站起身,转身想要离开,纪明月穿上鞋,从背后抱住了他:“林先生。”

林森身体僵立着,内心的坚硬瞬间被这个拥抱击碎,他拍了拍腰上的手,轻声道:“我去做早餐。”

纪明月搂得更紧,完全不想松开手:“不嘛,要先抱抱。”

林森在她的手臂间转了个身,一把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头发上,一只手摸着她的背:“小月,乖。”

乖,是希望她以后穿鞋。

纪明月被林森哄了一会,才松开他:“林先生,以后必须每天抱十次。”刚说完又摇着头否定自己:“不,抱一百次。”

林森亲了一口她的额头:“好。”

十月一日到处都堵车,浮云城也不例外。他们出中心城区的十几公里路,就花了近四十分钟,纪明月却不在意,一路跟着音响哼着歌,好像什么歌都会唱。

林森的耳朵像一只录音机,记录他第一次听到的纪明月的歌声。

原本一个小时的路程,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到,好在天气不错,他们停好车,放下行李,便出门逛了。

度假村人很多,尤其是其主打的知名景点——蝴蝶园,这里有从全球引进的近六十种蝴蝶。

蝴蝶园中心有一座蝴蝶木桥,木桥边种满了紫菀花和紫松果菊,成百上千只蝴蝶环绕在游客头顶。

纪明月像是遇到了同类,穿过人群,追着一只燕尾蝶跑,林森无心欣赏成群的蝴蝶,大步跟在她身后,眼看着木桥走到了尽头,尽头是湖泊,林森才拉住她:“小月,慢一点,这么多人,等会找不到我了。”

被林森一“警告”,纪明月乖乖地停了下来,靠在栏杆边欣赏无比熟悉的木桥风景。她和宋清风来过至少十次,其中一半时间都是和邢戈、俞舟一起,四个人在桥上放肆地追着蝴蝶跑,哪管人多不人多。

但林森的一句警告,比保安的恐吓还好用。

穿过木桥是一座蝴蝶湖,湖水呈淡绿色,在阳光下泛着一微光,湖面上时不时有蝴蝶低空飞过。

纪明月跟着林森绕着湖走了一圈,直到来到一个阴凉处,这里很安静,适合休息。

“林先生,你对这里还挺熟嘛。”

“来过几次。”

“和谁呀,该不会是——”

“客户。”林森不知道为什么要快速澄清,他很少旅行,一般是公务差旅,陪客户在某些景点随意逛逛,主要话题还是谈生意,很少这样休闲地观赏景点。

“哦,和客户。”纪明月笑弯了眼,林森嘴角也泛出了笑意。

逛完整座蝴蝶园,他们去吃了一顿自助晚餐,林森当然也发现了纪明月对这里熟门熟路,哪怕是吃的,她都知道哪一道菜更好吃。

“你经常来吗?”

“以前放暑假就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纪明月盛了两碗豆角焖面,一碗放在林森桌前,另一碗逐渐入了肚,这是她来这里必吃的一道菜。

林森点了点头,没有问出那句“和谁”,纪明月也单纯地没有主动说明,任由林森心里抓心挠痒地猜。

吃完晚饭,他们休息了一会,换好泳衣去了恒温泳池。

“林先生!”纪明月一边做着热身操,脸朝向身边的林森:“我们来比试一下吧,看谁先游到对面。”

“好。”林森三岁开始跟着家庭教师学习游泳,游了近三十年,从儿时的感兴趣到现在只为了健身,还从没有和人比谁游得快。

他们同时跳进水里,林森看到一道灵活如鱼的身影瞬间超过了自己,他惊奇对方游泳这么厉害,是自己轻敌了,展开双臂奋力往前追。

可因为前一段相差比较多,到终点时林森还是输了一点。

纪明月双手抱拳,眨着眼大笑:“承让承让。”

林森双手撑在泳池边,赞许地点了点头:“不错。”

“我当年可是校游泳队队长呢!”

“原来如此”,林森竖起了大拇指,休息了好几秒,他重新站起身,望着纪明月:“再来一次?”

在泳池了游了近一个小时,两人才回到房间,各自洗完澡,坐在观景台喝起了红酒。

“这里的夜好安静呀,对吗?林先生。”

“嗯。”酒精使得林森心猿意马,他望见了纪明月眼中的光,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上几分。

纪明月抿了一口红酒,放下杯子,站起身走到护栏旁,把手伸了出去,风迅速缠绕在她的手臂上。

林森放下酒杯,快速起身搂住了她的腰:“喝酒了,不要爬围栏。”

他将纪明月搂进了房内,把她压在透明的落地窗前,被红酒熏热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怀里的人。

明眸皓齿,肤如凝脂,这样的人仿佛怎么也看不够。林森想道。

纪明月的血液快速沸腾,她是清醒的,她如此清醒地想要吻眼前的男人,不出几秒钟,纪明月便主动地踮起脚尖,将唇靠近他。

林森惊喜地搂着她的腰,不容置疑地加深了这个吻。喘息声穿过落地窗,随着夜晚的风,飘向了泛着无数星光的凉凉夜空。

第二天,阳光照进了房间,照在纯白色被子上。纪明月从小住酒店就有个习惯,自带床单和被套,哪怕是最高级的酒店。

她睁开眼睛,发现林森还在熟睡,凑过去观察着他的脸,观察了好几秒,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去碰他的唇,谁知下一秒被对方抓住了。

纪明月想将手缩回来,对方却丝毫不让步,他睁开眼睛,把她的手指重新拉到嘴边,轻轻一吻。

“林先生,今天玩什么?”

“去花田看看吧。”

“秋天的花一定很美很美。”以往任何一次,一定都美不过这一次。

他们走花田中间,林森问:“小月,你知道为什么秋天的枫叶会变成红色或者黄色吗?”

“难道不是因为枯萎了吗?”

“不。”林森摇了摇头:“枫树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用来吓退大规模迁徙蚜虫的侵袭。”

“噢?是这样吗?”纪明月感兴趣地停了下来。

“自然界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例如雄孔雀的羽毛十分艳丽,也是为了展示力量。”林森牵着纪明月的手,轻声说道:“在自然界,植物事实上比动物更加富有生命力,也更加顽强,你几乎可以任何一个地方看见植物,植物占地球生物总重量可有八成之多。”

“林先生,你再多跟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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