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六七看书 > 天下无双(重生) > 天下无双(重生) 第4节

天下无双(重生) 第4节 (第2/2页)

离开临河县后,自己去的第一个地方便是林州城的万花楼,然后才无比震惊的察觉,姐姐临死前会提到万花楼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万花楼的头牌花飞飞,很可能就是姨母李静文。

只是自己去的不巧,彼时花飞飞刚被人赎走。

因为刚犯了命案,自己并不敢在林州久留,只得匆忙离开,想着早晚有一日,要找到李静文的下落。弄清姐姐提到万花楼的原因。

却没想到,不过数日后,却听说万花楼被人一把火给烧了的消息。更离奇的是自己逃亡了数年后偶遇一昔日同窗,被认出后本想杀人灭口,却不料那同窗待自己却是亲热的紧,又一叠声的埋怨自己不够意思,说是即便外出游学,可既然都回去重修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和姐姐的坟墓了,怎么能不和他们这些同窗见见面、叙叙别情?

甚而告诉了自己一个“惊人”的消息——

当初那个谋夺自家财产进而逼死了姐姐的畜生赵昌,在出去办事的时候路遇强盗,竟是被人乱刃分尸而死!

自己当时就傻了眼——别人不知道,自己却清楚,那赵昌分明是被自己一刀割断喉咙而亡,什么时候变成强盗杀的了?

至于重修外祖父外祖母并爹娘和姐姐的坟墓——那是自己做梦都想做的事啊,却因为是罪徒之身,只敢深更半夜的跑回去烧个纸钱,哭一场罢了,何曾重修过坟墓?

前思后想之下,能这般做的也就只有一个人罢了,那就是失踪已久的姨母李静文——虽然不愿意承认,可这世上会念着外祖父母和爹娘,又会护着自己和姐姐的,怕是也就姨母罢了。

到了这时候,怎能不明白,当日姨母的事情必然另有隐情。既知晓了身上命案的包袱已经没有了,自己索性全身心的探查姨母的下落,却是越查越是心惊——

自己失踪后,姨母离开临河县后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清丰县;而万花楼的花飞飞据说老家就是清丰县;还有那个畜生赵昌,死之前竟是每隔一段时日都会跑一趟林州城,然后便会拿些银子回来……

种种线索却全在万花楼被人一把火烧了后断掉。可即便是这些,也让陈毓推测出一个了不得的事实——

万花楼的头牌花飞飞十有八/九就是姨母李静文。

而赵昌那些来路不明的银两也很有可能便是从姨母手里拿到的——

姨母既然会给他银两,目的自然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和姐姐!

而姐姐之所以会想不开投缳自尽,除了赵昌的毒打和羞辱之外,更多的怕也是对姨母的歉疚——

为着自己两人,姨母要怎样屈辱的活着,还不得不把攒下的蕴含着血泪的银子递到赵昌那个畜生手里……

那之后自己再也没有找过姨母——既然能抹杀自己杀人的痕迹,又天衣无缝的掩盖起姨母曾经血泪斑斑的过往,那个带走了姨母的人一定爱极了她吧?

以那人所表现出来的手段和动用的人脉,想要寻觅自己的话,定然也不是多大的难事,既然选择缄默,定然是不愿自己再去打扰姨母。

细细想来,自己分明就是个灾星,爹爹也好,姐姐也罢,还有姨母,何尝不是因为自己,才会先后陷入万劫不复的境遇之中?

即便被拐卖不是自己的本意,可自己得到的那么多的深爱又何尝不是自己的原罪?

便是找到了姨母又如何,左不过勾起她的伤心事,累及姨母继续为自己伤怀罢了,倒不如从此两不相见,也算是自己能为爱的人做的最大一件善事……

那之后,陈毓就拼命的告诫自己忘掉姨母,只当这世间就只有自己一个孤零零的罢了。只是所有的逃避却在看到李静文的那一刻尽数坍塌——

姨母,这一次,我定然不会再任你陷入那般生不如死的境地。还有那个曾经救你出火海的人,毓儿这次也要对不住他了,无论如何,今生你只能做毓儿的娘亲,即便未来他也同样爱你,毓儿也绝不会再让任何一个人把你带走!

☆、福星

“我要那个——”陈毓忽然挣扎着要从马上下来,眼睛更是直直的盯着迎面走过来的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挑担里的那张面具——

虽然元宵节已经过去多日了,可这种形象各异的面具还是孩子们的的最爱,大街上不时能看到和陈毓差不多大小的孩子,脸上戴着面具,牵着爹娘的手,蹦蹦跳跳的在街上走。

这会儿陈毓指着的,明显就是个兔子形象的面具,长长的大耳朵,红红的三瓣嘴,虽是工艺有些粗糙,却意外的充满童趣。

徐恒心里有气,斜了一眼那面具,却是冷哼一声:

“不买——”

领着爷走了这么多冤枉路,还有功了不是?还想要玩具玩,想的倒美。

却不料一句话出口,陈毓两眼一红,泪珠“嘟噜”一声就下来了——

陈毓心里这会儿也要呕死了——堂堂一个大老爷们,却为了要个上不得台面的兔子面具,当着外人面前掉金豆子,真是羞也羞死了。

却没有其他好的法子——

自己不但想要救姨母,更想看看那个藏在背后害人的到底是谁——虽然知道姨母孝顺,可现在也不是烧纸上坟的时节啊,姨母无缘无故怎么会一个人从临河县跑回来?更不要说还是这种爹爹疯了一样找自己的关键时刻。

除非是和自己的失踪有关,姨母才会不管不顾的这么一路追着,赶到这里来。

还有,自己料得不错的话,姨母当初,怕就是在老家清丰县遭人毒手,被掳掠走卖到万花楼那样见不得人的地方的。

有那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虽然早已迫不及待想要和姨母相认,陈毓却分得清孰轻孰重——一定要借这个时机,把那个躲在背后的坏人给抓出来,不然,怕是自己回去,家里也别想有个安生日子。

甚而,陈毓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怀疑的对象……

这般要紧的时候,自然要防着被人认出来——不但是姨母,还有那个藏在暗处居心叵测的人。

要说改变自己容貌的方法,陈毓知道的自认没有十种也有八种,而且全都不是多复杂的事。

可眼下却有徐恒在身侧——

离了他,自己怎么折腾自然都没关系,这会儿却是人小力薄,还偏偏想做什么都得借他的力。而且一路上也发现了,这徐恒瞧着块头儿大,却是个精明的人,也就是因为自己是小孩子,他才没有防备,不然想要算计了他根本没有可能。

要是自己真一低头一抹脸,“唰”的就变了个模样,怕是立马就会引起怀疑,再结合之前死在手里的刀疤和那瘦子,不定引起怎样可怕的结果呢。

思来想去,还是乖乖的当个孩子罢了,便是想要改变模样,也只得没羞没臊的耍起孩子的手段。

徐恒也感到很是不可思议——

陈毓也会哭?之前被人拐卖时收拾的多惨啊,自己瞧见他血糊糊的脚和鼻青脸肿的模样时,都替他觉得疼得慌,可人陈毓这么点个娃娃,不过眼睛红了红,愣是没掉一滴泪。这一路上相伴,也沉稳懂事的紧,自己还想着,也不知父母是什么样子,怎么就能把这么漂亮娃娃教的跟个刻板小大人似的?

得,这会儿看到个丑丑的兔子却能哭成这个德性——还真是看走眼了。什么小大人,典型就一熊孩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