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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十年代做学霸 第37节 (第2/2页)

纪云崇握住这根发卡皱着眉头想了许久之后,还是锁进了铁盒子里,没有跟着信封寄了出去。

说不出口,因为别人戴过这根发卡了,所以想要重新送一根更漂亮只给她一个人戴的发卡这句话,完全说不出口。

早点成年就好了,某位小老师也开始烦恼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_(:з」∠)_突然特别感激自己脑子抽风了,把男女主角的年龄弄得都有点小了。其实之前是有想过把男主的年龄弄大点,但是现在想来一定会被喷恋、童、癖的!

☆、第 58 章

四月初, 天气逐渐回暖的时候, 林家搬离了一直居住的塔子村。

在三中和一中的中间的位置买了房子, 那家人刚好要搬去A市生活于是便顺手把房子卖给了他们,离外公办公的地方也不是特别地远。县城的市中心虽然有不少修建四层楼的房子,但是依旧有很多人划地修房子, 林梦婵她们搬进去的房子便是用水泥钢筋修了两层的小楼房。虽然一楼有些阴湿,但是胜在还有一个小院子,能重点蔬菜和葱蒜一类的。

而且院子里还留着一棵枇杷树,听卖给他们的那家人说, 夏天的时候枇杷可好吃了,枇杷树也顺手送给他们了, 说是不值钱也就是他们以前的老人小时候随便吐的籽长出来的枇杷树。对此, 林梦婵和林明苏还是蛮期待夏天的到来, 他们以前在塔子村院子中的李子、桃子、柚子还有柿子他们都吃过了, 枇杷还真是没吃过几次。

不过林父因为在村子附近还有很多事忙,只能是周末两天才回到县城里居住,平时还得一个人或是和帮工的兄弟们在住在老宅里。林父他们现在帮别人家修补重修房子赚的钱先开始还不明显, 但是渐渐地在周围的村庄小有名气了之后, 再加上以前那些客人的推荐, 他们现在帮别人修房子的事情越来越红火了。

不仅是塔子村有的人蠢蠢欲动地想要效仿林父做这水泥匠包工头的生意了,就是外村有些人看着林父带着这些个大汉子每天忙忙碌碌的样子,到处去打听林建军他们到底赚了多少钱,心里都不由帮他们算了一笔账,嫉妒羡慕得眼睛都要红了。

反倒是林母为丈夫的身体担心不已, 上次听小叔说他们有时候活儿赶得急的时候,一天都吃不上一顿饱饭!这让林母但心地偶尔两头跑,生怕丈夫没有吃好睡好了,林家兄妹因为之前没搬家还是教了这学期的住校费用,只有周末两天才会回来。林母干脆周一周五跟着丈夫帮忙,知道周五又急匆匆地赶回来,差点把身体给累坏了。

就因为这件事情,王重安直接来到林家,找到女婿林建军后,好好地聊了聊他今后到底是怎么打算的!

总不可能县城乡下两头跑吧,再说了即便是骑自行车,两人从塔子村到县城也至少要两个多小时,每天都工作得那么累了。周五还要掐着时间赶回来给孩子们做晚饭,就算是个精力旺盛的成年人,身体也禁不起这样的折腾啊,更别是他的女儿欣茹是个闺女,又不是男娃身子板那么好……

“要不,我给你在县城的厂里找份工作吧。你文化水平也不错,而且之前还有经验,肯定没有什么问题。这样,你们一家人也可以安安生生的县城里过日子了,也不用欣茹跟着你来回奔波了。上次我来你们家的时候,只有明苏和婵婵两个孩子在家,还是婵婵去买的菜做的饭,他们平时学习都那么累了,现在这个岁数更是正在长个头的时候,你们做父母的更要买些棒子骨给孩子炖点骨头汤补补啊……”

“爸,是我错了,没有好好照顾欣茹,还让她来回跑这么累。”

林建军礼貌地等着老丈人把埋怨的话说完,忍不住无奈地苦笑了一下,他都已经给妻子说了让她呆在县城里养养花种种菜清闲得过日子了,奈何妻子不仅不听他的话,还把他没有按时吃三餐的事情狠狠地骂了一顿,说什么也要呆在他身边,甚至还跑到工地上帮他搬东西来了!

星期五有时候为了赶上这个星期的工,等他们忙完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他和妻子骑着自行车回来的时候,女儿和儿子已经把晚饭都准备好了,只需要他们洗手就能吃了。其实以前在塔子村的时候,妻子偶尔忙得忘了做饭的时候,就是女儿下厨烧火做饭,逐渐他也就有些习惯了并没有觉得什么。

但是现在,从岳父的表情就能看出来对他已经非常不满了,他也只好把对未来规划的打算说了出来。

“爸,我不打算继续在工厂里工作。”

“糊涂,好好的铁饭碗不要。做那么累的工作有意思吗,来回跑即便赚的钱再多,也没有在厂里工作悠闲啊。”

“之前我在厂里工作的时候,我就发现我们厂里生产的东西堆积在仓库里的越来越多了,放在供销社也没有什么人买,但是即便是这样厂长依然把后面几年的产量计划设定高得不切实际。我走之前的时候厂长还对我说了一句谢,说厂里已经开始准备裁人了,但是不想得罪乡里乡亲还不知道该裁谁,我走了刚好给厂里减轻点负担。所以,我决定自己先带着亲戚来帮别人修房子,等以后存到了钱之后,我就在县城里买几个铺子,和欣茹卖点吃食一类小零小碎的东西,其余的铺子租出去,日子总会过得起走的。”

王重安想了想最近听到的上面的意思,沉思考虑了一会儿,最后觉得女婿的这条路还是可行的,脑袋也足够得灵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后,也算是默认赞同了女婿的这个规划安排,最后还是忍不住叮嘱了两句。

“别让欣茹太累了,有什么困难的事情,我能帮上点忙的我会帮的,你也别给我客气。婵婵和明苏都是好孩子,可别让他们两个乖孩子觉得你们一心赚钱,心里已经没有他们两人了。”

“是,爸我知道了。我肯定加倍加油,让欣茹母子三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林建军开心地笑了出来。

王重安看了看这个女婿,瞬间觉得能听得下他说的建议的女婿还是很不错了。一般的大老爷们,谁会听得进去岳父的建议,对妻儿肯定也是他说啥就是啥了,倒是这个林建军对他的女儿孙儿孙女都是极为上心的,是个好丈夫也是个好父亲。

临走前,王重安还是提醒了林建军几句话。

“有上进心是好事,但是凡事都有个度,你也别太拼过头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林建军一听岳父的话不自觉地摸了摸肋骨附近,他最近的确肾脏的部位有些不太舒服,但是过了一会儿也就没什么问题了。所以他也没有放在心上,现在听岳父这么一说,等周一他回村里合作医疗站再找肖老师看一下好了,之前在肖老师那里输了两次液之后也没什么事了,说这只不过是肾盂肾炎而已,输几次液就好了,兴许也只是他多心了。

“怎么了,还真的又不舒服的地方啊?是不是早饭没吃好,得了胃病了啊?”

王重安重重地皱紧眉头,看了看突然变得有些微妙的女婿,他已经老了,能在入土之前看到女儿一家能一直过的健康幸福是他这后半生唯一的愿望了。

现在看见女婿下意识地摸了摸肋骨的位置,王重安还以为作息紊乱的林建军是不是胃不舒服,正想让女婿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的时候,两个乖孙儿都回来了,顿时开心地招呼两人。

“婵婵,明苏,你们来看外公给你们带了什么东西来了?”王重安赶忙从板凳上将两个漂亮的双肩书包拿了出来逗自己两个孙子开心。

“好漂亮啊,谢谢外公!”

林梦婵开心地挽住了老人的手臂,虽然上一世她也曾经给孙子买过好多个比这个书包还要好的书包,但是她前世却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的双肩背包,这还是她人生第一个双肩书包!这让她不禁开心地享受这一世拥有外公的喜悦之情,原来被外公疼爱的感觉是这样温暖幸福的感觉……

“外公你来了啊!哇哇哇,是双肩书包啊,好好看啊,之前我和我妈逛街的时候,在供销社里看到过,不过可贵了,没想到外公你居然给我们买了!外公你真的太好了!”

林明苏也开心地飞扑了上去,不过考虑到他外公已经老了,他也就收敛了力道,扑上去的时候也就是轻轻地抱住了而已。

今年三月份他们准备搬家的时候,好几次外公坐了牛车来到塔子村对他们家搬家的事情担忧不已,就连他们现在能买到这么一个又便宜又划算房子,也是外公暗地里帮了他们不少忙。更别说父亲母亲最艰难的那几年,也是外公急赶慢赶地跑到了这个塔子村帮他们林家解了围。母亲虽然到现在对外公都没有松口叫过一声爸,但是有次婵婵不想小心顺嘴把外公叫出口后,母亲也没有反对婵婵这么叫,也就是默认他们可以称呼外公了!

更别说,自家妹妹当时喊了一声外公后,这个在部队上当首长的老人竟然湿润了眼睛,直接当着他们一家人的面落泪了。把他都吓了一跳,他以为这么高大威猛的军人外公是不会落泪的刚强的男人。后来听外公身边两个警卫说,以前打仗的时候被戳瞎了眼睛,外公都没有喊一声皱过眉头的,他们也是第一次看见老首长流泪。

林明苏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看见这么高大威武的老人流下热泪的时候,他和妹妹也忍不住哭了出来。扑在老人的怀里哭得像个大花猫一样,最后鼻涕眼泪都沾到了外公的中山装上,看到自己滑稽的样子又忍不住笑了出来。大概这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吧,心里莫名其妙的一根弦就被触动了……

“完了,妈肯定又要骂我们两个让外公你破费了!外公,你要把书包留到今年过年的时候再送给我们吧,那时候,我妈肯定也不会骂我们两兄妹被你惯坏了。”

林明苏把书包背上炫耀了好久,才想起了还有这么一个问题,顿时开心越快的脸又垮了下来。

之前孙家把偷拿外公的东西都还给了外公,他们刚在县城买好房定居之后,外公也把那些往年本想送给他们的东西统统地搬了过来。那东西的数量多得把他们全家人都吓了一跳,上到家具,下到玩具小零小碎,几乎应有尽有。

甚至还给他和妹妹做了一些漂亮的衣服送了过来,直让母亲皱眉叹息,将好多衣服收敛了进去。让他们只能选一两件作为今年的新衣服,其余的全部不许穿,留到下一年再穿,免得他们兄妹两费衣服,嘴里一直叨念着布票可难得得很,又皱着眉含笑埋怨了两句外公太娇惯他们两人了。

之后更是提醒他们两兄妹,以后不允许在外公面前撒娇让外公破费买东西,要是被她发现一次就狠狠地拿着条子揍一次。

林明苏看着眼前漂亮的双肩书包,默默地吞了吞口水,还是下定决心割肉一般地把书包还了回去。要是外公今年过年的时候再送给他们兄妹,爸妈肯定也不会说什么了,他为了这个漂亮的双肩书包还是能等上个半年时间的!

他们之前推脱了不少东西之后,最后整理新家的时候,甚至还发现老人居然还给他们家送了一只上海的手表,说是让林父戴在手上好看时间。一只手表有多贵他们再清楚不过了,更别说他们农村里要是谁能送得出一台缝纫机、一辆自行车、再加上一只手表,哇,那肯定在他们村子里倍儿有钱有面子!

光是一辆自行车就能让许多人歆羡不已,更别说S市的手表了,银色的表带,金属色的表盘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虽然有点旧了,但依旧是太显眼了!更比说带着手表去工地上干活了,肯定会让很多人有更多的猜忌和眼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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